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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11篇)

2024-02-01 互联网 实用范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篇一

根据《关于下达省2020年通抵边自然村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内容,中央下达资金共计1592.7万元,市至、至镇入口等农村扶贫公路项目涉及12条线路改建,路线全长28.183公里,涉及速度为20/公里四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工程总体目标绩效目标责任制,绩效指标明确。具体如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开展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施工,按施工计划,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1、本年度中央计划资金1592.7万元,于2020年上半年就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公正透明,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机构健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强化落实责任,确保了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具体内容是建立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

各受益行政村对本次工程的实施后的质量的满意度很高。通过本次工程,实现城镇与村庄联通公路通行状况,能进一步优化现有农村公路网,带动乡镇经济增长,使村民出行更加方便。

地处山岭重丘区,临水临崖占比较大,路基填挖方及防护工程工程量较多,施工难度高,建设成本相应增加。

建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增加农村公路工程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切实保障民生实事落实。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篇二

(一)绩效评价范围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按照上述原则,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暂定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类项目,包括建设性专项支出、大型购置性专项支出、经济和社会事业等发展性专项支出,以及其他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重点项目支出。

(二)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先以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项目评价”)为重点,采取项目单位自行评价(以下简称“自评”)、主管部门评价和财政部门评价三者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进部门(单位)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评价类型按评价阶段的不同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的总体绩效评价。

项目评价的组织方式主要有: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等。

(一)项目单位自评

项目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要求组织自评。

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非跨年度项目,在预算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项目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自评。对于实施范围内的跨年度项目,在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项目单位要对绩效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该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要对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项目单位应在自评结束后20天内将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直接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上报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可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二)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根据评价工作重点和预算管理要求,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可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组织评价。

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绩效情况、评价人员和评价报告(文字部分)等。

主管部门应在评价结束后20天内将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上报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在评价结束后应及时将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同级政府或上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可对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一)评价机构包括:

1、由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内部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价组;

2、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组织的专家组;

3、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等。

(二)社会中介机构的委托应在全省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中选择,专家的聘请优先从绩效评价专家库中选取,并可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参加。

(三)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应签订委托协议。

(四)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的,由委托方或聘请方支付相关费用。

(一)对于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项目单位在申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必须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可行性方案,提出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尽量细化和量化。

(二)项目单位在进行自评时,侧重于对项目执行情况特别是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在自评报告“项目执行情况”中应包含对基本指标内容的分析与评价。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组织实施项目评价时,应设置、选择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绩效的具体指标。在设定、选用具体指标的基础上,应对具体指标设置一定的分值(权重),便于评价结果的计算。

(一)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组织和规划绩效评价工作,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负责拟定本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并商财政部门确定。

(二)项目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及时提交自评报告。对被列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年度评价计划的项目,项目单位应积极提供反映项目绩效的相关材料,做好指标体系设置和绩效评价的配合工作。

(三)主管部门应认真编制本部门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并将项目单位自评情况和主管部门评价情况统一汇总。主管部门的评价计划在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财政部门,汇总情况应在每年2月20日前上报财政部门。

(四)财政部门应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主管部门和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并选择若干项目直接组织实施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应及时将年度项目评价计划和项目评价开展情况汇总后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一)被评价单位要积极配合评价机构的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二)评价机构对被评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业务文件等负有保密责任,对出具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负责。

(三)参与评价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不得在规定程序之外对评价工作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干预和影响被评价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评价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如存在某种原因可能影响评价人员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评价的,评价人员应当主动回避,评价单位和被评价单位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应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和调整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并根据项目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对于跨年度项目,在项目单位报送自评报告之前,财政部门可暂不拨付资金。

(三)绩效评价结果是政府对主管部门和单位实施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财政部门核定部门预算的依据。对于绩效优良的项目单位,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于无正当理由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或绩效差劣的项目单位,在安排预算时应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对于跨年度项目,财政部门依据项目评价结果提出后续资金安排或拨付的意见,经批准后可调整支出预算。

(四)对于项目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应督促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落实整改。若发现财政违法行为的,财政部门应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0x〕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绩效评价结果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应报区政府主要领导阅示,绩效评价结果差劣的要进行通报。

(一)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本实施意见由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篇三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xx〕68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豫农文〔2020〕86号)文件精神,现对2020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就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汇报如下:

(一)决策投入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减少焚烧秸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上年度各地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主要依据,测算安排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过程管理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确保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补贴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2020年我县补贴标准为150.87元/亩,实际安排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情况如下:长竹园乡185.604046万元、达权店镇210.282606万元、冯店乡172.900792万元、余集镇269.318640万元、吴河乡173.882503万元、鲇鱼山办事处200.060409万元、汪桥镇453.544655万元、观庙镇372.338259万元、鄢岗镇890.292470万元、双椿铺镇632.736409万元、河凤桥乡428.577163万元、上石桥镇1029.977571万元、丰集镇382.199725万元、李集乡515.854704万元、苏仙石乡118.387669万元、金刚台镇237.321075万元、伏山乡212.722174万元、汪岗镇165.354123万元、赤城办事处63.007612万元、汤管处15.855834万元、国营农场6.259596万元、黄柏山管理处46.735754、产业集聚区56.181281万元。

(四)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财政分配我县资金,县财政按照每年下达我县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处)。各乡镇(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商城县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抓住关键,精准核定补贴面积,加强督导,全面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安排,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683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836万元,县财政补贴3.39508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6839.39508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照省级测算方法和统计数据确定各乡镇应分配资金计划,严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地力保护激励长效机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项目总补助面积453330.356亩,补贴标准:150.87元/亩,补贴资金6839.395081万元,涉及全县23个乡镇(处),覆盖156190户。

(2)质量指标。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时效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增加粮食生产总量。多年来,我县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化肥、农药、地膜等增产,截止目前增产潜力有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项目的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提高了土地产出比。

(2)社会效益。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优质稻米的品牌化生产、加工,稳定种植效益,提升产业化水平,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生态效益。优化了劳动力、机械和土地的资源配置,使被动的秸杆禁烧转化为主动的秸杆资源化利用,实行秸秆还田,缓解了“秸杆禁烧”问题。同时改良了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改善生态环境。

(4)可持续影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在毫不放松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立足市场和资源优势,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再生稻、稻田综合种养和优质小麦生产,推进粮食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增效并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粮食总产稳定,区域布局及品种结构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户生产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高于85%。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了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通知要求,主动作为,立即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项目,组建了绩效自评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如实填报,加强审核,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如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补贴的发放,增强了农业“三项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耕地地力补贴政策的落实。

该项目实施时间较长,资金总额大,受惠农民广,群众关注密切。下一步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等各方面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的使用绩效,项目预期目标完成100%。项目完成后对绩效自评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涉农资金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和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维护“藏粮于地”的政策初衷,有助于推进农村种植结构的.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支持壮大了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规模,为转变我县农业生产方式,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向好发展,以再生稻、稻渔、稻鸭综合种养为抓手,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突出表现在“四增”:

一是推广面积在增长;

二是产销在增加;

三是示范作用在增强;

四是生态效益不断增现。

(一)存在问题

一是据调查,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价格不断攀升,劳力成本偏高,产出效益与一季产出效益基本相当;并且随着粮食托底收购价格下滑,种粮效益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二是商城县地处大别山区,土地面积比较分散,核查时间相对较长,补贴资金支付时间紧、工作量大。

(二)建议

1.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粮食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逐步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整合农业补贴资金,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城或中心城镇产业为重点,引导相关产业布局乡村。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

3.统筹用好用活农业补贴资金,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实化细化支持内容,重点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4.采用补贴的形式,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化肥农药减量,推进绿色、生态发展。积极构建绿色农产品生产体系,支撑农业产业品牌化发展,实现优质优价。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篇四

20xx年下达给我县卫生健康系统抗疫特别国债预算指标为2840.52万元,同时县财政、卫健部门联合下发了《霍山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抗疫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绩效目标内容包括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一级绩效考核指标;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九个二级绩效考核指标;分配方式、分配结果、资金到位率、到位时效、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服务提供质量、服务提供及时性、新冠肺炎排查率;发病病人筛选率;社会群防群控宣传力度、服务能力建设等十三个三级绩效考核指标。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霍山县抗疫特别国债2840.52万元,我县严格按特别国债的用途规范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建立专账,及时进行了会计核算,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霍山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抗疫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我县百分之百地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具体如下:用于发热门诊、感染病房改造扩建1345平方,增加床位40张,使用资金178.5万元,诊疗能力提升21651人次;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pcr实验室)2个,使用资金xx7.2万元,核酸检测37798人次;购买ct机、呼吸机、dr机、监护仪、便携式超声等大小仪器和设备136台,使用资金2464.82万元,这些项目资金的注入、极大的提升了霍山县疫情防控能力。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完成情况如下:

1、项目投入;抗疫国债资金有分配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完成了绩效目标。

2、项目过程;资金计划到位数为2840.52万元,实际到位2840.52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资金能及时到达实施单位霍山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等,资金的及时到达对我县(县医院为全县唯一一所新冠疫情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极大的帮助。资金使用规范有序,不存在不合规,虚列支出,超范围支出,超标准支出,也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抗疫国债资金管理健全,严格执行抗疫国债资金的使用范围,会计核算规范正确。同时我县成立了抗疫国债资金使用领导组,分工明确。建立了防疫基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项目产出;

1.基础建设达标:改、扩建发热门诊,能满足县域内发热患者就诊需求;改扩建传染病区,满足了新冠肺炎疫情医疗防治需求;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具备检测能力,满足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需求。

2.传染病防护用品齐全:满足了新冠疫情防治需求。

3.新增医疗设备,满足了新冠疫情防治需求。

4.防治物资药品配备充足、满足疫情防治需求。

5.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满足疫情防治、复工复产需求。

6.规范传染病疫情上报。

7.规范传染病院感防控,避免院内感染。

8.基础建设质量经过验收均达标:发热门诊、传染病区、核酸检测实验室规范设置、分区、布局、流程合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及时投入使用。

9.无院感事件发生。

10.基础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11.防护用品、医疗设备、药品配备充足,供应及时,满足了疫情防治需求。

12.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了疫情防治、复工复产需求。

13.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完成率达100%。

4、项目效益;

1.县域内新冠疫情控制很好,无院感事件发生。

2.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得到及时规范救治。

3.隔离留观、复工复产人员体检筛查均能够满足社会需求。

4.社会参与防控2500人次。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相关培训,规范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相关培训,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建设,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到了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需求。

20xx年项目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良好,希望国家给予基层医院持续稳定的投入,提升基层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将大病不出县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篇五

(一)专项基本情况

20xx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村柴改电项目大棚建设。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截至2020年5月该项目已经完成,发展计划和下达批复计划达到预期效果。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xx年扶贫专项资金收入5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村柴改电项目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村柴改电项目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村柴改电项目专项总支出为49.99万元,剩余资金39元,已缴回国库。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工程验收情况: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档案、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乡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村柴改电项目,资金拨付达到100%。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9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实施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xx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能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综合绩效评价

村柴改电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篇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优抚资金包括义务兵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优抚慰问工作经费1.5万元,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共计:39.118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及大学生入伍奖励,每年6月申报,7月发放,是根据民政部门反馈的**年和**年新兵入伍征兵名单人数进行申报,其标准为1.142万元/人,**年高校新生在此基础上增加0.3万元/人,专科生增加0.4万元/人,二本大学生增加0.5万元/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义务兵优待金的提高及优抚慰问项目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入伍积极性,增强当兵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年计划发放家属优待金29人(其中:**年新兵家属15人,**年新兵家属14人),并在八一、春节期间开展双拥座谈及优抚慰问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年优抚资金用于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辖区内优抚人员,八一建军前兑付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优待金及优抚工作经费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优抚经费均由财政全额拨款,义务兵优待金35.818万元(其中: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于**年7月10日全部到位,并于18日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直发到29名义务兵家属账户上。优抚工作经费1.5万元于**年7月10日到位,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于**年3月到位,用于民政开展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工作。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优抚资金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截止目前,优抚资金收入共计:39.118万元,已使用39.04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9.8%,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发放29人,每人标准:1.142万元,共计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发放7人,其中:高校新人2人,专科生4人,二本大学生1人,标准分别是0.3万元/人,0.4万元/人及0.5万元/人,共计2.7万元;八一优抚慰问1.96万元;春节走访慰问0.5万元,划拨村(社区)双拥座谈0.77万元,支付标准、支付范围、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民政办统筹优抚资金的使用,并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出纳支取,当月会计及时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优抚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家属优待金已全数发放到29名家属账上,双拥座谈顺利召开,优抚慰问稳步推进。

(二)项目效益情况。

**年优抚资金项目确保了我镇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了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展现了对退伍军人,革命烈士等优抚群体的关心和关爱,维护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由于民政局在节日期间会向我镇民政办划拨双拥慰问金,导致民政办在经费支出时有所混淆。加上双拥慰问工作往往时间紧、任务重,镇民政办往往在未跟财政所沟通的情况下用民政结余资金垫付,进行了慰问工作,导致大平台的双拥慰问资金有所结余。今后,我镇将加强资金对接,在资金支付前把好财务关,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支付。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篇七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xx〕1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和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达州市达川区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复后,以通知的形式下发乡(镇、街道)并正式启动实施。根据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上报的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636964.33亩,经达川区财政局与当年补贴资金测算确定我区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划补贴标准为149.15元/亩、补贴资金为95009098.58元。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95009098.58元(其中:20xx年上级两批安排给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2689000.00元,2020年追加部分补贴纳入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303500.00元,历年结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598.58元。),资金按照计划时间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存,兑付时直接拨付到达州银行并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系统支付。全区20xx年共计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30691户、兑付资金94988168.99元(含高新区18221户、7410805.24元,兑付减少4户899.38元其中2户为死亡销户、1户为失联、1户为重复申报取消),兑付率100%;因兑付标准测算四舍五入溢余资金及兑付过程中出现的死亡销户等原因结余资金20929.59元将退回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次年相同项目捆绑使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区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划补贴资金95009098.58元,实际兑付补贴资金94988168.99元,应补贴资金兑付完成率99.97%。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存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区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单位,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制,公示无异议后,委托达州银行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平台兑付补贴资金。资金使用封闭运行,日常监督管理规范,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好了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补贴方案,及时兑付了补贴资金、确保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一是保障了全区拥有承包土地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收益基本稳定、引导农户提高耕地地力、减少撂荒地。

二是增加拥有承包土地农户经济收入,平均每亩增加收入149.15元,充分调动农民耕种的积极性,更新群众思想观念,增强科技意识,逐步改变习惯掠夺性生产方式,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篇八

为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xx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杭财绩效〔20xx〕12xx号)和《20xx年度本级绩效评价项目计划》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全市6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度全市6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

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20xx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的67个项目(附件1)实施绩效评价。

1、项目单位自评。全市67个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内容、指标和标准进行自评,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作详细说明,经各区、县(市)财政局、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办经济发展处)。项目单位自评工作由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综合评价。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评价不低于25%的比例对重点项目进行评价,并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本次评价主要是对20xx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分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两大类,权重按60%和40%分设,业务指标包括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等二级指标;财务指标包括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与使用等二级指标,具体指标、评价标准见(附件3)。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为90分以上,良好为75—89分,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59分以下。

20xx年8月30日前全市6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单位完成自评工作,形成项目评价报告,经区、县(市)财政局、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办经济发展处)一式2份;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项目单位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项目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办经济发展处)一式2份。9—10月份,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1、加强领导。开展20xx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绩效评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各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要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组织项目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xx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xx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杭财绩效〔20xx〕12xx号),熟悉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2、20xx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单位要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围绕设定的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评价所需的基础资料,要按照自评报告的内容,实事求是地撰写自评报告。同时,各项目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综合评价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确保综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区、县(市)财政局、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项目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项目单位出具的绩效报告并签署意见。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篇九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各村的项目实施方案,经镇项目办实地核实后,提交镇政府集体研究进行批复。乡财政所收到项目批复后将项目资金通过大平台申报转入村级资金账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盐边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盐边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并结合乡政府对20xx年各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项目考评情况和各村具体情况,科学客观的对省、市、县下达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进行了资金的分配。大村且20xx年受灾较严重的分配4万-5万元;中小村且受灾相对比较严重的分配3万-4万元;小村且18年运行维护项目实施相对较差的分配3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项目实施前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且有明确的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及流程,在施工中,项目办随时到实地查看施工进度、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项目完工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及时支付项目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提高生活质量,改观农村面貌。通过公共服务运行的基础设施管护、卫生保洁、绿化亮化、农业生产性服务、治安巡逻、文体活动等项目实施,基础设施效益发挥更加长期持久,村庄更加清洁美化,群众生活更加便利,业余活动更加丰富,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

2、巩固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通过基层组织活动经费的保障,使我乡的村级组织保障水平得到了提升,保证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得到了一定提升。

3、服务基层群众,密切干群关系。公共服务运行是为了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一些问题,做的是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暖人心的大好事。每个村平均5万元的公共服务运行资金,帮助村组干部找到工作“抓手”,让村组“说得起话、办得起事、聚得起民心”,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新的“连心桥”。

(一)评价结论

20xx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我评分为100分,评价总体效果较好,项目自身有针对性的解决了各村出行难、生产用水难等的实际困难,绩效目标按期实现,按照各项政策要求,不断提高项目的绩效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村(社区)资金报账相对滞后,报账不积极,导致资金滞留在乡财政所。

2、部分村报账单据及项目资料不够完善,报账不规范。

3、乡上管理人员缺乏,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1、加强对村上财务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

2、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工作,将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篇十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xx年开展的重大传染病服务专项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面对新冠肺炎等传染疾病,医院做到医防并重,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感染科、实验室等建设,优化发热门诊诊室管理,提升检测能力,加强感染防控,提升传染病和传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水平,同时为迅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落实好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采购,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完成医院重点传染病监测核心设备配置;严格落实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输入及扩散的各项措施,医院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1﹞43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103万元,该笔款项用款额度于20xx年2月下达我院。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1月收到中央财政项目拨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03万元(保财社﹝2021﹞43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03万元用于医疗设备和物资采购。医院使用资金购置生物安全柜、空气消毒机等52.60万元,消毒试剂、防护服等防疫物资50.40万元。截止20xx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9分。其中,

①数量指标,得分6分。提高监测能力,加强管理,任务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得分12分。医院落实分级管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日报工作。医院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对进入院区人员进行行程监控及体温检测。

③时效指标,得分6分。认真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措施。

④成本指标,得分6分。项目预算控制数使用103万元,项目实施使用10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8分。

①社会效益指标,得分9分。医院多次组织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培训疾病预防知识,并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宣传公共卫生等知识,持续提高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将传染病等尽量控制在源头,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②生态效益指标,得分10分。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

③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9分。及时向患者、家属、隔离人员澄清和解释最新的疫情相关知识和防护策略,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知程度。为隔离期间的医护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基本达到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体系得分18分。对感染患者进行及时救治,避免死亡病例发生,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基本达成预期指标,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20xx年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03万元全部使用完。

医院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并在院内设置宣传栏,加强宣传教育,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贡献,但要做到全员宣传,全员知晓,还存在差距。及时向患者、家属、隔离人员澄清和解释最新的疫情相关知识和防护策略,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知程度;为隔离期间的医护人员提供生活保障,但在具体宣传中、患者及家属知晓程度上还需完善。医院将进一步落实好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继续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完成医院重点传染病监测核心设备配置。严格落实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输入及扩散的各项措施。

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自评得分96分,扣4分,原因为

1.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并在院内设置宣传栏,加强宣传教育,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贡献,但要做到全员宣传,全员知晓,还存在差距,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社会效益指标处扣1分。

2.及时向患者、家属、隔离人员澄清和解释最新的疫情相关知识和防护策略,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知程度;为隔离期间的医护人员提供生活保障,但在具体宣传中、患者及家属知晓程度上还需完善,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可持续影响指标处扣1分。

3.对患者进行及时救治,提供医疗保障,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基本达成预期指标,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处扣,2分。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

2.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一

1、县统计局是负责本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直属机构,是1个独立的核算行政单位,7个内设机构。

2、在职10人。共有编制12人(行政编制6人,行政工勤1人,普查中心事业编制5人,)

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贯彻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完善和统一全县各项核算制度和方法。

(二)承担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工作业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法治理统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省统计管理条例》。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开展对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和查处工作,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乡(镇)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的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为政府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八)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发挥好全县统计系统广域网的服务功能。

(九)组织管理和实施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资金收入情况:20xx年收省局拨付专项资金资金共计23。6万元整,其中:包括农普两员补助资金10万元,平安建设调查补助经费1。6万元,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

专项资金支出情况: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此次绩效评价过程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一)按省、州规定发放乡镇两员补助费共计10万元使用情况:

1、已经全部下发17个乡镇,其中:米龙乡5000元,波斯河乡7500元,德差乡5000元,八角楼乡7500元,恶古乡5000元,麻郎措乡5000元,木绒乡5000元,河口镇7500元,八衣绒乡5000元,牙衣河乡5000元,红龙镇5000元,呷拉镇7500元,西俄洛镇7500元,祝桑乡7500元,瓦多乡5000元,普巴绒乡5000元,柯拉乡5000元,经费支出总额10万元。

(二)20xx平安建设调查补助经费1。6万元使用情况:

1、办公费1。6元。包括购置开展平安建设调查工作办公文具等办公用品。

(三)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

1、办公费10883元,包括开展各项调查工作办公用品购买;

2、印刷费9117元,包括统计调查表打印等费用。经费支出总额2万元。

(四)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1办公费100000元,用于购买电脑、激光打印机、墨粉盒等,其中:购买电脑和激光打印机已经全部列入本单位固定资产。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据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为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经局研究决定,成立了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室干部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的评价考核打分,取得一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20xx年安排的4个专项资金共计23。6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并全部按期支出使用。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我局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

2、本局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统计调查方面的支出,不存在招投标,主要是严格按照局里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严格管理。

3、

(1)委托业务费1。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全部用于办公用品购买。

(2)农业普查两员经费10万元,全部发放至各乡镇。

(3)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用于调查工作中下乡补助和产生的差旅费。

(4)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全部用于局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1、我局切实做到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2、我局认真对20xx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评分,评分结果是9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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