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海归政策好的城市篇一
一般留学生回国如果想参加国考或省考,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所以一定要在报考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学历认证。
在符合选调资格的高校毕业的同学,可以报考选调生。绝大部分省份选调生对于海外院校的要求并不高,基本qs前100高校就足够,以2021年的四川定向海外选调为例,大部分英国院校、香港的四所院校、新加坡的院校都可以报考。
企业招聘时,看重学生通过接受国际化教育培养出的全球视野、跨文化沟通、多元角度思考等能力,因为这些能帮助企业创造价值、解决问题。”某跨国公司高管认为,“如今,雇主更看重一个人在职场上的学习能力和上升潜力。其中,全球视野就是留学生的一大优势。”
像阿里、腾讯、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大厂也更加偏爱留学生,很多产品端的职位会希望招到更接轨前沿技术的、反应更快的、对新鲜知识了解更多的求职者。其招聘规则中,海归背景已经成为一个优先录取的优势所在。
海归政策好的城市篇二
1.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解读: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目前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
2. 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3. 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
(解读:从你回国那一天起,一直到你收到留学服务中心通知,把落户材料交到留学服务中心的那一天,间隔不能超过两年)。
4. 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落户资格。
(解读:是否单位有落户资格,落户指标又是否给你,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一般公司每年留学落户是有名额限制的,例如2-3人。入职之前尽量问清楚自己排到第几个,能不能在2年内帮自己及时申请)
5. 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且参加社保。
(解读:合同期限1年以上,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原则上,帮你落户的单位必须是你归国之后到北京的入职的第一个单位)
1. 获得国(境)外博士学位的,学习不少于1年或者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不少于180天的,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2. 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
- 双一流大学的本科+境外硕士(没有要求500强大学名单上的),缴纳社保和个税6个月,按照上海市平均工资;
- 非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500强名单上的,但是名单必须要上海人才确认且发布的),缴纳社保和个税6个月,按照上海市平均工资;
- 国(境)外本科+国(境)外硕士,都必须经过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不要求500强。也是缴纳社保和个税6个月,按照上海市平均工资。
3.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类似旧政的500强大学),缴纳社保和个税6个月,按照上海市平均工资,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4. 国内硕士以及硕士以上学历+海外进修或者访问学者1年,缴纳6个月社保和个税,按照上海平均工资缴纳,可以申请落户。
学历要求
1. 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留学回国人员;
2. 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落户年龄要求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2.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取得本市《出入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5.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海归政策好的城市篇三
1.本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
2.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以及已取得市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的护理人员等一般人才。
取得海外正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或获得学士学位) , 或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 作为访问学者 (具有国内或国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等在海外从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且持有中国护照, 拟在我省就 (创) 业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其随迁未成年子女。
备注:要注意必须在回国两年之内办理
以往出国(境)前已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就业的,可以申请在就业地登记户口。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留学人员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3.就业单位出具的录、聘用证明,或毕业证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
4.原户口注销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原户口注销凭证材料等。
1.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且连续在外一年以上,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
2.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