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读后感中没有自己的感受,它的存在价值就不够高,读后感是我们看完一本书之后的感受性的文字,也要认真对待哦,以下是句子范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月亮读后读后感推荐7篇,供大家参考。
月亮读后读后感篇1
莎士比亚在《雅典的泰门》里说:“金子?贵重的,闪光的,黄澄澄的金子?不,是神哟!我不是徒然向它祈祷,它足以使黑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邪恶变成善良,衰老变成年少,怯懦变成英勇,卑贱变成崇高”,乃是世人对金钱的普遍态度。满地六便士时,有多少人愿意舍弃金钱,抬头仰望月亮?
这就是《月亮与六便士》的要义,这是一部关于天才的故事,也是一部关于给人生做减法的故事,更是一部舍弃了成功的励志故事。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伦敦很成功的证券商人,在结婚后,他突然选择抛弃家庭,来到巴黎学习绘画,只为了追慕心中的梦想。斯特里克兰的面前有着为他安排好的幸福生活,但心中似乎总有一团火在召唤着他,让他宁愿放弃一切,甚至抱着被妻子责骂叛徒的风险,来到巴黎,在最艰苦的环境里追求艺术。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一个传统的保守的妻子,得知丈夫离开自己的原因后不能原谅他,她也无法接受自力更生的日子,始终觉得被别人养才是妻子的本分。施特罗夫是一个平庸的画家,他和妻子过着中产阶级的平静生活,这种生活甚至有些自欺欺人,他们自认为在平衡的日子里将自己的角色扮演得极好,殊不知在作为旁观者和闯入者的“我”看来,这一切不过笼罩着虚伪的面纱。其实,施特罗夫是斯特里克兰的伯乐,他发现了他的天才,也愿意帮助他在巴黎打开市场。但是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固执的人,生意对他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心中追逐的艺术之梦才是他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所以他始终在逃离,始终不满足,始终愿意放弃去开始新的挑战。逃离伦敦,来到巴黎,逃离巴黎,来到塔希提,他和一个土著女子住在一起,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双木失明,却在墙上画了一幅描绘伊甸园的伟大作品。这是一个何其大胆的隐喻!斯特里克兰最终让这幅画在火焰中燃烧,他不愿意留给后人任何痕迹,他在失明中,在极度的原始里找到了自己原初的存在,他仿佛回到母体的婴儿,失明的眼睛重新睁开,重新看到了他一直以来想看的东西——艺术之神的亲吻。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斯特里克兰一般的选择时刻,都会在看似安排好的生活里感到惶惑,是否应该放弃眼前的苟且,去寻找诗与远方?安稳是平庸的最大诱惑,是让我们缩手束脚的关键点,我们害怕赢家通吃,自己落得一无所有,我们愿意屈从眼前的苟且,放弃诗与远方,不是我们不想,而是我们不敢。有几个人能拥有非凡的品质,肯在生命的道路上狠狠赌一把?《月亮与六便士》讲述的就是这一场赌局。斯特里克兰是赢了还是输了?他爆得大名,却也是生命终止之后。在这一点上,斯特里克兰的原型高更与他的朋友兼敌人梵高是多么像啊!斯特里克兰血液中波动的是天才的基因,是成熟的果实,是笃信自己将成为神的自傲,因此斯特里克兰有勇气这样做,这不禁让我想到23岁的马尔克斯愿意放弃大学文凭去写小说,因为他相信自己骨子里流淌的是文学巨匠的血液。是啊,也许天才都是共通的,都是在生命的某一刻突然听到了命运的召唤,然后放下一切成为圣徒,圣徒就是看不见而信,愿意为之去做。
月亮读后读后感篇2
很多人应该都听说过《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的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被誉为“全世界最会讲故事的人”,近百年过去了,这本书依旧畅销,它带来的关于理想与现实的感悟适合任何年代、任何年纪。
小说中,毛姆创造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拥有稳定工作与美满家庭的证券经纪人,但有一天他突然决定离家出走前往巴黎,并给妻子写信要求离婚,所有人都以为他有了外遇才与情人私奔,然而,事情的真相却令人大跌眼镜。查尔斯只是因为无法控制自己对画画的强烈渴望,只身前往异国他乡只是为了追寻自己的绘画梦想而已。追寻梦想的过程中他吃尽苦头,但却始终坚持着对艺术的追求。最后,他隐居在南太平洋的小岛上,娶妻生子,安心创作,最后病死。他在死前绘出了一幅天才之作,却嘱咐妻子将那幅画烧为灰烬。
读过这本书的人对查尔斯这个人物皆是又爱又恨,有人认为他为了理想抛妻弃子非常自私冷酷,但更多的人依旧会被他执着的追求深深感动。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只是偷偷的在夜校学了一年的画画,画技一般却敢抛弃一切去巴黎追寻他的绘画理想,在普通人眼里,他就是一个疯子。但不可否认,疯子与天才本来就一线之隔。查尔斯用他穷困潦倒的后半生证明了自己是个天才。
小说中从未出现过“月亮”与“六便士”这两个词,书名却是“月亮与六便士”。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难以触及;六便士象征着世俗生活的欲望,俯拾皆是。作为普通人,我很难认同查尔斯的行为,毕竟人是被无数关系牵绊着的社会动物,我们的每个行为都在不断衍生名为“责任”的后果,他原本所拥有的,已经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生活了。虽然不认同,但可以理解。毕竟,活着的意义不是别人说了算的。
什么是生活呢?书中毛姆讲完亚伯拉罕医生的故事之后说到:“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贱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在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们总是用浅薄的幸福、世俗的成功来衡量一个人的世界,同学会上的攀比、家庭聚会上的询问、亲朋好友的关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去努力复制所谓的“幸福”,逐渐地忘了“谋生”与“生活”是不同的。如查尔斯所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为创作忍饥挨饿、穷困潦倒那都不算什么,那是他的诗与远方。
但理想主义也要解决基本的生存,也要健康地活着,而不是像查尔斯那样连肚子都填不饱,一天只吃一片面包,靠朋友救济和借钱过生活。同样是理想主义,书中的另外一位角色亚伯拉罕医生就没有走极端,他心平气和地过平凡的生活,虽然不富有,但也不狂热到走进深山老林进行创作,他不追逐名利,但也不甘平庸,敢于探索生活的价值。如是,我们不必如查尔斯那般极端的追求“月亮”,放弃“六便士”。毕竟,作为凡人,我们首先要活着,尽可能体面地活着,再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兼顾理想和现实,感情与理智,艺术与生活,自我和社会。
愿你能抬头望月,也不忘脚下的六便士。愿你攒够了钱,还有勇气继续出发。
月亮读后读后感篇3
小时候以为,人长大了之后就会开始谈梦想。后来长大了才发现人更多的是怀念年幼时的敢想敢做。我以为,人只有在青春期才会迷惘,是因为后来大家都找到了梦想,慢慢才发现是大家都习惯了生活。
理所应当地,每个心里装着梦想的人都会被迫害。真不怪我们,在我们看来,梦想就是白日梦。
人总要吃饭。用劳动来交换粮食比直接生产粮食更轻松一点,这样我们可以省下时间来做喜欢的事情。为了省下更多时间,我们要花更多时间去熟练技能。于是我们就陷入了这种怪圈之中。幸好啊,我们还能够繁衍后代,延续我们做不完的事情,然后投入时间不断纠正他们往既定方向前进。生活可能就是这样吧。只吃饭不干活的人是非常无耻的。
我讨厌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他太过于冷酷无情,他伤害了那么多爱着他的人。
书中的男主角是以保罗。高更为原型的,而保罗。高更比男主角的生平看上去有了很多人情味。
所以一切都是作者的构想,斯特里克兰只是一个纯粹的梦想化身。也好,世界上从来没有过这么薄情的一个人。
一个心怀梦想的人也许会名垂青史,也许不会;但必定不会被大多数人所理解。这大概就是人类社会最大的幸庆和悲哀吧。
“虽万千人,吾往矣”“十年一觉扬州梦,不负青楼薄幸名”“忍把功名,换了浅斟轻唱”
月亮读后读后感篇4
人生注重时序,阅读有时也是这样。
几年前,我读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觉得这是一本好书,于是碰上爱好阅读的朋友就推荐它。我对这本书的喜爱多少与当时的处境以及心境有关。那时的我有迫切想要达成的目标,但却受各方条件的限制,常有身不由己的感慨。看到小说中的主人公,恣意“任性”,对人之常情的东西嗤之以鼻,这正是我个性中缺失的东西,于是乎对主人公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作家毛姆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创作的一部小说。天才画家跌宕起伏的人生与放荡不羁的个性令人心向往之,同时也会心生难以望其项背之感。
和《月亮与六便士》不同,毛姆在《刀锋》中刻画了一个普通的美国人拉里。拉里身上既有独特个性,又有一种谦和感。就整个故事情节来看,我更喜欢《月亮与六便士》,它的笔墨集中于主角,情节更紧凑,故事感更强。《刀锋》中多条故事线交错,除了主人公外,书中涉及的其他角色的命运走向都有较为详尽的始末交代。这些部分对那些耐心不足的读者来说,应该会觉得有些“拖沓”。但《刀锋》中刻画的主人公拉里的人物形象,我非常喜欢,他不像《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那么冷酷、尖刻到令人难以理解;拉里非常富有同情心,为人谦和、诚挚且实在。像他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成为谁的朋友,都会令对方感到荣幸。
?刀锋》与《月亮与六便士》都出自毛姆之手,两者有一些相似之处。它们的叙述角度一致,都是第三者叙事:叙述者兼作故事的讲述者和半参与者。读完《月亮与六便士》,再去看《刀锋》中设置的“悬念”,其实已然毫无悬念感。你会发现这又是一个男人跳出别人为自己设定的人生路径,奔赴自己预想的人生旅途的故事。拉里这个刚从战场上退役的美国青年,不想投入工作,与美丽的未婚妻解除了婚约,想去流浪人生。他的想法在周围那些有身份的人看来,是在作贱自己、糟蹋时光。他们认为拉里患上了战后创伤后遗症,才会产生流浪巴黎的荒诞想法。未婚妻以为他是一时兴起,没想到他早已打定了主意,并不打算回头。拉里靠着微薄的收入,四处流浪,到各地寻找何为人生、人生为何的答案。他始终没有找到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但在印度获得了内心的愉悦,打开了新的生活视角。我们生活中出现拉里这样的人,多数人会把他叫做疯子,他不要过体面人的生活,非要到处吃苦,找罪受,很难理解这样的人。但也会有少数人将他称作理想主义的践行者,把这个众人视为平庸之徒的人唤作传奇;因为他听到内心的呼唤,就像虔诚的信徒获得上天的启示那样刻不容缓地寻找朝圣之路。拉里究竟是传奇还是疯子,取决与人们对生活的定义以及对功成名就的看法。
拉里和本书中的另一个人物艾略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前者不受名利的诱惑,放弃自己的身份地位和钱财,去追寻何为人生的宏大命题;后者有修养、智慧,仪表堂堂、资产丰厚却一生痴迷于上流社会的交往活动,在宴会与请帖之间庸庸碌碌。关于个体如何存在以及社会在个体生活中扮演怎样的角色,这将是人类无法彻底解答的难题,读几本哲学书籍有时候能缓解一下思考这些难题引发的头疼症,但是不深入生活,不找到自己的人生智慧,就只能哀叹生活索然无味,人生缺少靓丽风景。多彩的生活需要强有力的世界观来支撑,以此来构架起一个人的信仰世界,给他生命的信念、生活的力量。
人可以从阅读中品尝人生百态,有时也需要从内心的呼唤出发用脚丈量大地。尽管我没法去过流浪人间的生活,但我尽量让精神世界处于流浪状态。人说要安居乐业,我漫浪的脑袋里常常浮现的是漂泊四海。
虽然我难以成为拉里和思特里克兰德,但是非常钦佩他们有出走半生的勇气。
月亮读后读后感篇5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鼹鼠的月亮河》。故事讲了一只黑色的小鼹鼠米加一心想为尼里发明洗衣机,因为尼里承担家里所有的洗衣任务。她太累了。
鼹鼠米先生一家住在月亮河一带,米先生是月亮河的挖掘专家。米先生一天到晚忙个不停地帮别人挖掘地洞。米先生的背带裤上有好多大大的口袋,那是他叫米太太特意为他准备的。他在大大的口袋里放上小小的工具,比如绳子、刀、电筒等。米太太有时会在大口袋里放一块小面包,因为她怕米先生工作时会饿着。但这引起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米先生在挖掘地洞时,他想掏小刀,结果掏出来了面包。
这次,米先生是在帮刺猬先生挖掘过冬的地洞。他从洞里钻出来的时候在想他的太太该生小宝宝了,米先生发现其他的孩子是棕色的,只有一个孩子是黑色的,这只黑色的鼹鼠就是米加。而且他一出生就把家里人折腾了一个星期。一天,月亮河一带搬来了尼先生一家,尼先生最小的女儿叫尼里,她承担了全家的洗衣任务,一天,尼里在河边洗衣服,她爸爸的一件衣服掉到了河里。米加正在河边看星星,米加看到了尼里爸爸的那件衣服,把它还给了尼里,这样米加就和尼里成了好朋友。一次尼里在洗衣服的时候米加想尼里每天都在洗衣服很累,想发明洗衣机。米加为了发明洗衣机而离开了家乡。最总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友谊最重要,还要象米加一样有一颗坚持不懈的心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月亮读后读后感篇6
两天前得到一个消息,于我是一个灾难性的消息,是晴天霹雳。窗外秋意正浓,银杏树灿烂地黄着,在阳光下拼命眨眼睛以讨人们的欢喜,而我却只注意到了被风吹落的叶子,有时候一片一片在空中打几个旋然后无声地落下,有时候许多树叶集体逃离树干,带着沙沙的响声落到了地面......我的心情随着这些树叶跌落到了谷底。这种时候我往往把自己关在家里,与外界隔离,慢慢消化我的焦虑、担心与绝望。
窗边的小桌上放着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我知道月亮代表理想和希望,六便士代表现实,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正是理想与现实相悖的问题,于是翻开书读将起来。渐渐地我的思想被毛姆带到了20世纪初的伦敦,随他参加伦敦热闹的社交,认识了各种各样的人,跟着他来到巴黎、来到澳大利亚的小岛塔希提......我的心情也随着书页的翻动跌宕起伏,时而兴奋,时而绝望,时而好奇,时而期待。当我读完书的最后一页,窗外已经一片漆黑,奇怪的是我却看见了树叶摇曳,仿佛舞台上身着金黄舞裙的舞女正在谢幕。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离开是一种选择,就像春天树叶重回枝头,这没有对与错,更没有希望与绝望。
?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一个中年人为了自己的理想(或者叫初心)放弃当下安逸稳定的生活,选择离家出走。然后他遭遇贫穷,饥饿,无处安身,病痛折磨等百般困窘,但他都毫不在意,也从不后悔,最终,他得到了他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故事其实很套路化,用第一人称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与众不同的一生。对思特里克兰德的执着与坚持我不以为奇,好奇的是他的动机。仅仅是为了理想“画画”吗?如果是这样他应该很珍惜自己的作品,可是他不是,他将作品随意丢在墙角,随意送与他人。他在乎的是画画过程,享受的是内心深处所希望的-宁静与美。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我想这部作品作者终究想要表述的是这些问题。
毛姆说“从事自己最想做的工作,生活在让自己开心的状态下、自己心安理得,这样算是把人生给搞砸了吗?还是要成为知名的外科医生、年收入一万英镑、娶得美娇娘,这样才算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赋予人生的意义、你对社会的要求,以及你对自己的要求。”这句话让我很受益。读后感·我的苦恼我的焦虑都来自儿子的一个决定,而这个决定跟我希望的正好相悖,于是我担心他的将来。是呀,儿子的人生在于他对自己的要求,而不是我对他的要求,惟愿他将来做他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月亮读后读后感篇7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但让我最喜欢的这本书的名字叫《鼹鼠的月亮河》。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鼹鼠米加,他是只与众不同的小鼹鼠。
米加十分不喜欢他爸爸给他选择的人生道路——挖洞,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发明。一次,米加看尼里手洗衣服很吃力,就离开家,去城里买做洗衣机的零件,又在那里结识了很多新朋友,发生了很多新鲜事。比如:他和咕哩咕在一次魔法演出中,他变成了乌鸦,又在乌鸦坡经历了一场战斗。不过,最后米加又变了回来,成功制造出洗衣机,送给了尼里。
书中的米加有梦想,而且不管现实如何,身边环境如何,他都要坚定去实现他的梦想。看完这本书后,我惭愧极了,我甚至想到我之前学骑自行车的事。学骑车本就是我自己的想法。刚开始,在妈妈的搀扶下,我骑得有模有样的,一旦她没扶着,我马上摔了个狗啃泥,还忍不住乱发脾气:“我不要骑了!”任凭妈妈怎么鼓励我,我也不肯上车。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看完书,米加成了我的榜样,以后无论我有什么梦想,我也要像他一样,坚定地实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