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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四篇)

2023-12-24 互联网 实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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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篇一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篇二

考 试 说 明

一、考试目的

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安全发展需要,提高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客观评价安全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考试性质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公安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执业资格考试,每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一次。该考试的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三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三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考试方法

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二科:《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五、考试题型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所选的每个选题得0.5分。“简答题”依据问题中的设问进行简要回答。在全部选择题中,有5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个简答题,每题4分。《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题型包括客观题(占分值的30%)和主观题(占分值的70%),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综合案例分析题。三个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目录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一、考试目的

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对于消防科学技术基础理论、消防技术专业知识和消防技术标准及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规范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包括建筑主动防火、被动防火、安全疏散技术措施及应用方法,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及管理要求,各类建筑和场所的火灾危险特点及防火安全措施,火灾风险评估的方法及作用等。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消防基础知识

1.燃烧基础知识。熟悉固体、液体、气体的燃烧特点;掌握燃烧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辨识和分析各种燃烧物质的燃烧产物及其有毒有害性。

2.火灾基础知识。熟悉火灾的危害性,分析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掌握火灾的定义,对不同的火灾进行辨识和分类;掌握火灾发生和发展蔓延的机理,提出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的基本原理和技术方法。

3.爆炸基础知识。熟悉爆炸危险源的概念及常见危险源,分析引起爆炸的主要原因对不同的爆炸,根据其形式和特点进行辨识和分类;掌握浓度爆炸极限、温度极限的定义,运用爆炸极限判定物质的火灾爆炸危险性,提出有爆炸危险场所建筑物的防爆要求以及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4.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知识。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分类和特性,辨识不同危险品的火灾危险性,运用相关消防专业技术,提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防火防爆要求和灭火基本方法。确定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安全管理的措施。

(二)建筑防火

1.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熟悉各类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掌握各类生产和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方法;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辨识和分析各类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2.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熟悉建筑的不同分类方法,掌握不同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和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的要求;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辨识和分析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以及不同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提出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防火的要求。

3.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了解城市建筑总体布局的基本原则,掌握防火间距的设置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规模和耐火等级,分析和确定建筑规划选址、总体布局以及建筑物内平面布置的消防要求,提出防火间距不足时应采取的防火技术措施。

4.防火防烟分区与分隔。熟悉防火分区划分应考虑的因素和常用的防火分区分隔构件。掌握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阀、挡烟垂壁的设置要求;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运用

相关消防技术标准,针对不同建筑物和场所,提出合理划分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的基本方法与防火分隔设施的设置要求。

5.安全疏散。掌握建筑安全出口、疏散走道、避难走道、避难层的设置要求;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辨识和分析工业与民用建筑在疏散楼梯形式、安全疏散距离、安全出口宽度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运用安全疏散相关技术和消防标准,针对不同的建筑,确定疏散设施的设置方法和要求。

6.建筑电气防火。熟悉电线电缆选择和电气线路保护的措施要求,辨识和分析电气照明器具和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及使用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分析电动机的火灾危险性,提出电动机的火灾预防措施;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解决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的防火保护措施技术问题。

7.建筑防爆。掌握建筑防爆基本原则和措施要求,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辨识和分析建筑防爆安全隐患。掌握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与范围,提出爆炸危险性厂房、库房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的具体要求;掌握爆炸危险环境电气防爆的原理和措施,辨识电气设备的基本防爆型式;运用消防法律法规、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解决建筑物防爆技术难题。

8.建筑设备防火防爆。分析锅炉房、电力变压器等燃油燃气设施的火灾危险性,辨识锅炉房、电力变压器等燃油燃气设施防火防爆措施应用的正确性;分析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运用不同的防火防爆技术,提出消除隐患的方案。

9.建筑装修、保温材料防火。掌握建筑装修材料的分类分级以及装修防火要求,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辨识和分析建筑装修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出隐患整改的方案;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辨识各装修材料和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制定不同建筑物和场所内部装修与外墙保温系统的消防安全要求。

10.灭火救援设施。掌握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消防救援窗及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消防电梯等消防救援设施的设置目的与要求,运用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解决实际工程中消防救援设施设置的技术问题。

(三)建筑消防设施

1.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了解消防给水系统的主要构成及系统的类型,熟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工作原理,掌握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设置要求。运用消防法律法规、相关技术和标准规范,正确选用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方式和用量,提出消防供水设施和管路的设置要求。

2.自动水灭火系统。掌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和系统特点,熟悉各系统的组成、工作原理和设计参数,运用相关技术和标准规范,根据各个系统的适用范围、选型原则以及设置要求,分析和辨识建设工程中

自动水灭火系统系统选择和设置的合理性,提出完善的要求。

3.气体灭火系统。掌握二氧化碳、七氟丙烷、ig541等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和系统特点,熟悉各系统的组成、工作原理和设计参数,运用相关技术和标准规范,根据各个系统的适用范围、选型原则以及设置要求,分析和辨识建设工程中气体灭火系统选择和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的方案。

4.泡沫灭火系统。掌握低倍数、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和系统特点,熟悉各个系统的喷射方式、结构形式、应用方式、系统组成、工作原理和设置要求;运用相关技术和标准规范,根据各个系统的适用范围、选型原则以及设置要求,分析和辨识建设工程中泡沫灭火系统选择和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修正方案。

5.干粉灭火系统。掌握干粉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分类方式、系统组成和适用范围,熟悉系统的控制方式、工作原理和设计参数;运用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辨析不同保护对象系统设置的合理性,提出系统设置要求和干粉用量的计算方法。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熟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类、组成及组件功能,掌握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和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以及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电气火灾监控器的工作原理及设置要求,分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用方面存在的常见问题;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根据不同建筑和场所的特点,评价系统的选型和设置的有效性。

7.防烟排烟系统。熟悉建筑防烟排烟设施的分类形式和设置要求,掌握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组成、工作原理和设计参数,辨识和分析建筑防排烟方面存在的常见问题;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针对建筑工程实际,评价防排烟方式和系统设置的有效性。

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熟悉消防应急灯具的分类、系统组成、工作原理和性能要求,掌握系统的选择原则和设置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辨析系统型式和设备性能,制定相应系统设计要求。

9.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熟悉系统组成和相关设备的主要功能,掌握系统分类、工作原理、主要功能、设计原则和性能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制定系统设置和使用要求。

10.建筑灭火器配置。了解灭火器的分类及其型号标识与主要参数,熟悉水基型、干粉、二氧化碳等常用灭火器的基本构造与灭火机理,掌握各类灭火器的适用范围、配置计算方法以及选型与设置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辨析灭火器的配置与保护对象的适应性,确定建筑物和场所配置灭火器的计算方法和配置要求。

11.消防供配电。熟悉消防负荷和消防电源的分级与要求,掌握消防备用电源的组成、选

型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方式,运用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辨析消防供电方式和消防负荷等级的合理性,制定消防供配电设计要求。

(四)其它建筑、场所防火

1.石油化工防火。熟悉石油化工生产工艺的工作原理和火灾特点。运用石油化工相关技术和标准,根据石油化工装置布置、物质特性和生产储存特点,辨识和分析石油化工生产、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制定事故防控措施,提出规划选址和功能区域划分的要求和方法。

2.地铁防火。熟悉地铁建筑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分析不同火灾工况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和人员疏散特征,掌握地铁的防火要点。运用地铁防火相关技术和标准,辨识和分析地铁靠站、运行等不同过程及站台区、车轨区等不同区域的火灾危险特征,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城市隧道防火。熟悉隧道分类、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掌握隧道防火设计要求,辨识和分析城市交通隧道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运用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解决城市隧道防火设计技术问题。

4.加油加气站防火。熟悉加油加气站的火灾危险性以及加油加气站的分类分级。掌握加油加气站防火间距、平面布局、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辨识加油加气站的火灾隐患。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针对工程实际,制定加油加气站规划选址、平面布局等防火设计方案。

5.发电厂防火。熟悉发电厂的不同类别及其发电机理,掌握火力发电厂建筑防火设计和消防设施配置的要点。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分析火力发电厂存在的主要火灾危险源以及火灾事故危险性,制定火灾防范对策措施,提出火力发电厂消防扑救力量配置和防火设计要求。

6.飞机库防火。掌握飞机库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设计要求,运用飞机库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和分析飞机库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提出特殊的防火设计要求。

7.汽车库、修车库防火。掌握汽车库、修车库的火灾特点和防火设计要点,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运用汽车库、修车库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和分析汽车库、停车库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提出防火设计要求。

8.洁净厂房防火。掌握洁净厂房的火灾特点和防火设计要求,分析洁净厂房的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运用洁净厂房相关技术和标准,辨识和分析洁净厂房火灾危险,制定防范火灾的对策措施,提出消防设施配置等防火设计要求。

9.信息机房防火。掌握信息机房的火灾危险特点和防火设计要求。运用信息机房相关消

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和分析信息机房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消防设施配置等防火设计要求。

10.古建筑防火。掌握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安全措施要求。运用古建筑相关消防技术和管理规定,辨识和分析古建筑的结构特点及其火灾危险特征,制定古建筑火灾防范的对策措施。

11.人民防空工程防火。掌握人民防空工程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安全措施要求,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运用人民防空工程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和分析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以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为重点,提出防火设计要求。

(五)消防安全评估

1.火灾风险识别。熟悉火灾危险源可能带来的火灾风险和预防、控制危险发生的措施要求,掌握火灾危险源分类方法,运用相关消防技术,辨识常见的火灾危险源,制定火灾危险源的管控措施,消除或减小火灾风险。

2.火灾风险评估方法。了解火灾风险评估基本流程、常用评估方法以及试验模拟方法基本技术手段;掌握安全检查表法和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的技术特点,运用事件树分析方法进行事故致因分析,根据相关消防技术和法律法规,制定对区域和建筑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的方案。

3.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评估。了解烟气及疏散模拟计算分析手段、影响建筑结构耐火性能的主要因素以及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的计算方法;掌握疏散安全所需时间的组成和计算方法,运用相关性能化消防技术,设定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的目标和条件,制定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评估的方法、步骤和要求。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一、考试目的

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在开展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过程中,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熟练运用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建筑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解决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以及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评估等复杂、疑难消防安全技术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

1.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与消防工作相关的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熟悉《消防法》、《规划法》等法律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的主要内容,掌握消防工作方针、原则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等消防管理制度的

法律依据及其完整性,辨识消防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提出整改违法行为的方案。

2.消防职业道德。熟悉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掌握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范。熟悉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辨识和分析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行为的合法性,提出规范执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二)建筑防火检查

1.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掌握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辨识和分析建筑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其他灭火救援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解决消防安全总体布局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平面布置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2.防火防烟分区检查。掌握防火防烟分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和分析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划分,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阀和防火隔间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解决防火防烟分隔设施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开展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设施的检查。

3.安全疏散检查。掌握安全疏散设施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辨识和分析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走道、避难层(间)、下沉式广场等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方案。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确定厂房、住宅和公共建筑中安全出口数量、疏散宽度、疏散距离等疏散安全的要求,开展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检查。

4.易燃易爆场所防爆检查。掌握易燃易爆场所防爆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排查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火灾爆炸的危险性,提出整改措施。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和分析易燃易爆场所防爆、泄压设施的正确性,制定防火防爆的管控措施。

5.建筑装修和建筑保温检查。掌握建筑装修和建筑保温系统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熟悉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划分,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辨识建筑内部装修和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排查建筑装修和保温系统的火灾隐患,制定防范火灾的对策措施。

(三)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

1.基本要求。掌握消防设施施工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消防设施安装与调试、技术检测与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的基本要求;辨识和分析消防控制室技术条件、维护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的正确性。

2.消防给水系统。掌握消防给水系统的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方法。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造成故障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处理解决方法。

3.消火栓系统。掌握消火栓系统的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方法。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造成故障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处理解决方法,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安装、调试、检测和维护保养系统。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各组件进场检查要求及方法,掌握系统及其组件设置、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和维护管理的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和分析系统故障及其原因,提出处理解决办法,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安装、调试、检测和维护保养系统。

5.细水雾灭火系统。熟悉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部件进场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掌握系统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维护管理的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系统常见故障及其原因,提出处理解决办法,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系统。

6.气体灭火系统。熟悉气体灭火系统各部件、组件进场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掌握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维护管理的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造成故障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处理解决方法,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系统。

7.泡沫灭火系统。熟悉泡沫灭火系统主要部件安装前的检查内容和方法,掌握系统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维护管理的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系统主要故障及其原因,提出相应处理解决方法。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对系统进行安装、调试、检测和和维护保养。

8.干粉灭火系统。熟悉系统主要组件进场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掌握系统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维护管理的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系统主要故障及其原因,提出相应处理解决方法,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系统。

9.建筑灭火器配置。熟悉灭火器产品进场检验(查)内容和方法,掌握灭火器配置、安装、验收、检测、维护管理的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和分析建筑灭火器配置的正确性,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配置和维护保养灭火器。

10.防烟排烟系统。熟悉防烟排烟系统各部件、组件进场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掌握防烟排烟系统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维护管理的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造成故障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处理解决方法,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系统。

11.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防爆。熟悉供配电系统和电器防火防爆的检查内容与要求;掌握变配电装置、控制电器、电气线路及插座、灯具开关、家用电器等的防火措施;掌握电气系统维护的方法;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常见的电气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消除隐患的技术措施。

1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熟悉系统组件进场检查的内容与要求,掌握系统及各组件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维护管理的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的故障和原因,提出提出解决故障的方法与措施,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对系统进行安装、调试、检测和维护保养。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熟悉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组件进场检查内容与要求;掌握系统布线、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维护管理的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析常见的系统故障及其原因,提出处理解决方法,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对系统进行安装、调试、检测和维护保养。

14.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熟悉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进场检查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掌握系统及各组件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维护管理的要求;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析常见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检查处理方法,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系统。

(四)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

1.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掌握区域消防安全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基本流程,运用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开展区域消防安全评估工作,评价区域火灾风险等级,提出降低或消除火灾风险,提高安全等级的处置意见。

2.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掌握单体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基本流程,运用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开展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工作,评价建筑物火灾风险等级,提出降低或消除火灾风险,提高安全系数的处置意见。

3.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熟悉性能化防火设计的适用范围、基本程序步骤、常用计算分析软件。运用性能化防火设计技术,确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目标,合理选择计算分析软件,确定火灾荷载,设定火灾场景,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评估。

(五)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基础知识。熟悉消防安全管理的性质和特性;掌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素,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方法与目标。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熟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辨识和分析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运用相关消防行政法律法规,制定社会单位消防管理的相关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辨识和分析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和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案,评估消防教育培训效果。

4.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掌握应急预案编制的方法、程序与内容,辨识和分析单位消防

应急预案的优缺点,根据消防法律法规与规定,针对单位实际,编制单位应急预案,提出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要求和方法,评估预案演练效果。

5.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火灾风险因素及防火管理内容与要求;辨识和分析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依据消防行政法律法规,运用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

6.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掌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要特点及火灾风险因素,辨识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的不安全因素。依据消防行政法律法规,运用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方案。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一、考试目的

考查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运用消防法律法规、我国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管理的理论方法和专业技术,解决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消防安全实际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熟悉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对建设工程类别、建筑耐火等级、建筑总平面布局、建筑平面布置、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救援设施和建筑内部装修等的建筑防火案例进行分析,辨识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现象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和整改隐患的对策措施。

(二)熟悉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对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设施应用案例进行分析,辨识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现象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和整改隐患的对策措施。

(三)熟练掌握消防安全评估和性能化防火设计评估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对消防安全评估和性能化设计评估案例进行分析,辨识安全评估和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步骤的缺陷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完善安全评估和性能化设计评估,消除安全隐患的对策措施。

(四)熟悉消防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消防安全管理案例进行分析,辨识消防安全管理中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现象和行为,提出整改的措施。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篇三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消防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素质,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依法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英文分别译为: level 1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level 2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第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负责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 考 试

第七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 公安部组织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一级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研究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第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审定一级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题,会同公安部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并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并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

第十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第十二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第十三条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第十四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五条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第十六条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七条 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第十八条 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注册审批部门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相应级别的注册证。

第二十三条 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内是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二十四条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不予注册等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继续教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第二十六条 注册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有关情况,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诚信档案,对其执业活动实行信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

第四章 执 业

第二十八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在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第二十九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2.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第三十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能力要求: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了解国际消防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能够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圆满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准确无误,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具有较强的消防技术课题研究能力,能够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导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一般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较好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活动中形成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应当由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二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三)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本级别注册审批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接受继续教育;

(五)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第三十三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三)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五)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七)完成注册管理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前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考核认定的办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三十五条 对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第三十六条 通过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是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检测领域申请评定消防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第三十七条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规定和公安部相关要求制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第三十八条 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配备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数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字的文件种类、继续教育等注册执业的具体要求和管理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本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第三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

第四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五条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六条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第八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批准。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第四季度。

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不得强迫应试人员参加与考试相关的培训。

第十条 考试管理部门和考务实施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第十一条 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岗位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条件

(二)和条件

(三)中各一项条件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考核认定。

(一)学历与工作经历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7年。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8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0年。

3.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0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2年。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7年。

5.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再增加5年。

(二)技术能力与业绩成果:

1.获得与消防技术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层级技术发明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5名);

2.依法获得有关消防技术专利权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县级以上区域消防安全或者火灾风险评估项目不少于2个。

4.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的消防安全咨询、评估项目不少于5个;

5.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项目不少于15个。

(三)学术水平与研究能力:

1.作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8位),编写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及以上层级消防技术标准1项;

2.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统一书号(isbn)的消防技术相关专业著作(译著),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2万字;或者参与编写已投入使用的消防技术相关专业书籍,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6万字(对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不能作为研究成果);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期刊上,或者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相关论文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 4.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相关论文不少于5篇;

5.在省部级内部刊物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咨询与评估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7篇;或者在地市级消防技术刊物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咨询与评估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10篇。

二、考核认定组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全面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消防局。

三、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及其中央管理的企业(以简称中央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函。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3);

(三)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聘书、技术(项目)负责人聘书、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任命文件、获奖证书、专利权文件、消防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消防技术类专著(内容说明与首页)、消防技术论文、咨询报告与研究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四)获奖者应附奖状、个人证书或者正式公布的获奖人名单等有效证明。对奖项未颁发证书或者未正式公布获奖人员名单的,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人数的单位申报奖项的人员名单、获奖主要文件的复印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获奖单位出具的主要项目(技术)负责人证明、已颁布实施的相应级别消防技术规范或者技术标准主要完成人证明。

四、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于企业的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荐。

中央单位的人员,由本部门、本企业人事部门统一向公安部消防局推荐。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中央单位消防业务管理机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复审合格后,提出推荐人员名单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拟认定人员材料,报领导小组复核。

(四)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意见和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对未通过考核认定的申请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其说明不通过的理由。

五、考核认定申报日期及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单位的消防业务管理机构及人事部门,应当对推荐人员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复审。于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审查和复审工作,签署审查和复审意见,并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相应栏目中加盖印章后,将全部申报人员的材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单位,在审查、复审申报人员材料时,须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报送的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当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其真实性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单位,应当优先推荐符合申报条件、能力业绩突出、业内认可,且仍在消防安全技术一线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本办法印发前,已通过特许,或者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现任公务员岗位或者现役军人岗位工作、正在申报其他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和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人员,均不在申报范围。

因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违法违纪或发生重大失误,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认真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查、复查等各环节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止该地区或者单位的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申报的资格,并依据相应法律和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篇四

2017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请在所给的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c)级。a.二

b.三

c.四

d.五

(2)排烟防火阀应当烟气温度超过(d)0c时能自动关闭。a.68 b.70 c.180 d.280

(3)一类高层建筑内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c)秒内供电。a.5 b.15 c.30 d.60

(4)泡沫灭火系统在泡沫消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最远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宜大于(d)。a.30s b.1min c.3min d.5min

(5)防火水幕带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c)米。a.8 b.6 c.3 d.2(6)《人防》规范要求火灾疏散照明和火灾备用照明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b)。a.20min b.30min c.45min d.60min(7)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的人防工程,其火灾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正常照度值的(b)。a.40% b.50% c.60% d.80%(8)《高规》要求走道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a)。a.20米

b.25米

c.30米 d.15米

(9)当采用穿管敷设绝缘导线时,按机械强度要求选择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的最小截面积不小于(c)mm a.0.5 b.0.75 c.1.00 d.0.25

(10)高层建筑中的自备发电机房的应急照明的照度应为(c)a.0.5 lx b.1 lx

c.正常照明照度

d.不要求

(11)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和场所,应设置(c)。a.感烟探测器

b.感光探测器

c.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

d.防爆探测器

(12)在走道内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时,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c)。a.15米

b.10米

c.12.5米

d.30米(13)火灾应急广播的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b)。a.1.2倍

b.1.5倍

c.1倍

d.0.5倍

(14)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d)a.60米

b.80米

c.90米

d.100米

(15)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的场所,应选择(a)探测器。a.火焰

b.感光

c.感烟

d.紫外

(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和(d)等设备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a.消防广播

b.声光报警

c.报警控制器

d.消防通讯

(17)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c)。

a.小于1米,小于1.5米

b.大于0.5米,大于2米 c.小于1.5米,小于0.5米

d.小于0.5米,小于1.5米

(18)某新建工厂,厂区内设有环状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环状管道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a)个。a.5 b.6 c、10 d、8(19)某高层宾馆室内消火栓系统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设有水泵接合器,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c)米。a.10-20 b.10-40 c.15-40 d.20-40

(20)我市某大型商场建筑高45米,其建筑内设置有消防水池。其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c)。a.24h b.36h c.48h d.96h

(21)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总容量超过(b)m3 时,应分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a.250 b.500 c.1000 d.5000

(22)某现代物流企业新建一大型单层库房,层高9米,建筑室内设有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水枪的充实水柱应不小于(d)米。a.7 b.9 c.10 d.13

(23)一座高层民用建筑,使用性质为住宅,其火灾延续时间应按(b)小时计算。a.1 b.2 c.3 d.6

(24)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用的环境温度范围为(b)。a.低于4℃

b.不低于4℃且不高于70℃ c.高于70℃

d.低于4℃或高于70℃;

(2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红色玻璃泡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为(b)。a.57℃ b.68℃ c.79℃ d.93℃

(26)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不应超过(d)。a.250只

b.400只

c.500只

d.800只

(2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c)。a.0.8mpa b.1.0mpa c.1.2mpa.d.1.6mpa

(28)气体灭火系统的门窗及围护构件的允许压强,均不宜低于(c)。a.800pa b.1000pa c.1200pa d.1400pa

(29)排烟系统中,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c)。a.5m/s b.7m/s c.10m/s d.15m/s

(3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根配水支管的直径不应小于(c)。a.10mm b.15mm c.25mm d.50mm(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中危险级为(c)。a.4只

b.6只

c.8只

d.10只

(32)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内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a)。a.0.25h b.0.5h c.0.6h d1.0h

二、多项选择题。请在所给的选项中选出2个或2个以上最符合题意的答案。(1)高层建筑中庭防火面积叠加后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c d)。a.设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b.设水幕分隔。

c.中庭每层回廊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d.中庭每层回廊应设自动报警系统。

(2)低倍数固定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包括(a d)。a.泡沫消防泵

b.水带

c.泡沫消防车

d.泡沫产生器

(3)高层建筑中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的规定包括(a c)。

a.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b.载重量不应小于1000kg c.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

d.从首层到顶层的时间不超过90秒

(4)设置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具备的功能包括(b c d)。a.两侧设置启闭装置

b.自动控制 c.手动控制

d.机械控制

(5)属于防火分隔的设施为(a c d)。a.防火墙

b.挡烟垂壁

c.排烟防火阀

d.防火阀

(6)下列那些建筑应按二级负荷供电(b c d)。a、建筑高度为32米的医院

b、十八层的普通住宅

c、建筑高度为32米的商住楼

d、建筑高度为32米的教学楼

(7)高层建筑的下列哪些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a b c)a.配电室

b.电话总机房

c.餐厅

d.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15米的内走道

(8)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 b c d)a.面积大于50 m2可燃物品库房

b.面积大于500m2营业厅

c.性质重要或有贵重物品的房间

d.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

(9)感光火灾探测器也称火焰探测器,是一种响应火焰辐射出的(b c d)的火灾探测器。a.固体微粒 b.红外线

c.紫外线

d.可见光

(10)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应(a b c d)。a.牢固

b.不得倾斜

c.在墙上距地面1.3-1.5米处

d.在其外接导线的端部有明显标志

(11)消防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有(a b c)。a.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

b.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c.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

d.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状态

(12)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称为触发器件,主要包括(a b)。

a.点型火灾探测器

b.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c.消火栓启泵按钮

d.消防电梯控制按钮

(13)火灾事故广播与广播音响系统合用时,应有下列那些设计要求(a d)

a.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换到火灾事故广播状态。

b.床头控制柜内设置扬声器应有火灾事故广播强制切换功能。c.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w。

d.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能用话筒广播。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a b c d)几部分组成,复杂系统还包括消防控制室。a.火灾警报装置

b.电源

c.触发器件

d.火灾报警装置

(15)室内消火栓箱是指安装在建筑物内的消防给水管路上,由(a b c d e)等消防器材组成的具有给水、灭火、控制、报警等功能的集装一体的成套箱状固定式消防装置。a.箱体

b.室内消火栓

c.水带(或水喉)d.水枪

e.电气设备(16)《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固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泵,但符合一定的条件时,可不设备用泵,下列建筑那些可以不设备用泵。(a b c)

a.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0l/s的工厂

b.八层的单元式住宅

c.室外消防用水量为15l/s的仓库

d、九层的通廊式住宅

(17)下列建筑中那些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按3h计算(a b d)a.甲、乙、丙类物品仓库

b.使用性质为财贸金融搂的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c.使用性质为高级住宅的高层民用建筑 d.使用性质为展览楼的高层民用建筑(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的建筑有那些(a b d)。

a.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内

b.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

c.超过五层的厂房和库房内

d.甲、乙类厂房和库房

(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地点。,其出水方向宜(a d)a.向下

b.向右

c.向上

d.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2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报警阀按系统类型和用途不同分为(a b c)。a.湿式报警阀

b.干式报警阀

c.雨淋报警阀

d.预作用报警阀

(21)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中,在喷射灭火剂前防护区内应动作的有(a b c)。a.关闭通风机

b.关闭通风管道上的防火阀

c.停止影响灭火效果的生产操作

d.打开排风机

(22)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的贮存装置宜由哪些部件组成(a b c d)。a.贮存容器

b.容器阀

c.单向阀

d.集流管

(23)卤代烷管网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有(a b c)。a.自动控制

b.手动控制

c.机械应急操作

d.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控制;

(24)气体灭火系统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应设置(a b)。a.应急照明装置

b.疏散灯光指示标志 c.手动报警按钮

d.应急广播扬声器;

(25)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道应设防火阀的部位有(a b c d)。a.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

b.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处 c.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d.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26)联动控制中,排烟风机在下列情况应能自行启动(a b c)。a.排烟阀开启

b.火灾探测器报警 c.手动报警按钮动作

d.启泵按钮动作

(27)下列哪些部位的机械加压送风的余压值应为25至30pa。(abcd)a.防烟楼梯间前室

b.消防电梯前室 c.合用前室

d.封闭避难层(间)e.防烟楼梯间

(28)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供水泵和开启雨淋阀的控制控制方式有(a b c)。a.自动控制

b.消防控制室(盘)手动远控 c.水泵房现场应急操作

d.压力开关联动控制

(29)消防控制设备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有(abc)。a.控制系统的启停

b.显示报警阀、闸阀及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 c.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d.显示管网压力 e.显示水池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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