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用范文 列表页

2023年商标专用权质押担保协议书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3篇)

2024-04-14 互联网 实用范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商标专用权质押担保协议书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篇一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根据甲方与贷款人 于20xx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贷款人签订了 (以下称保证合同),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甲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本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乙方代甲方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委托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臵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4.1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抵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甲方出质权利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有限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营口裕兴油品 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臵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处臵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委托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 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50万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主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xx年9月26日 20xx年9月26日

商标专用权质押担保协议书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其已注册的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_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质押给乙方,作为_________的担保。

商标图样:

二、根据国家工商局指定的_________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该商标的实际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押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以将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转让费不得低于该商标的评估价值。

无论转让或许可,甲方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费都应当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七、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债务,乙方有权将质押商标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超过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专用权质押担保协议书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篇三

合同编号:

质权人(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出质人(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了确保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商标权质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民法典》、《民法典》、《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主债权为甲方依所 号、 号、 号借款合同向乙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的贷款。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

乙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实现质押权的费用首先从商标权变现所得中扣除。

第三条 质押权利

3.1 质押权利详见《质押权利清单》。《质押权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甲方质押权的效力及于商标权从权利、天然及法定孳息、商标权的代位物,以及商标权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3.3 《质押权利清单》对价值的约定,不作为甲方处分该商标权时的估价依据,不对甲方行使质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3.4 质押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甲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5 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维护商标权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商标权而使其价值产生减损。

3.6 乙方的行为足以使商标权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商标权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四条 质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乙双方应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 质押权的实现

5.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有权实现质押权:

a、甲方主债权到期乙方未予清偿的;

b、发生本合同第3.6条所述情形,乙方未恢复商标权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c、乙方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d、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实现质押权的其他情形。

5.2 甲方实现质押权时,可将商标权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商标权折价以抵偿债务。甲乙双方未就质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甲方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商标权。

第六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 乙方享有对抵押商标权的完全处分权,商标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为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已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6.2 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商标权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存在法律上瑕疵。

第七条 乙方承诺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

7.1 无需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主债权和质押权转让,乙方仍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7.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商标权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护商标权不受任何侵害。

7.3 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估价、登记及其他有关费用。

7.4 甲方质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及时通知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7.5 甲方实现质押权时给予积极配合,不设置任何障碍限制甲方抵押权的行使。

7.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甲方:

a、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变动;

b、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申请破产;

c、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7.7 对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7.8 甲方主债权存在其他担保的,不论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实现担保的顺序,乙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甲方放弃、变更或丧失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权益的,乙方的担保责任仍持续有效,不因此而无效或减免。

第八条 甲方承诺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

8.1 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未公开信息保密,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2 处分质押权利的所得在偿还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9.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任何措施。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0.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主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0.2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10.3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亦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0.4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2.2 甲方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12.3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质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3.1

13.2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再来一篇
上一篇:2023年酒店人力资源年终总结(24 下一篇:2023年稿件制作发布合作协议 约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