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不可撤销反担保函篇一
_______________ 分行:
根据______(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__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______元。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______元整(大写),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______字第______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14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帐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盖章)
保证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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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反担保函篇二
出境旅游不可撤销担保书 xxx旅行社有限公司:
鉴于以下客人(名单后附)已申请参加贵司组织的团队赴 六天,为保证客人能按时随团回国,不滞留境外,本人(本公司)自愿为客人提供担保。若出现客人滞留不归的情况,本人(本公司)愿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 向贵司支付保证金每人司通知后五日内付清此款。
2. 向贵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费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但不限于外国领事馆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减少或停止贵司签证业务而引起的营业业务利润损失; 4. 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名誉损失。
本人(本公司)同时保证:客人回程在机场将护照原件及登机牌交导游送领馆注销签证,否则本人(本公司)愿意按滞留不归情况处理。
本人(本公司)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本人(本公司)根据本担保书所有的责任,本人(本公司)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人(本公司)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力。
附客人名单: 等 人
凡前往日本的客人如发生擅自离团、滞留境外未按时归国、超期归国,将视作为滞留不归,将不退回保证金每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担保人签字:
担保单位盖章:
年月日
特别说明:此担保书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篇二:不可撤销担保书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 北京我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鉴于我本人委托贵公司办理位客人的日本签证,为保证以下名单中人员在使用签证出入境过程中能够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按时回国,不滞留境外,本人承诺:若出现滞留不归等情况,本人愿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向贵公司支付保证金每人伍万元整人民币。本人保证接到贵公司通知后三日内付清此款,如果未能付清此款,本人愿
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向贵公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延期返国等现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费过公安机关的
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诉訟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赔偿贵公司因客人滞留不归,延期返国等现象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外国领事馆因客人滞留不归、延期返国等现象
而减少或停止贵司签证业务而引起的营业业务利润损失; 4.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产生的名誉损失。
本人同时保证:
1.客人回国48小时内将护照首页扫描件,日本签证页扫描,日本出入境章扫描件、全程登机牌扫描件、归国报告书盖章
扫描件送交贵司做签证回程确认(即送领事馆注销签证)。如无上述资料或如护照缺失,在没有有效证件证明客人回国,按客人滞留不归情况处理,向贵公司支付每人伍万元人民币; 2.如有出现上述任何责任问题,本人在接到贵公司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如果未能在期限内付清此款,本公司愿承 担一切担保和法律责任。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根据本担保书所负有的责任,本公文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人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利。
备注:
1.本担保书从签字之日起即生效。客人名单附后
2、提供传真件,传真件与原件同具法律效力。
担保人签名:
担保人盖章: 联系电话: 2015年 月 日
客人名单 篇三:不可撤销担保书 ___________分行: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 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帐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帐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不可撤销反担保函篇三
出境旅游不可撤销担保书
xxx旅行社有限公司:
鉴于以下客人(名单后附)已申请参加贵司组织的团队赴六天,为保证客人能按时随团回国,不滞留境外,本人(本公司)自愿为客人提供担保。若出现客人滞留不归的情况,本人(本公司)愿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 向贵司支付保证金每人司通知后五日内付清此款。
2. 向贵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费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但不限于外国领事馆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减少或停止贵司签证业务而引起的营业业务利润损失;
4. 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名誉损失。
本人(本公司)同时保证:客人回程在机场将护照原件及登机牌交导游送领馆注销签证,否则本人(本公司)愿意按滞留不归情况处理。
本人(本公司)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本人(本公司)根据本担保书所有的责任,本人(本公司)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人(本公司)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力。
附客人名单:等人
凡前往日本的客人如发生擅自离团、滞留境外未按时归国、超期归国,将视作为滞留不归,将不退回保证金每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担保人签字:
担保单位盖章:
年月日
特别说明:此担保书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不可撤销反担保函篇四
不可撤销担保书
(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用)
致
:
根据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大写)
____贷款利率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至________。
在此,我____(以下简称担保人)愿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愿为之承担在合同中所有的连带经济责任,特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条
本担保人是依法登记注册、资信可靠、确有偿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
第二条
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以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
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金融行为不改变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主动无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本担保人确认,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
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
担保人因某种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应及时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认可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手续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担保书解释权属于______银行。
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公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可撤销反担保函篇五
最新不可撤销担保书(自然人适用)
编号:
致受益人 :
鉴于贷款人同意向(以下简称债务人)提供借款,金额总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并于年月日和债务人签订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
经债务人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担保 事项如下:
第1条 担保方式
1.1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时,贷款人向债务人提供而未获偿还的借款、承兑垫款及/或贴现款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第2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如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提前向债务人追索,本保证人亦在本担保书第2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连带保证责任。
1.2贷款人和债务人之间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利率、金额等达成展期协议书或变更有关条款,或贷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内根据主合同规定调整利率的,无需征得本保证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证人,且本保证人均予以认可,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担保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2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介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滞纳金、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质押物费用)。
第3条 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保证责任。如债务人未按主合同及时偿还贷款、垫款或其他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或债务人发生主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贷款人先行向债务人进行追索。即使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或物的担保,贷款人仍有权选择先行向本保证人进行追索。即使在同时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保证人的情况下贷款人放弃、变更或解除抵、质押担保或变更、解除其他保证人保证责任,本保证人依然按本保证书的内容对贷款人承担所有保证责任,不因此免除本保证人对主合同规定的所有债务的保证责任。
贷款人发出的索偿通知书是终结性的,本保证人寻此绝列异议。对于债务人拖欠贷款人的款项,本保证人同意在收到贷款人书面索偿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如数予以偿还,无须贷款人出具任何证明。除非发生明显及重大错误,本公司接受贷款人索偿通知书所要求的款项金额为准确数据。
贷款人亦有权采取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对本担保人进行催收。
第4条 保证责任期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第5条 本担保书的独立性
本担保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受债务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债务人的欺诈、重组、停业、解散、清算、破产等任何变化而变化。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不因受到任何指令、自身财务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
贷款人根据主合同规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停止办理贴现或承兑,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贴现款项等,均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保证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6条 本保证人特别承诺如下:
6.1本保证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愿意用本保证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包括夫妻共有财产)作担保(注:具体内容详见《配偶承诺书》),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6.2出具本担保书是本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或的因素;
6.3本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财产清单和其他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本保证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6.4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出具“对保”书;
6.5本保证人 财务状况发生任何变化或与他人发生诉讼等事项,均不影响本担保书对本保证人的法律约束力,如发生上述变化,本保证人有义务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6.6本保证人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均受本担保己全部条款的约束。非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上述保证义务。
第7条 不视为弃权
在本担保书有效期间,贷款人对债务人和本保证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主合同和本担保书贷款人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贷款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担保书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也不能视为贷款人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8条 术语
本担保书所使用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外,均具有与主合同规定相同的含义。
第9条 通知
贷款人与本保证人之间关于本担保书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由专人递送的,收件方签收视为送达(收件方拒收的,于拒收日视为送达日);以特快专递(ems)方式根据本合同所载地址和联系人发出的书面通知,无论是否被退回,均视为送达;传真方式递交的,收件方传真系统接收传真后视为送达。贷款人以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的方式向本保证人催收的,自公告之日视为送达。
本保证人联系地址为:
第10条 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
本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本保证人同意采取主合同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
如主合同和本担保书一并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则本保证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项下所负债务直接申请有管辖权法院强制执行。
第11条 本保证人为自然人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