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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 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 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 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 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六条 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 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1) 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 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 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 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 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 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 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第十五条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二
编号:
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四人字[20xx] 号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项目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所有劳务派遣员工(公司正式及公司聘用以外的所有员工)。
3.1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标准的制订、监督、检查工作。
3.2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的管理、申报、发放工作。
3.3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协助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调研员工意见,进行沟通反馈工作。
4.1公司属项目经理部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岗位薪酬、奖金、过节费和路费。
4.2 项目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薪酬
4.2.1 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正规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路桥、测量、试验、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造价、机械等相关专业;
(2)持有安全工程师、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高级技师等执(职)
业资格证书人员;
(3)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从事相关技术岗位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4)其它经公司审批的特殊人员。
4.2.2 岗位薪酬:按照项目正式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2.3 奖金:项目领导班子根据公司项目领导班子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员工根据公司项目季度绩效奖金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发放奖金人员不超过项目劳务派遣人员总数的30%。
4.2.4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50%。
4.2.5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2.6 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谈判工资的方式确定薪酬标准,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谈判工资的人员不发放奖金、过节费、路费等。
4.3 项目劳务派遣辅助性岗位薪酬 4.3.1 司机
4.3.1.1 岗位薪酬:1600-20xx元/月。
4.3.1.2 奖金:司机行车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全面实行行驶里程补助,按0.15元/公里的标准按月发放(最多1500元),月行驶20xx公里以上,全月无交通事故且无违章罚款,当月可以获得300元安全奖励,如果出现车辆违章,按施工管理科下发的《交通车辆违章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需按月及时统计里程数以便发放里程奖金。
4.3.1.3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1.4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3.2 厨师
4.3.2.1 岗位薪酬:1300-20xx元/月。
4.3.2.2 奖金:项目厨师按月考核,每月月初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金基数1300元/月,考核内容详见附件,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表内容进行部分修改,但需报公司人力资源科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奖金系数分配见下表:
每月奖金=奖金基数*当月出勤天数/当月该出勤天数*考核系数 4.3.2.3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2.4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3.3 门卫、炸药库管理员、帮厨、保洁员等相关岗位 4.3.3.1 岗位薪酬:1200-20xx元/月。
4.3.3.2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3.3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4 记录控制
4.4.1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所有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档案的建立、保存。 4.4.2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本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资档案的建立、保存。
4.4.3 记录控制范围: 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 厨师考核表
5.1 持续改进内容:保持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公平性、有效性。 5.2 持续改进方法:定期调研,收集反馈意见。
6.1 考核层级:人力资源科对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员工资发放、保存实施考核。 6.2 考核时间:公司所属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情况的考核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源科对项目的季度考核中。
6.3 考核内容及接口:
(1)工资发放及时性:未按时发放扣0.5-1.0 分。 (2)工资发放准确性:出现错误1 次扣0.5-1.5 分。 (3)工资申报:不及时申报扣1.0-3.0 分。
(4)记录控制:记录不充分、保存不完整扣1.0-2.0 分。
7.1 本办法修订权、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科。
7.2 本办法自 20xx 年 2 月 1 日起实行。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三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切实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本规定执行。
1、一线员工工资
月工资=计件工资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 实习生工资暂定1500元,超出部分计入技术工资。
2、技术工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 技术津贴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为7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
3、样品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 技术工资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4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4、班组长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 管理津贴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管理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5、主管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 管理几贴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服下:
6、部门经理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 管理津贴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5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7、总监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 管理津贴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8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1、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至第一个月开始计发工龄,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龄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满一年后在第一个月工资内同时发放。
3、中途离职,按最近一次入职计算。离职前工作不计算工龄工资。
4、在发放前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经审批同意的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当月事假超过7天不享受工龄工资。
1、加班工资
(1)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必须有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并填写《加班申请单》,无加班申请单按《员工手册》考勤制度4.1条处理。
(2)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不计算加班工资。
(3)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基本工资 津贴)÷26÷8×加班时数。
2、事假和非工伤假期间不计发工资,期间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为0。
3、在发工资前请假10天或请假超过30天,且在发工资时仍未上岗。工资暂停发放,到岗后一并发放,社会保险在当月或上个月工资中连续扣除。
4、试用期员工工资按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5、正常离职员工工资在公司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没有特批不得立即结算工资。
1、公司薪酬调整根据职等职级和《岗位异动管理办法》,结合考核结果确定。
2、根据职等职级进行调薪时每个岗位最多可调整2级。一年之内最多调薪不得超过4次。
3、同一职等调到最高职级时,薪酬无法再调。
4、岗位异动,薪酬同时调整,薪酬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职等和职级规定的薪资。
5、原则上薪酬每年只调整1次,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确定。
6、试用期员工转正:经部门、经理考核合格后,有员工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逐级报批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开始调整薪资的时间,调整后的薪资标准。
1、本薪酬调整管理规定解释权属行政部。
2、本薪酬管理规定有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根据法律本管理规定公示7天,7天内员工无异议后只第8条执行。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制定的原则
(一)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三)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四)绩效挂钩原则: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四条影响岗位工资等级高低的因素包括以下几种:
(一)工作的目标、任务与责任;
(二)工作的复杂性;
(三)劳动强度;
(四)工作的环境。
第五条公司根据职务性质的不同,将工资划分为后勤岗位薪酬系列和销售岗位薪酬系列。
第六条后勤岗位薪酬系列共划分为九个等级,分别为外聘试用、正式期一级、正式期二级、正式期三级、正式期四级、正式期五级、正式期六级、正式期七级和正式期八级。
第七条销售岗位薪酬系列共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外聘试用、正式期一级、正式期二级、正式期三级和正式期四级。
(五)后勤岗位员工每月应发薪酬由工资总额、业绩奖、绩效奖金、激励奖、优秀畅所欲言奖、半年全勤奖、生日福利、结婚祝贺金、关帝诞补贴等福利奖金和出差/加班补贴构成。
(六)销售岗位员工每月应发薪酬由工资总额、业绩奖、绩效奖金、激励奖、优秀畅所欲言奖、半年全勤奖、生日福利、结婚祝贺金、关帝诞补贴等福利奖金和出差/加班补贴及个人销售提成、团队奖和超额奖等销售工资构成。
第八条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电话补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地域补贴六部分构成。
第九条后勤岗位业绩奖是按试用期、一级至八级递增,销售岗位业绩奖是按试用期、一级至四级递增。业绩奖与员工在岗天数挂钩,享受业绩奖计算方式为:业绩奖/21、75天*享有比例*在岗天数(除法定公共节假日外,员工各种休假均不计入在岗天数内);员工未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业绩奖可作为浮动惩罚金额,上级领导可根据情况酌情判处罚金惩罚,惩罚限额小于业绩奖总额百分之五十,详细规定及执行办法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条绩效奖金分为月度绩效奖金、季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三种,是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工作绩效计发。公司按相关规定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优、良+、良、一般、差五个等级。
(一)月度绩效奖金:后勤员工的绩效按月评定和发放,月度绩效奖金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二)季度绩效奖金:销售员工的绩效按季度评定和发放,具体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发放上一季度的绩效奖金,季度绩效奖金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三)年度绩效奖金: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第十一条激励奖是为增强企业凝聚力,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发员工爱岗敬业奋发上进而设立的。
激励评定奖:激励评比的项目有:
1、销售人员方面:销售冠军、最佳师傅、服务之星、铁人奖等;
2、销售团队方面:冠军门面、最佳店面培训等;
3、分公司后勤人员方面:最佳办公室主任、最佳培训专员;
4、总部各科室方面:科室之星、幕后敬业之星等。
第十二条“优秀畅所欲言”奖励:为给员工提供尽情发言的平台,进一步了解各员工的详细情况以及帮助解决员工工作疑难问题,促进本公司各部门共同进步,特设“畅所欲言”项目,具体由总公司行政部办公科组织,并根据相关规定于每月评选出“优秀畅所欲言”奖,同时向每篇“优秀畅所欲言”撰写人颁发100元奖金及奖状以资鼓励,详细规定及执行办法见《“畅所欲言”管理流程》。
第十三条半年全勤奖奖励:本公司为表示对长时间坚守岗位的员工予以感谢与鼓励,特设立“半年全勤奖”的奖励,对于每年1月—6月、7月—12月期间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等缺勤(休息日、法定假日及休年假不按缺勤论)现象的正式期员工颁发100元的半年全勤奖金;全勤名单由各人事专员根据人事系统信息在每年6月、12月的工资上呈表中提供,后由财务部将奖金核算入员工6月、12月工资中发放,并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薪酬科于每年1月、7月15日公布获奖名单至oa系统“人事资料“文件夹。
第十四条其他补贴、津贴等相关福利。
第十五条具体细则参看相应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薪资方案中缺勤扣款的计算方法:
(一)基本薪资=工资总额+业绩奖
(二)事假扣款=基本薪资/21、75*事假天数
(三)旷工半天扣款=基本薪资/21、75/2+基本薪资*0、045
(四)旷工一天扣款=基本薪资/21、75+基本薪资*0、09
(五)病假扣款=基本薪资/21、75*病假天数*(60%~~40%)(按照员工手册上规定的比例)
(六)迟到早退扣款=工资总额*迟到早退次数*0、015(如果是超过半个小时*0、02)
(七)年假扣款=业绩奖金/21、75*年假
(八)婚假扣款=业绩奖金/21、75*婚假天数
(九)丧假扣款=业绩奖金/21、75*丧假天数
(十)产假扣款=业绩奖金/21、75*产假天数
(十一)工作失误扣款=应发合计*0、025*工作失误个数详细规定及执行办法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销售提成是公司根据销售岗位人员的业务收入按一定的比例发放的薪酬;店员销售提成由个人提成、团队提成和超额奖三部分构成;店长销售提成由团队提成和超额奖两部分构成;销售助理的销售提成和销售经理的销售提成都是由团队提成和超额奖两部分构成。
第十八条薪酬调整共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两种。
第十九条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变化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人力资源部人事薪酬科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调整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条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指公司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或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公司采用银行直接划拨的方式支付员工工资。
第二十二条公司当前定于每月20日结算和划拨发放员工上个月工资,若公司将更改工资结算和划拨发放日期,公司将以通知形式就更改工资结算和划拨发放日期提前公布说明。
第二十三条若在工资发放时遇节假日或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良等原因的,公司将以通知形式就薪资发放操作提前公布说明。
第二十四条每月发放薪酬时将为自愿购买社会保险的员工扣除社会保险中员工需交纳的部分金额及缺勤须扣除金额。
第二十五条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一)薪资作业人员须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程不泄密。若私自对外透漏薪资相关的内容和数据者,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扣除其5—10个工作失误;
(二)薪资确认操作:由会计以个人为单位剪裁出工资条供各员工签字,以确保签字员工不能看到其他员工的薪资信息。会计人员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据丢失对本公司造成影响者,公司视情节轻重扣除其3—10个工作失误;
(三)员工收到薪资方案保存在电脑时,须设置“打开权限密码”保存薪资方案,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存档造成文件泄露、丢失,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扣除其3—8个工作失误;随意泄露本公司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影响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扣除其3—10个工作失误;
(四)公司员工不得查阅他人薪资资料,不得打听他人的薪资水平,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一经发现,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扣除其2—8个工作失误;情节严重者,上级领导可根据情况酌情判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五)部门负责人在与新进员工确定薪资时,须及时宣导薪资保密意识。如因部门负责人未及时宣导到位导致新晋员工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则部门负责人须负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扣除部门负责人1—5个工作失误;
(六)各部门经理接收到薪资方案后,须以一对一的方式向下级主管人员传达,传达内容包括:该主管及其所管辖科室人员薪资方案,不得向下级主管透露其它主管部门或科室的薪资情况。若私自向下级主管透露其他主管部门或科室的薪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者,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扣除3—10个工作失误;
(七)主管人员向下级普通员工传达薪资方案时,须按不同职位分别传达,或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传达,但不能透露其他职位的薪资情况。如私自向下级透漏其他职位薪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者,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扣其2—8个工作失误;
(八)任何员工发现薪资泄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九)人力资源部人事薪酬科对员工薪资保密情况实施监管。
以上保密制度,如有员工不按规定执行且情节严重者,上级领导可根据情况酌情判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十七条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五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1薪酬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成员:总经理、财务行政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3.2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3.2.2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划分苏州嘉坤泰商贸有限公司集团所有岗位分为4个层级分别为:
a等,基本工资2500;
b等,基本工资4000;
c等,基本工资6000;
d等,基本工资10000。
基本工资+各类费用报销+岗位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每月各类费用报销:
a等,通讯费100,交通100,午餐费200;
b等,通讯费200,交通200,午餐费200;
c等,通讯费300,交通300,午餐费300;
d等,通讯费500,交通500,午餐费500(经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情况,予以期权奖励)。
注:销售人员本月度费用报销依据其工资等级及上一月销售绩效考核决定。
6.3岗位津贴:为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及本年度绩效考核核定,从下一年起加入员工薪酬,逐年累加直至达到下一个工资等级为止。
6.4个人相关扣款: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5业务提成:销售提成分成四个部分:
1、基础提成:任何员工只要介绍客户发生销售额,即可获得销售额2%的提成;
2、维护提成:销售员工有效维护客户,可在销售发生额上额外提成1%作为维护提成。
3、管理提成:销售主管可以在指定商品的销售总额上,提成1%作为管理提成
4、临时计划奖励:临时计划奖励由销售部负责人制定具体计划,上级领导批核,是具有实效性的计划奖励,不计入员工基本工资,在规定时间后停止。
6.5.1公司员工对于豪客酒行进口红酒、赖茅、土特产、有机商品、家具用品、雅致生活具名卡等指定业务范围的销售,可获得2%的基础提成,具体范围见《公司销售范围》。
6.5.2公司员工对于指定业务范围外的酒类销售,按5元/瓶提成。
6.5.3公司员工对特定产品的销售有效销售额可享受上述业务提成,并且在该笔交易发生中若公司员工将客户交由销售部员工进行维护,则销售部员工只要对该客户进行有效维护即可得到销售额的1%作为维护提成。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六
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1、公司实行工资制。员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组成。
2、员工工资需扣除国家规定员工个人应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3、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综合职工的工作能力、岗位、职务、当地生活物价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职工各人的工资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标准、工资形式、津贴等劳动管理制度。公司严守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和其他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金额。
公司的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4、公司将根据公司效益以及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评审结果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由公司决定。
根据公司职务等级系统,每个工作岗位都有一个相应的职务等级,每一职务等级有对应的基本工资范围。公司根据员工的职务等级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范围。员工岗位变动的,应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职务等级基本工资范围
1、补助津贴由交通费津贴、独生子女费和工作费津贴构成。
2、职工上下班乘用自备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发给交通津贴100元。
3、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抚养一个子女的职工,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2.5元。职工配偶无经济来源的,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
4、对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职工,每月一律发给工作餐津贴200元。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职工,可在一个月以内要求调休。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长调休期限。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休或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以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按如下方法计算:
①每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正常出勤的月工资÷21.75÷8)×0.7;
②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
③周六、周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
公司根据职工完成业务指标的情况和对公司贡献的大小,发给奖金。具体计算方法、发放时期和发放次数由公司另行规定。
1、工资总额。
(1).组成:基本工资、交通费津贴、工作餐津贴、奖金、加班工资以及带薪假期的工资。
(2).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部分项目: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及讲课费、出差时的餐费津贴、出差补助费、独生子女费、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
2、工资计算期间。
工资的计算期间力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3、人事变动职工的当月工资计算。
(1).当月中途进入公司的职工,工资按核定的.工资标准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当月中途离职的职工,按职工离职当月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出勤天数一次性计发工资。
(3).上述职工的当月工资,根据本规定中工资构成的不同类别及其计算方法分别计算。
4、月工资收入计算。
符合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计发基数,其月工资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计算:
①月工资收入是指列入本规定所确定的工资总额的工资;
②计算日前12个月内该职工的工资之和除以12;
③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④日工资收入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周40小时工作制)。
5、工资调整。
职工因职务或工作岗位变动,其月工资,除特殊的情况外,以变动之日为界限分别计算。
6、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以法律规定为准,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满1个月的按月额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日额计算。
7、事假工资
员工经单位批准的事假,不计算工资。工资计算期间事假超过三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8、其他假期工资
员工年休假、休探亲假期、婚、丧假及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公司用人民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的第1个月的日发放上季度的奖金,每年度的第月发放上年度的奖金。
2、如遇以下情况,公司可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为1个月: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公司一般通过银行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持个人申请的卡领取薪资。员工须于每月日前将个人准确的卡号书面呈交部。由于员工延误或错误提供卡号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4、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含公司同事)有关薪资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此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的惩处。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政席规定或法定的授权委托,下列费用可由公司在工资计算和支付时代扣。
1、政府规定职工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2、受职工本人委托缴纳的其他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其他费用。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七
(一)通过有效的薪酬管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稳定员工队伍。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规范化,激励员工成长,提高后勤服务集团管理水平。
(三)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岗位的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关程序,使薪酬体系的各环节有章可循。
(一)依据集团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定位的需要;
(二)依据同行业、同地区、同等职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三)依据员工付出劳动量的大小;
(四)依据职务的高低;
(五)依据技术与训练水平的高低;
(六)依据工作的复杂程度;
(七)依据年龄与工龄;
(八)依据劳动力和人才市场的供求状况。
(一)各部门经理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和决策权。
(二)人力资源部按此制度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三)人力资源部依此制度对特别调薪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社会和集团发展需要,及时对此制度进行修订。
(一)薪资结构:基本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其它;
(二)基本工资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
(三)绩效工资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标准,核算不同人员的月绩效工资。
(四)补贴部分,有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职称补贴等。
(五)其它部分,主要包含全勤奖、扣款、奖惩等不属
基本工资、提成和补贴部分的内容。
(六)特薪人员的年薪部分,结合集团的经营业绩和其工作业绩给予发放。
(七)年度绩效工资的发放1、对于工作未满半年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2、对于年度工作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告处分且全集团通报批评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3、对于年度工作受到一次(含一次)以上记过处分且全集团通报批评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4、对于年度累计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5、对于年度累计请假超过十五天(含十五天)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6、对于年度考核平均成绩低于七十分(含七十分)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一)外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1—2个月。应届生或其它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二)普通员工试用期工资一般不低于贵州省人社厅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一般员工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日前填写《员工转正申请》报直接主管部门审批,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转正于当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审批,于当月25日前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三)所有员工的转正工作,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上报人力资源部。
(一)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六种假别。
(二)八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假、丧假、共三种假别。
(三)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7天)、清明(1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端午(1天)、元旦(1天)。
(四)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资按2倍执行。
(五)事假,每月不能超过4天;病假,一次请假不能超过30天,如确实是病情需要,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六)请假手续严格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权限报批,在假期未批准却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工资核算员监督执行,各部门于次月5日前将员工考勤统计汇总,上报人力资源部。
3、员工请事假、病假、休息和离岗前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离岗人员与继任人员做好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4、员工外出前必须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填写者按旷工处理。
5、人力资源部将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6、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辞退处理。
7、如各部门考勤统计严重失实,被查实后,考勤员、部门负责人将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受到同等处罚。
(一)各部门工资管理员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工资发放明细表报人力资源部。
(二)每月10日前人力资源部将工资核算情况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完报学校财务部,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以上工资核算时间,请各部门严格执行。
(三)从薪酬中直接扣除的款项: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与集团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集团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5、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一)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本制度由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经集团领导批准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以前所有与本制度相冲突或违背本制度之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未来企业工资分配基础性调节作用,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国家体改委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497号),并参局关于实行薪点工资的指导意见、成功企业工资分配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资管理分为管理岗薪酬管理、操作岗薪酬管理、其它辅助岗薪酬管理三部分。第一部分管理岗薪酬管理第三条管理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和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技术人员、营销人员除外)。
薪点工资是以劳动岗位为对象,以点数为标准,以单位经济效益定点值,以职工个人劳动贡献大小为依据,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弹性工资分配形式。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
2. 2。工龄工资:为了体现职工劳动的积累,对同岗位不同工作年限人员劳动差别给予平衡,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
3. 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学历及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等根据“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劳动报酬。
是一种福利性的补助和附加工资,包括七项内容:
1、书报费;2、洗理费;3、高温费;4、物业管理费;5、取暖费;6、交通费;7、水电费。
三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每季度初欲兑现上一季度效益工资,年终结算。
第四条操作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
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
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对照标准,制定操作岗岗位工资。
同管理岗薪酬管理中相应内容,。
以职工完成的工作量对照薪点标准,结合点值,依据企业效益情况兑现效益工资。
第五条环卫工、绿化工、保卫、行政维修工等其他辅助岗薪酬由薪点工资构成:薪点工资由岗位薪酬和津贴二部分组成。
1、岗位薪酬:600元/人月。
2、津贴:此项数额与前述管理岗工资(保安人员享受保安夜班补贴)。
第五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员工养老保险等各种保险以薪点工资为基数计提。
第七条员工工龄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始算起。在本规定中,原参加带资分流人员的原有工龄按每年5元计算工龄补贴;原局以现金方式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出资入股并在公司内应聘上岗,其原有工龄不予计算工龄补贴。
第八条本制度由人事工资部附则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九
1、为优化公司的薪酬结构,规范员工工资管理,强化工资分配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控制运营中的人工成本,稳定劳动关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以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经营风险为主要依据,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分配办法。
3、严格执行地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劳动法》有关薪酬及职工福利制度,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1、按照“适才适岗、适岗适薪、有效激励、效益取酬、分配机制,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挂钩。
2、以岗位的责任、技能、工作强度、工作环境、岗位价值等劳动要素为依据,确定相关岗位工资原则。
3、坚持岗位工资与岗位绩效考核目标相结合原则,适当向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4、实行人员工资月薪制、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1、月薪制工资模式:
月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岗位津贴+技术津贴+加班费+全勤奖+绩效奖金+奖惩+扣款项+扣税项
2、基础工资
参照地方最低工资标准。
3、岗位津贴
(1)岗位津贴的核定: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津贴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岗位津贴数额,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2)岗位津贴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津贴变更从岗位变动后的下个月起调整。
4、技术与组织津贴:
(1)根据岗位的技术含量、管理人员本身的经验、岗位专业技能熟练程度与组织活动能力确定。
(2)公司的管理技术岗位:项目组长、项目小组长、项目活动组织委员等可享受技术津贴。
5、加班费:
(1)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算。
(2)因项目需求经项目组长批准加班加点,可按加班当月的工资标准计算。
(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为本人小时工资的150%;休息日为200%;国定节假日为300%。
6、全勤奖
(1)以每月出勤记录计算,出勤满当月实际工作时间的享受元的全勤奖。
(2)月内请假、迟到、早退一天及以上的不计发当月全勤奖。
(3)月内旷工一天及以上的,不计发当季度全勤奖。
7、休假
(1)下列特殊休假,原则上照常支付工资:
a婚丧假:按公司《员工休假管理规定》,在享受假期期间按日支付基本工资。
b产假、带薪年假、行使公民权、公司大会等:按公司《员工休假管理规定》规定,在享受假期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c工伤:工伤假期间按《员工休假管理规定》规定发放基本工资。
(2)员工因迟到、早退和旷工或因事假缺勤时,依下列方式扣除工资:
(基本工资÷每月应出勤日数)×缺勤日数;或(基本工资÷每月应出勤时数)×缺勤时数
8、绩效奖金:
(1)员工依据当月的考核评定,确定绩效奖金。
(2)考核指标为四大类:
a目标达成率
b工作配合度
c客户投诉次数:(内部客户:下工序是上工序的客户;外部客户)
e部门员工违纪次数
(3)奖金的核定程序:
a综合部统计各部门员工出勤、奖罚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b综合部每月5日收集各工作小组成员的考核表;
c综合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小组人员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绩效奖金的计算数额;
d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1、每月15日支付上月员工工资。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拒事件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提早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3、发放方式:采用由银行代发工资的形式
4、下列各项规定,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3)劳保险费保费及团体意外
(4)员工宿舍、伙食费、工作服个人承担部分
(5)其它应扣款项
1.对于本规则所未规定的事项,则依公司管理规章相关规定实施。
2.对于本规则的规定产生疑义时,可以书面形式向综合部提出意见或疑问,由综合部作出书面说明。
3.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十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1.合法性:符合《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公平性:外部与内部具有相对公平性。
3.竞争力:与同地区同行业同等要求同等职位相比,薪酬具有竞争力。
4.激励性:职位结构设计和薪酬策略能够调动职员的积极性。
5.经济性:薪酬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
薪酬管理组织包括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1.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审议;
(2)负责薪酬调整方案的审议;
(3)负责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方案执行的监督。
2. 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的整体工作,包括工资管理、福利管理和考勤管理;
(2)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资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3)负责薪酬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申诉和调解;
(4)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制定;
(5)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制定;
(6)负责薪酬核算及工资发放;
(7)负责薪酬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其他与薪酬管理相关的工作。
3.总经理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审批;
(2)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审批;
(3)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审批;
(4)负责工资发放的审批。
薪酬分为经济性薪酬和非经济性薪酬。非经济性薪酬主要包括:舒适、便利的工作环境;优秀的企业文化;具有挑战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公司社会地位高、形象好等。本制度规定的主要是经济性薪酬部分,即包括工资、福利和奖励。
第五条 工资
工资主要包括四部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
1.固定工资:根据各岗位不同,职级不同,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
2.绩效工资:依据职员的绩效评价结果而支付的可变工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发放。
3.司龄工资:按照职员在本公司服务年限长短来确定,鼓励职员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4.加班工资:公司依法安排职员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所支付的工资报酬。
1.法定福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必须支付的福利。法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统一福利:公司为所有职员提供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餐补、健康检查、职员活动等。
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人员或某些特定情况设立的福利。包括职员生日祝福、节日礼金、职员培训、住房补贴及其他等。
指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职员给予的特别奖励。依据奖励的不同标准进行发放奖金,详见《奖惩制度》。
第三章 工资管理
第八条 薪酬总额
指企业一年内支付给全体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第九条 薪酬预算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和本年度薪酬调整预期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预算。
1. 核算周期
以每月自然日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周期。
2.工资计算项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应扣款项
(2)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补助+奖励
(3)应扣款项=社保和公积金扣款+个人所得税+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4)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5)小时工资=日工资÷日工作小时数
(6)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
(7)计算时,过程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数据四舍五入(即实发工资)以整数计算。
3.工资应发项
(1)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相同。
(2)季度绩效工资
①职能类。包括: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运营部、信息部、市场部、储运部。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②销售类。包括:销售部大区经理、地区招商经理、地区招商专员。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业绩提成×80%
③销售附属类。包括:销售部助理(文员)、推广经理。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④新入职职员工作不满一个绩效评价周期的,绩效工资发放以整月为核算标准,即从入职次月开始计算绩效工资。
⑤离职职员只有完成整个绩效评价周期的工作,才可享有当期绩效工资。
(3)年度绩效工资
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发放,具体对应标准如下:
①职能类、销售附属类
a级:100-104分,审议通过后年底双薪;105分以上,年底双薪。
b级:80-89分,审议通过后年底一薪;90-99分,年底一薪。
② 销售类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年度业绩提成总额×20%
③绩效周期
(4)加班工资
①凡是安排职员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②休息日安排职员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司龄工资
①计算公式:司龄工资=职员司龄×司龄工资发放标准
②发放标准: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员,享受司龄工资待遇。司龄工资按每月50元的标准计入工资总额,并以每年50元的标准递增。
③计算方法:从职员入职当日至核算日当月为一个司龄周期。工作满一年后的当月开始享有司龄工资。
(6)补助
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交通补助。计算标准详见第四章福利管理。
4.工资应扣项
(1)社保和公积金扣款:由职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应纳个人所得税=(应发工资合计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金额-个税起征点)×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3)缺勤、休假工资的计算
①缺勤扣款:扣款金额=日工资×缺勤天数。具体标准参照《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③ 产假:女职员产假期间享有国家生育津贴,公司代发工资及节假日福利,其五险一金按正常规定缴纳。如职员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金额,差额部分由公司支付。由于工作需要无法按时休产假的职员,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除可享受本条规定的产假待遇外,同时还享有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
③婚假、哺乳假、丧假、年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固定工资、绩效工资、通讯、交通补助照常发放,餐补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如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按事假标准处理。
(4)其他扣款: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代扣费用。如职员个人借款偿还金及《奖惩制度》规定的扣款金额等。
工资发放
1.发放时间
(1)每月末前支付上一会计月度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2)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影响工资正常发放,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公司特殊情况等因素,影响延缓工资支付时,财务经理或公司领导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人力资源部,确定延缓发放日期,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全体职员。
2.月度工资发放流程
(1)沈阳本地职员考勤由前台负责统计,外阜职员考勤由各大区助理负责统计。22日前,前台和大区助理将《月度考勤汇总表》提交薪酬关系主管进行审核;职员关系专员将《五险一金变动情况汇总表》和《公司职员变动汇总表》提交薪酬关系主管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
(2)22日-23日,薪酬关系主管依据《月度考勤汇总表》、《五险一金变动情况汇总表》、《公司职员变动汇总表》和《调薪审批表》等相关表单核算工资。
(3)25日前,财务部工资审核人应完成对工资表的审核。由于公司在薪酬管理上实行保密原则,故财务经理仅对工资总额具有监督管理职能,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打听、了解工资标准,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详见公司《奖惩制度》。
(4)薪酬关系主管25日将审核后的工资表提交总经理审批。
(5)薪酬关系主管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工资发放审批表》,提起工资发放审批申请。审批流程为:薪酬关系主管——工资审核人——总经理——财务分管总经理——财务部资金主管——出纳——薪酬关系主管。审批通过后,薪酬关系主管实施工资发放。
(6)工资发放次日,职员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本人工资条并签字确认。
3.绩效工资发放流程
绩效主管在绩效评价周期次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数据交给薪酬关系主管做为核算依据。绩效工资核算完毕后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工资查询与保密
1.工资查询
(1)公司职员仅限于查询本人工资。如有异议,可在工资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查询。过期未进行查询,视为默认发放结果。
(2)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有权查询所有职员工资。
2.工资保密
(1)每位职员都有义务为自己的工资保密,不允许打探其他职员的工资,也不允许将自己的工资情况告诉其他职员。
(2)涉及工资核算、复核、审批等工作的人员对工资信息有保密义务。
(3)对于违反工资保密规定的职员,将依据公司《奖惩制度》给予一定的处罚。
(4)任何职员发现有违反此规定的,均可向人力资源部举报,情况一经证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
工资调整
1.年度调薪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市场工资水平和职员绩效表现,以年为周期对职员工资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为每年4月份。人力资源部应于每年3月确定本年度调薪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工作变动调薪
职员因晋升、降级、调动等人事活动造成职级、薪等发生变化时,薪酬关系主管应及时变更人事信息。并于次月进行工资调整。
公司福利体系包括法定福利、统一福利和专项福利。
1.类别
法定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缴纳规定
(1)公司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缴纳各项费用。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金额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3)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金额全部由公司承担。
(4)外阜职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在工作所在地缴纳。公司委托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在职员工作所在地为其缴纳。
1. 餐补
公司为职员提供工作餐补助。发放标准为每天15元,按实际出勤天数以整天为标准进行核算,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通讯、交通补助
职员入职、离职当月出勤大于等于10个工作日,通讯、交通补助100%发放。补助按其职务级别划分不同标准。
3. 带薪休假备注:销售部、市场部助理岗位参照其他部门相应职级标准执行。
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4.健康保障
(1)健康检查: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职员体检。
(2)健康医药箱:公司为职员提供基本常用药品,满足日常需求。
1.节日礼金
(1)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公司分别发放节日礼金或等额实物表示庆贺。
(2)三八妇女节,女职员放假半天。
(3)六一儿童节,有子女的职员放假半天。
(4)节日礼金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由总经理定夺,人力资源部负责节日礼金方案的拟定。
2.培训福利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职员的知识、技能与不断变化的专业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包括职员在职培训、公费进修、获得培训基金等。详见《培训管理制度》。
3.生日、结婚、生育祝贺
(1)生日祝贺: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为过生日的职员发送电子生日贺卡,送生日蛋糕、礼品或举办集体庆祝活动等,参考标准为每人100元。
(2)结婚贺金:职员初婚,公司将给予每人500元贺金。
(3)生育贺金:职员初育,公司将给予每人500元贺金。
4.慰问金
职员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给予500元慰问金。
5.住房补贴
公司给予外派人员或特别职员关于房屋居住的一种补偿性福利待遇,具体适应范围及标准由总经理定夺。
6.其他
是公司对上述福利项目未尽事宜的补充,具体适应范围及标准由总经理定夺。
公司按组织结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职位划分为不同的职层、职等、职级、职类和薪等。详见《职务级别与薪酬等级对照表》、《职种、职类、职级、职位归类表》和《薪酬带宽及固定工资标准明细表》。
不同职系之间,职责的繁简、难易、轻重及任职条件充分相似的所有职位集合称为职层。公司职层分为五层,即基层、操作层、中层、中高层、高层。
按不同职层划分的等级称为职等。公司职等分为五等。
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称为职级,体现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公司职级分岗位职级与技术职级两类。岗位职级分为职员级、主管级、经理级、总监级、总裁级五类;技术职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若干工作性质相似的职种组成的集合称为职类。公司职类分管理事务类和专业技术类。其中管理事务类包括经营管理类和事务类;专业技术类包括人力资源、营销、财务、企管。
职位薪酬范围的归纳称为薪等。公司薪等分十二级,同一薪等的所有职位,薪资水平相同。
1.新入职员工薪酬确认
依据《职员录用审批表》内薪等对应的具体工资标准作为确认依据。试用期工资标准为该岗位正式录用工资的80%。
2.转正员工薪酬确认
依据《转正申请表》内转正时间和工资标准作为确认依据。审批前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核算,审批后按转正工资标准核算。具体核算日根据《转正申请表》内的转正日期及领导意见为准。
3.薪酬调整的确认
职员晋升、降级、调薪等涉及工资变动的情况,均需按《人事变动审批表》内审批的调薪时间和标准作为薪酬变动依据。并于次月进行调整。
4.外地人职员资确认
(1)外地人员类别
外地人员这里指外阜人员和外派人员。
①外阜人员指公司在沈阳以外地区常设机构的工作人员。
②外派人员指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派驻外地短期工作的人员。一般指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短期工作人员。外派人员劳动关系和保险缴纳均在原工作地点不变。
(2)工资确认标准
外地人职员资确认流程和依据与本地职员相同,但由于各城市薪酬水平和物价指数存在差异,所以工资标准略有不同。地区薪酬差异采取固定工资差异系数进行调整,详见《各地薪酬差异系数》。
外地人员固定工资标准=固定工资标准(沈阳)×固定工资差异系数(辖区)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切实有效地激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确保公司xx年经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研究决定,xx年职工的效益工资与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成果、质量、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挂钩考核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结合公司的工资分配状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公司从各单位工资总额中划出20%作为效益工资;工资总额中的80%作为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按职工每月实际出勤情况考核放发,以保障职工的正常收入,效益工资与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成果、质量、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考核发放,其中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 60%,质量占效益工资的10%,安全占效益工资的10%,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思想政治工作占效益工资的10%。
(一)创产值单位考核的指标
1、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泥浆站、研究所主要考核上缴管理费指标。完成上缴公司的月(季)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全部效益工资;若发生亏损,亏损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几,但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完不成月(季)上缴费用,公司扣发全部的效益工资,欠缴的上缴费用超过1%,按超过部分的10%扣发基本工资。
2、制剂厂主要考核其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指标,即在月允损额符合月(季)考核指标时,公司核拨当月(季)全部效益工资;若允损额超出考核指标时,效益工资按超额比例扣发,但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但当亏损额超过月(季)全部的效益工资,同时亏损额在此基础上,每超1%,按照超过部分的10%扣发单位的基本工资。
3、特车队的考核指标主要有亏损指标、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车辆完好率、车辆工作率、优质服务率六项指标。其中亏损指标占效益工资的70%,安全指标占效益工资的10%,生产组织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车辆完好率、车辆工作率、优质服务率占效益工资的10%;实亏额每超亏损指标1%,扣效益工资的1%,但扣发额最多不得超过效益工资总额的70%;但当实损额超过月(季)亏损指标 100%时(含100%),公司扣发该单位月(季)全部的效益工资,同时亏损额在此基础上,每超1%,按照超过部分的10%扣发该单位的基本工资;车辆完好率、车辆工作率、优质服务率每降低百分之几,扣发相应比例的效益工资,但扣发额不得超过效益工资总额的10%;生产组织管理与安全管理考核均按公司xx 年的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第七条与第八条之规定执行。
(二)不创产值单位的考核指标
修保厂效益工资的考核指标为成本、车辆完好率、修保出厂及时率、修保返修率。考核时,其中成本占效益工资的50%;车辆完好率占效益工资的10%;修保出厂及时率占效益工资的20%;修保返修率占效益工资的20%。各项指标均达到承包合同的规定,公司核拨全部效益工资。若成本发生超耗,每超耗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几,但扣发额不超过效益工资的50%;车辆完好率、修保出厂及时率每降低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几,但扣发额不超过各占的效益工资的比重;修保返修率每上升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几,但扣发额不超过效益工资的20%(因车辆报停或缺司机停驶、事故车的修理、待料、材料配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完好率、修保出厂及时率的降低;返修率的升高的情况除外)。
1、职工因病休假,可凭医院出据的休病证明休假,一次连续休病假10天以内,享受50%的基本工资和50%效益工资,休病假期间不享受误餐费和奖金(基本奖与效益奖)。10天以后继续休病假,按事假考核。
2、职工因病住院,住院期间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均按80%计发,不享受奖金和误餐、车贴、保健、职务津贴等。出院后需继续休病假的,必须持医院出据的休假证明休假,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均按80%计发。不享受奖金和误餐费、车贴、保健、职务津贴等。(一般病症出院后休假不能超过5天,手术和疑难病症出院后休假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需出示医院休假证明。)
3、符合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和公派学习、疗养期间,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由原单位全部计发,奖金按基层的考核办法执行;事假期间,工资、奖金全部扣发。
4、因公受伤病休(非事故责任者),住院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油田有关规定执行。
5、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加点的职工,要尽量给与倒休。确实无法倒休的,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办法执行。但加班天数,全月不超过四天,特殊情况(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加班的,不受时间限制。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没有光荣院的地方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条五保对象入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
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九条敬老院供养的各类人员(以下统称供养人员)应当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第十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敬强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点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条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四条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五条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第十六条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理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集体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
第十九条敬老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条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济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第二十一条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和优惠。
第二十二条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
第二十三条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
第二十五条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敬老院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供养人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可以辞退;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真处理或报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十三
公司越强调“薪酬管理”,员工的“唯薪酬”观念就会越严重,对薪酬管理分配的公平性就会越挑剔,公司就越要将注意力集中在薪酬管理上,就越会强调薪酬的问题。
员工对薪酬管理制度不满意的原因有哪些呢?
当员工的薪酬低于他的期望值时,就会对薪酬不满。而这个期望值只是员工个人的自我定位。一般而言,员工往往或过高估计自己在公司中的贡献和价值,自然也就有过高的期望值,自然就会有许多人对自己的薪酬不满。
如果员工的薪酬低于同等人员最高水平的薪酬,也会产生不满的情绪,并且差距越大不满程度就越高。因为每个人对自己的优点,特长和对公司的贡献会牢记在心,甚至有些放大。但往往看不到别人的优点,特长和贡献,而比较容易将别人的缺点记忆深刻。特别是对于贡献比自己大的同等员工,出于本能的嫉妒,经常会认为他并不如自己。这种高估自己的心态,很难对自己和他人做出客观的评价,同时也产生了不满。消除这种不满的有效办法是在考评沟通时,直接上级与员工坦诚相待,对员工做客观的评价,从而让员工客观的认识自己,消除对薪酬管理制度的不满。指出员工的缺点,需要管理者的勇气和技巧,多数管理者不愿进行这样的工作。由于没有沟通,员工对自己的高估会一直持续下去。
由于公司员工的薪酬和绩效考评成绩一般都是保密的,员工无法从正式渠道得到真实的详细的信息。出于对别人薪酬管理制度及考评的兴趣,员工往往会根据一些道听途说加以猜测。这种猜测往往会高估他人的薪酬,而低估他人的绩效,从而感到薪酬的不公,对自己的薪酬产生了不满。
主要是指对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受重视、有影响力、个人成长和富有价值的贡献等因素不满。由于精神待遇具有隐蔽性,员工在表达对精神待遇不满的时候,常常会强调对物质待遇的不满。比如,有的员工这样抱怨:“我每天要受这么多气,为什么才拿这一点儿工资?”或者说“我的工作这么枯燥和乏味,工资应该高一些吧?”但精神待遇是人的一种需求,它不会因为这种忽略而消失。解决这个问题,主要途径要提高员工的精神待遇,而不是薪酬(物质待遇)。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十四
本方案为养老院员工提供了系统的薪酬管理政策及程序,使员工在本地的薪酬系统中得到公平的对待。
本方案适用于养老院所有正式员工。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方案的执行与管理,养老院总经理督办本方案的执行。
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养老院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2、采取“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综合补助+绩效+护理津贴+福利+奖金–扣款”的薪资结构,调动养老院员工的积极性。
1、薪酬标准(见表一)
员工底薪标准
注:不同职级的人员月薪适用于不同的薪资段范围,每个薪资段分成若干薪资等级,用于人员的定薪和晋级。
1.1 底薪范围
每一个职位分五个档差,相邻薪级之间的差额,称为档差。
养老院对每一位新员工根据其过去经历、经验、所受的培训及教育确定相应的薪级。在特殊情况,如应聘该职位者具有特殊的才能或该职位在人才市场上难以聘到,或该职位要求任职者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及知识,养老院将确定给其适宜的薪级。
1.2薪资标准的执行
1.2.1养老院每一职位都根据该职位的职务描述和职务名称而定。
1.2.2通常新进员工起薪都在该职位薪资水平在4档以下。
1.2.3员工薪资应在由养老院人事部制定的薪酬系统内被确定。
1.2.4在得到养老院总经理的批准后,人事部可修改或建立所有新的职务级别,改动职务名称或薪资的等级。
1.3 底薪结构
底薪=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综合补助+福利
1.3.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1.3.2 岗位津贴:根据所任职务的不同,员工在与养老院服务期间可享受养老院给予的相应职务的补贴。
1.3.3 综合补助:是养老院每月为员工提供的伙食补贴等。
1.3.4 福利(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和养老院福利):
国家法定福利,指养老院为正式员工购买的法定的社会统筹保险福利,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和工伤。
1.3.5各职级员工底薪结构明细表:略
备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为固定值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就是薪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职级绩效工资不同,同级别绩效工资为定值。养老院人事部作为绩效考核和修改标准的执行单位,随着养老院的发展可实施修改绩效工资标准,需报总经理确认后方能执行。
绩效工资作为每月的变动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3、月薪划分
由于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为定值,月底薪的划分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综合补助依次划分。
为吸引并保留合格的人才,养老院将在与同行业企业的普遍薪酬范围内保持竞争力的同时,给予员工与市场基本相符的薪酬。养老院每年将进行一次薪酬福利调查评估以明确及决定本养老院在本地区行业相同(似)职位所能提供的薪酬福利所具有的竞争性。由此,养老院人事部将在总经理的批准下对“员工薪资标准”的调整进行考虑。
1、薪资调整的依据:
1.1养老院盈利状况
1.2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1.3通货膨胀率
2、薪资调整流程
2.1相关报告
工资调整说明表、部门工资调整补发表、员工个人工资调整说明表、员工个人调整审批表、工资级别调整单。
2.2流程说明(见表三):
薪酬调整流程说明
2.3薪资调整流程示意图:
3、员工薪资调整:
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情况,养老院将对员工个人的薪资进行调整,职位变动包括:晋升、职别的调升、降职和平行调级。
3.1晋升:员工晋升是职级调整至更高级别,对其职责、对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及责任度都有更高的要求。与职别调整至更高相比,晋升指在工作职务,工作领域及其所要管理的范围都有变化。
3.2职别的调升:职别的调升指员工在原来的较低职别中积累了一定的时间及工作经验后,其现在的职务从较低职别上升到较高职别,相应的工作技巧及责任度都要有所提高。通常的,职别的调升因其职务的名称,工作领域及管理范围的无变化而有别于职级的调升。
3.3降职:为了避免员工被解雇或为了调整其薪金的竞争性,将员工从较高职级或职别调整至较低位置。此调整并非只是基于员工的个人绩效而进行。降职不一定是薪金的降低,但通常的在降职后员工的薪金应该在其新的职级或职别的薪金范围内。
3.4平行调级:平行调级指员工从现处职级或职别调到一个相同水平的职级或职别上。通常情况下,其薪金的变化或无变化要根据其调级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的,在管理层还未做出正式决定前,员工将不会得到任何通知。
3.5基于能力调薪:养老院认可的与工作相关的能力会带来调薪机会。这些专业技能应该是养老院业务需要的,养老院能够认可的。
3.6其它的情况的调薪:比如,养老院对岗位重新评估,养老院薪资结构调整、员工调派、临时工作任务等等。
1、薪资月
从每月1日到月底为计算薪金的时间。
2、付薪日
2.1养老院规定每月15日为养老院的发薪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适当提前或顺延。
2.2养老院定期打印个人工资条,作为月度支付清单以备核查。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十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薪酬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银行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参照金融稳定理事会《稳健薪酬实践的原则》等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商业银行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和贡献而给予的报酬及其相关支出,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福利性收入等项下的货币和非现金的各种权益性支出。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制定有利于本行战略目标实施和竞争力提升与人才培养、风险控制相适应的薪酬机制,并作为公司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薪酬机制一般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薪酬机制与银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
(二)薪酬激励与银行竞争能力及银行持续能力建设相兼顾。
(三)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设计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构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包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各种激励,福利性收入包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第六条 基本薪酬是商业银行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包括津补贴,主要根据员工在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劳动投入、服务年限、所承担的经营责任及风险等因素确定。津补贴是商业银行按照国家规定,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以及受物价变动影响导致员工实际收入下降等给予员工的货币补助。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津贴、补贴的政策标准确定津补贴。
商业银行应科学设计职位和岗位,合理确定不同职位和不同岗位的薪酬标准。不鼓励商业银行设立保底奖金,如果确有实际需要,保底奖金只适用于新雇佣员工入职第一年的薪酬发放。
商业银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35%。
第七条 绩效薪酬是商业银行支付给员工的业绩报酬和增收节支报酬,主要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来确定。绩效薪酬应体现充足的各类风险与各项成本抵扣和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要求。
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考核结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确定。
第八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中长期激励计划。商业银行应确保可变薪酬总额不会弱化本行持续增强资本基础的能力。
第九条 福利性收入包括商业银行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于福利性收入的管理,商业银行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商业银行支付给员工的年度薪酬总额要综合考虑当年人员总量、结构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参考上年薪酬总额占上年业务管理费的比例确定,国有商业银行还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 薪酬支付期限应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时期保持一致。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业务活动的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薪酬的支付时间并不断加以完善性调整。
第十二条 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商业银行根据薪酬年度总量计划和分配方案支付基本薪酬。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成本分期考核情况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剩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十四条 中长期激励在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到期后支付。中长期激励的兑现应得到董事会同意。锁定期长短取决于相应各类风险持续的时间,至少为3年。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各种保险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专户管理。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其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应高于50%,有条件的应争取达到60%。在延期支付时段中必须遵循等分原则,不得前重后轻。
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商业银行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商业银行制定的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应同样适用离职人员。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组织架构。
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并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应设立相对独立的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财务专业人员,且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应熟悉各产品线风险、成本及演变情况,以有效和负责地审议有关薪酬制度和政策。
管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方面的决议,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风险控制、合规、计划财务等部门参与并监督薪酬机制的执行和完善性反馈工作。
商业银行审计部门每年应对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报告董事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外部审计应将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作为审计内容。
审计、财务和风险控制部门员工的薪酬应独立于所监督的业务条线,且薪酬的规模和质量应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其能够吸引合格、有经验的人才。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制订科学、合理、与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银行员工职位职级分类体系及其薪酬对应标准。
(二)基本薪酬的档次分类及晋级办法。
(三)绩效薪酬的档次分类及考核管理办法。
(四)中长期激励及特殊奖励的考核管理办法等。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作为绩效薪酬发放的依据。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经济效益指标、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
(一)经济效益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取。
(二)风险成本控制指标至少应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案件风险率、杠杆率等。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成本度量时应考虑经济资本配置和资本成本本身变化以及拨备成本和实际损失。流动性风险成本在度量时应主要考虑压力测试下的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资源本身的成本等因素。
(三)社会责任指标一般应包括风险管理政策的遵守情况、合法性、监管评价及道德标准、企业价值、客户满意度等。
董事会应于每年年初确定当年绩效考核指标,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本指引第十九条所列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对绩效薪酬的约束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有一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不得超过上年水平。
(二)有两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在上年基础上实行下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下浮幅度应明显高于平均下浮幅度。
(三)有三项及以上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除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参照第(二)款调整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总额不得调增。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薪酬监督机制,不得为员工或允许员工对递延兑现部分的薪酬购买薪酬保险、责任险等避险措施降低薪酬与风险的关联性。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应每年全面、及时、客观、详实地披露薪酬管理信息,并列为年度报告披露的重要部分。商业银行的薪酬信息披露情况应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年度薪酬报告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
(一)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包括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的结构和权限。
(二)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分布。
(三)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四)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包括因故扣回的情况。
(五)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具体薪酬信息。
(六)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七)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包括影响因素,以及薪酬变动的结构、形式、数量和受益对象等。
第五章 薪酬监管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商业银行薪酬管理纳入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内容,至少每年一次对商业银行薪酬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估。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动态跟踪监测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等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五条 对于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责令纠正,并对下列问题予以查处:
(一)薪酬管理组织架构、薪酬管理制度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规定核定、执行和报备绩效考核办法或年度薪酬方案的。
(三)绩效考核不严格、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规定计发基本薪酬、延发绩效薪酬的。
(五)未按规定追索或止付绩效薪酬的。
(六)未按规定披露薪酬信息的。
(七)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商业银行薪酬结构与水平应报救助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一)已经实施救助措施的。
(二)商业银行面临重大声誉风险并有可能对其持续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三)商业银行濒临破产、倒闭的。
(四)商业银行被依法接管的。
(五)商业银行被关停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在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基础上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扣回的薪酬应按照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费用。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子行、分行、非银行金融性公司由母行根据本指引的原则并结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对其薪酬进行调控。
由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其他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原则:
1.公平性原则
以工资内、外部公平为导向。对内,员工薪酬应该与个人的工作难度、强度以及工作质量相符合;对外,员工薪酬要与相同职位甚至行业的其他员工有以致的发放标准。
2.竞争性原则
提高薪酬对市场上人才的吸引力。当然这不能理解为银行行业薪酬;应该盲目提高。员工薪酬应当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过低会导致人才流失,但是过高会将银行推向亏损的边缘。
3.激励性原则
通过工资和奖金等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积极心性。激励的方式可以多样化,不能局限于现金这种短期的激励方式。可以适当辅以中长期的激励来提高效果。
4.经济型原则
即员工薪酬水平要与银行的经济实力相匹配。如果银行的经济实力较强而员工薪酬水平偏低的话怎对人才的保留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