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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二胎政策调研报告篇一
10月29日闭幕的五中全会公报确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对于昨天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宣布,本报记者第一时间连线了国内多名人口学、社会学、社会改革发展及经济专家,详解全面开放二孩政策背后的意义。
单独两孩实践遇冷
全面二孩不会出现爆发性增长
中国人口学会副秘书长陆杰华认为,这应该是意料之内的一项政策,“也标志着独生子女政策退出了历史舞台。把生育决策权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回归到夫妻之间。”
至于为何选择这个时间节点的问题,陆杰华分析说,生育政策调整,是基于我们国家的实际国情,毕竟我国人口比较多,之所以到现在放开,也是需要一步步来。从单独二孩政策到现在全面放开,我们也是经历了两年多时间。
单独二孩政策从2013年落地至今至少,从申请数据来看,并不是那么美好。
对于单独二孩的实际情况与预期之间问题,陆杰华说,之前他们也在浙江进行过调研,发现实际情况明显低于预期目标。并且申请单独二孩的人比较少,“单独二孩达不到一定要求,这就需要进行全面放开的这一步。”
事实上,中国“单独二孩”政策实行近一年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数据就称,当局原本预计新政策推行后,每年将增加超过200万个新生儿,但截至今年8月,符合条件的1100万对夫妇当中,只有70万对提出申请,而目前获批的仅62万对,远远低于官方预期。
“我觉得这和单独二孩的人群不一样,毕竟是全部放开,我估计数量大概在一亿人左右的家庭。”在谈到全面放开会不会导致人口爆炸性增长时,陆杰华的态度是,政策实施后,2017年和2018年的生育规模可能会有明显增长,至于增长的有多高,还需要看未来的数据。“肯定比不放开要高一些,有堆积也是正常的,没堆积才是有问题。现在百姓在生育上也更加理性,毕竟受到的主客观影响也比较多。”
中国劳动力人口3年连降
新政应对人口红利的消失
另一方面,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当下中国的人口结构已出现严重扭曲。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与少子化并存的新常态。
众所周知,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程度高,新增劳动力人口逐年降低,由此带来目前的养老难、招工难问题已日益严峻。
本报智库专家、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所长卓勇良说,国家统计局今年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16-59周岁的劳动适龄人口去年减少了371万,降幅超过2013年的244万。该年龄段人口首次出现下降是在2012年,当年15-59周岁年龄段人口减少了345万。
我国已逐步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这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一些不利影响,最直接的当然是劳动力供给的问题,劳动力成本上升,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压力骤增。这也造成很多“中国制造”产品的成本上升,出口竞争力下降。卓勇良说,正如日本在上世纪90年代末经历过的一样,伴随劳动力人口下降而来的同样是经济增长的减速。劳动人口减少虽说可以防止失业率上升,但同时也将推高劳动力成本,进而削弱制造业和出口竞争力。
陆杰华说,这也有利于对未来提供更多的养老资源,毕竟我们国家主要还是家庭养老,这样也是为解决未来养老问题的一个方式,提供有利的人口环境。
面对“失独”之殇
有助家庭结构合理化
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称,在这个节点全面放开二胎,从宏观角度来说,对于促进整个中国人口结构的合理化有重大积极意义;从微观角度来说,也有助于每个家庭人口结构的合理化,尤其是一定程度上缓解失独家庭之痛。
近些年,独生子女家庭结构不合理的负面效应集中凸显,养老、子女教育甚至于独生子女本人的个性发展都已成为问题。从社会保障角度来讲,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风险性就在于唯一性。现在愈加引发社会关注的失独家庭就是该风险下的牺牲品。据相关统计,目前全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失独父母,老无所依,这种痛本是可以通过调整生育政策避免的。因此,全面放开二胎,对于优化家庭结构有正面、有效的作用。
二孩生下来
对经济有拉动作用
钱报智库专家、浙江省社科院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徐剑锋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经济层面来看,这个时候全面放开两孩,也确实是时候了。
按照目前中国的人口出生率来看,在未来达到一个峰值之后,会进入一个加速递减的过程。这对于整个经济消费是不利的。即使在现在,很多二三线城市已经变成了人口净流出城市,当地的房地产等行业都不景气。如果再这样下去,这个趋势会越来越明显。
徐剑锋表示,全面放开两孩之后,对于经济肯定会有一个拉动作用,短期来看,一波新生儿的出生肯定会促进婴幼儿市场的发展,而从长远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作用会越来越明显,对于拉动内需的作用是巨大的。
他注意到一个数据,放开“全面二孩”后,未来每年平均新增的小孩规模预计将在250万左右。每年将带来新增的消费将超过700亿,此外,随着新生人口的增加,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需求势必将会增加。新一波的人口红利将会到来。
全面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二胎政策调研报告篇二
单独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延宕多年的“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严格推行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30年来独生子女政策为遏制中国人口过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人口总量愈来愈少伴生的一系列新问题,比如人口倒三角结构和老龄化、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社会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等,也促使计划生育成为今年热点话题。
为了了解大学生对单独二胎政策的了解程度和看法,本调查组针对单独二胎政策在我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60张,回收有效问卷60张,回收率100%。
一、政策简介及政策内容
单独二孩,也叫做单独二胎。单独二胎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中国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如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患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在“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的农村地区,只生一胎的政策在很多地方被变通为“准二胎”或者如果第一胎是女孩,会被允许再生一个。因此农村地区二胎甚至三胎现象其实很普遍。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本调查小组从大学生角度出发,编写了一系列问题,以问卷的形式随机发放给在校大学生,现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分析。
以上为本调查组根据回收的有效问卷上的数据进行编制的部分饼状图,直观地给出大家不同选择的比例。首先,根据我们的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接受问卷调查的人对单独二胎政策仅仅是听说过,不是很了解的,更有甚者,连这个政策也没听过。在接受调查的人中,有35%的非独生子女,而在这些人中,又有25%的人不希望有兄弟姐妹,究其原因,比例最大的原因竟是容易有矛盾。在占到调查人数65%的独生子女中,又有40%是不希望有兄弟姐妹的,当然,绝对超过一半的独生子女希望有兄弟姐妹,因为一个人太孤单。不管如何,终究是希望有兄弟姐妹的人居多,解决一个人孤单、分担养老压力这也许也会是单独二胎政策将来实行以后比较有意义的一点。
在调查中得到我关注的是关于抢生的问题,考虑到政策并没有完全实行,没得到完善,可能会有变化,有些生宝宝心切的人可能会趁这个时间点抢生,尤其是大龄女生育者,虽然在调查中认为大龄女生育者抢生二胎没有必要的高达79.6%,然而还是有近三成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那到底有没有必要呢?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接受央视新闻联播采访时表示,“单独两孩”政策有望2015年初开始逐步实施。并表示,政策一旦出台就是长期的,在各地具体政策出台前,家长没必要抢生。省人口计生委提醒,符合条件、有二胎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妻,应慎重考虑评估,不要冒险赶在新政落地前抢生二胎。生二胎,必须先申请《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不管是双独,还是其他符合政策范围的,如果没有申请并获审批而生二胎,即使符合政策也是要被征缴社会抚养费的。省人口计生委昨天表示,在我省单独二孩新政策未出台之前,一律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政策落地前抢生二胎的,仍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看来,是没有必要在政策完全实行时抢生,有生育意向而且符合条件的人还是先注意政策,做好充分准备比较合适。冒风险的盲目的抢生是没有意义的。
三、政策意义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一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据可靠数据显示,在单独二胎政策下,生育率短期显著回升,累计效应释放后,波动在1.6—1.7;政策调整将使2030年增加2200万劳动年龄人口;对一些公共资源,如对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公共资源造成一定压力;“单独二胎”放开有望在5年内新增750万新生儿,这些新生儿在2015~2019年将拉动上万亿元的市场消费。从政策影响的先后时间来看,母婴日化将会催热多个周边产业首先是母婴医药,其次是奶粉、尿不湿等初生婴儿用品相关产业,再次是儿童服饰、家具、童车、玩具,最后是动漫、钢琴、文具等文化教育相关产业
单独二胎政策的实行,会不会有大的负面影响呢?放开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在已试点的地方得到了检验,并不会产生想象中诸如人口暴增等负面问题。
附:调查表 关于对单独二孩政策看法的社会调查 单独二胎也叫做单独二孩。“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期,计划生育成为热点话题。该政策于2013年重启。同学,您好!请您抽出几分钟认真完成我们的问卷,不胜感谢!1.您的性别()?a 男 b 女 2.您来自于()?a 农村 b 城镇 3.您的年级()?a 大一 b 大二 c 大三 d 大四 4.您是否是独生子女()? a 是 转第5题 b 否 转第6题 5.作为一名独生子女,是否希望有个兄弟姐妹()? a 是 转第7题 b 否 转第8题 6.作为一名非独生子女,是否希望有个兄弟姐妹()?a 是 转第7题 b 否 转第8题 7.为什么()? a 一个人孤独b 减轻养老压力 c 其他 8.为什么()? a 容易有矛盾 b 家业财产继承会有争端 9.您了解什么事“独二胎”政策吗()? 10.a 非常了解 b 有听说过 c 不了解 11.您认为“独二胎”政策会使中国人口短期内激增吗()? a 会 b 不会 长期呢()? a 会 b 不会 12.您认为生育二胎对当代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来说,是减轻生活压力还是增加生活压力()? a 减轻生活压力b 增加生活压力 13.“独二胎”政策还未正式出台,考虑到大龄女生育者,您认为抢生二胎有必要吗()?a 有 b 没有 14.您认为“独二胎”政策对延缓人口老龄化和提升劳动力有作用吗()? a 有很大作用b 有较大作用 c 无较大作用 d 无作用 15.您支持“独二胎”政策吗()? a 支持b 不支持 16.您有没有想过若干年以后,当自己结婚以后,打算生几个孩子()? a 1个 b 2个 17.什么因素是你在考虑生几个孩子的主要因素()? a 经济条件 b 时间和精力 c 配偶意愿
全面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二胎政策调研报告篇三
案由:全面二孩实施后的农村教育资源建设亟待加强 提案人: 提案内容:
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二孩政策的实施,必将导致出生婴儿潮的到来,孩子的到来,摆在眼前的第一问题便是教育问题,特别是农村孩子的教育问题更为凸显。而教育乃立国之本,民族兴旺之标志,因此加强教育资源的建设尤为重要。但目前我市乡镇农村的教育资源相对滞后,已严重影响适龄儿童的就学,加之前期由于种种原因的撤并学校,使得部分农村孩子无法就近入学,不同的程度的出现辍学及无法就学等问题。以永定县为例,永定县目前常住人口37.61万人,学龄儿童6.5万人,小学镇区27所,乡村57所,中学城区2所,镇区14所,乡村13,高中城区1所,镇区6所,乡村1所,撤并学校8所。由于教育资源的分布、分配不合理导致城区教育资源负荷过重、班额过大,而农村生源不断减少、效益低下,影响了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教育基础建设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1、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现实的困窘是,农村孩子跑到县城上学,一些乡村中学生源困难,所以不得不采取撤并学校,恶性循环。二胎政策全面实施后,这一问题势必更为突出。
2、地方经费不足,地方政府虽大力支持,并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但资金缺口仍然很大。
3、师资队伍结构、质量不合理。乡镇师资与城区教育存在着较大的区别。
4、教育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包括农村小学教育设备、教舍、教学设备及体育设施等。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1、合理优化教育资源,推进城镇学校建设,推进教育资源建设稳步发展。政府引导教育资源整合,加大对农村教育资金的投入,适时向农村小学建设微斜,不断缩小农村与城区教育的差距水平。
2、强化政府办学责任。保障乡村孩子就近上学,保障乡村里的每一个适龄孩子有学可上,这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合理布局学校位置,强化农村小学建设和管理,确立合格学校标准,落实目标管理,推进教育质量提高,脚踏实地的做强教育质量,做好教育形象。
3、提升教育质量,优化师资队伍。加大引进教师队伍,为农村教师队伍提供新的血液,调整教师结构,合理调派教师,为农村小学培养优秀的师资队伍;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建立合理的奖罚制度,调动教师积极性;加强教师的德育建设,让教师能真真正正的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摒弃旧的教育模式,开设完整的素质教育课程。
4、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农村小学教舍简陋,设施不全,政府加大对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均衡农村教育资金分配,鼓励社会各界关注、支持、捐助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校环境。政府应该学校开支透明化,让每一分钱都花再“刀刃上”,发挥其最大作用。
全面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二胎政策调研报告篇四
二胎政策有望全面放开
——来源:安徽中公教育(http:///
呼声背后是中国已然变化的人口形势。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经各路人口学者分析计算,已经勾勒出一幅令人担忧的人口图景:中国60岁老人占总人口比例已经达到13.26%,并且还在迅速增加;而0~14岁的少儿占总人口比例迅速下降,五年下降6.29个百分点,达到16.6%的新低。
根据联合国制定的标准,一个社会60岁以上人口超过10%即为老龄化社会;根据人口学统计标准,0~14岁人口占比15%至18%为“严重少子化”,15%以内为“超少子化”。中国人口已经出现老龄化与少子化并存的结构特征。这意味着,未来中国将面临严峻的养老困局。
尽管如此,生育政策调整的步伐却相当缓慢。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现在,不光是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基本国策一直没有变化,即使是生育政策的微调也是幅度小,步伐缓。
以双独生二胎政策(即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二胎)为例,大部分省份在上个世纪末实施,河南省迟至2011年年底才实施,比其他省份晚实施十年左右。晚实施的原因自然是担心人口增长过快,而根据河南省社科院的专题调研,实行双独生二胎政策后,总人口超过一亿人的河南省人口最高仅能增加1.8万人。
另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生育间隔问题,山东省是全国最后一个取消生育间隔的。从1988年出台《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要求二孩生育女方需年满30周岁,到今年6月份修正该条例取消生育间隔,这一政策持续了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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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生二胎政策,虽然传言很多,但一直没有实施。广东省曾于两年前申请放开单独生二胎政策,至今未见获批。就全国范围而言,往往是一波放开二胎的呼声或是传言刚起,立刻就有不同级别的部门人士辟谣并重申,中国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就单独生二胎政策放开,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表示:“动比不动好”。
此前顾宝昌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口政策调整的步伐大大滞后于实际需要。现在的形势是越拖越被动,越拖问题越难以解决。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放开单独生二胎政策是中国人口发展的一件大事,虽然可能因为这个政策实际增加的人口数量有限,但是要看到,这个政策的变化传递出一个信号,中国在人口发展处在十字路口的时候作出了政策调整。
人口学者梁中堂则对单独生二胎政策持怀疑态度。“单独生二胎只是生育政策的微调,事实上中国的生育问题关键是取消生育限制,让老百姓自己选择的问题。我担心有了这个微调之后,又可以以此为理由,很多年不再调整生育政策。”
老龄化之困vs生育率反弹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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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生育政策调整的历史来看,此次单独生二胎政策放开算是一次进步。但是从现实需要来看,仅仅放开单独生二胎是杯水车薪,难以解决中国人口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口学者表示。
根据《大国空巢》作者、人口学者易富贤估算,“单独生二胎”从理论上最多让这批受益人群多生不到200万孩子。如果考虑到“八零后”相对较低的生育意愿,真正能够增加的人口还会更少。
上述人口学者评价说,从双独二胎到单独二胎再到全面放开二胎,这条生育政策调整的路线图多年前就已经有专家提出,决策层也有所考虑,但直到今日,单独二胎还没有实质性进展,政策调整过于保守了。
生育政策调整步伐缓慢,老龄化速度却持续攀升。根据统计,到2035年,中国将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赡养比将达到2:1,即两个劳动年龄人口赡养一个老年人。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进行的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之所以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就在于普遍存在的对未来养老之忧。
中国独生子女政策几十年不变有着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在于担心生育政策放开引起生育率的反弹。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目前中国人口的总和生育率仅在1.2左右,大大低于2.1的世代更替水平。根据历年来在江苏、湖北、北京等地进行的生育意愿调查,由于生育成本等原因,人们的生育意愿并不高。中国社会科学院在江苏进行的调研表明,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人群真正生育了二胎的仅占三成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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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富贤表示,从国际经验看,新加坡、韩国、伊朗等国家都实行过提倡二胎的政策,结果证明是失败的,目前新加坡、韩国的生育率徘徊在0.9~1.2的超低水平上,伊朗2011年的生育率也仅有1.64。从国内经验看,山西翼城、甘肃酒泉、河北承德、湖北恩施等地的农村地区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试点“二胎方案”,到现在生育率全部低于1.6。
“现在形势严峻,如果在政策调整上再像过去那样缓慢,我担心已经没有很多机会了,整个国家和民族都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上述人口学者昨日表示。
对于如今生育政策调整的提速,党俊武表示,从国际上和历史上来看,人口过多或者人口过老都不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以适时调整人口政策是必要的,但人口政策事关大局,应该是逐步完善,积极稳妥地推进。(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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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二胎政策调研报告篇五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6年关于开放二胎政策你有什么看法?下面是小编搜集的相关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2016年开放二胎政策调查报告篇1
一、调查目的
随着国家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的实行,已经有几个省份具体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其余省份也都在准备中,并将适时实行单独二胎政策,河北省也将于近期放开单独二胎。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基本国策,本次单独二胎政策也是根据我国人口结构的现状以及人们的需求来制定实施的。放开单独二胎的政策会对人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具体的影响呢,这些影响需要政府实施哪些措施来应对呢。人口数量的变化带来的影响需要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我的这次调查得出的个人结论,为政府机构提供个人见解,为解决放开单独二胎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提供一些依据。
二、调查时间:
2015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三、调查地点:
宁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凤凰路256号)。
四、调查范围:
来宁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理各种业务的每个人。
五、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
六、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
通过对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的看法,83%的被调查者表示支持,孩子们可以有个伴,互相照应,10%的被调查者不支持,并认为现在中国人口数量太多了,另外还有7%的被调查者表示还没有想好;对于你是否会考虑生二胎的问题,63%的被调查者表示会考虑生,22%表示不会考虑生育二胎,养孩子成本太高了,同时也有15%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一定,视情况而定;对于你为什么想生二
胎的看法,80%的被调查者持有希望儿女双全,年老多个依靠的观点,65%的被调查者表示这是遵照老一辈家长的希望,另外有55%被调查者认为想生二胎的理由是子承家业,传宗接代;对于你为什么不想生二胎的看法,82%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下生活成本高,多一个孩子家里开销增加太多,33%的被调查者则担心给孩子的爱不均衡,难免会出现偏心,另有12%的被调查者表示更喜欢三口之家的生活,62%的被调查者会选择独生子女作为自己配偶,75%的被调查者担心孩子以后的受教育问题,80%的被调查者担心孩子多了以后的医疗问题。
希望政府通过以上调查结果采取措施解决这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未来人口增加所造成的的医疗压力;第二,未来人口增加造成的基础教育压力问题;第三,做好单独二胎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016年开放二胎政策调查报告篇2
一、现状分析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由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可知,我国现有人口共13.397亿,2010年末全国总人口达13.410亿人。在这样的一个人口基数下,我国的人口老年化也在加剧。据《2011年至2015年老年事业发展纲要》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10.2%以上,60岁以上的老人超过1.3亿,是世界上老年人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占整个亚洲老年人口的1/2。而在2010年年底我国60岁及其以上的人口比重已经达到20.38%。据相关专家推测,在2020年将达到27.53%,2030年更将是37.55%,2040年将为45.00%。所以我国将进入超老年型社会。中国迅速上升的老年人口比例,对比为数不多的人均收入,难免会让我们想到未来养老难的问题。
二、农村生育观原因分析
1、计划生育观
今天的农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了,人们有了更多的积蓄来干别的事,但和城市人口相比,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偏低,思想不够解放,眼界不够开阔以及农村传统思想的病根,在计划生育观上仍存在严重问题。通过调查,接近90%的村民认为农村不该多生,在多数城里人看来,只有一个才不叫多生,但70%的村民认为农村家庭两个孩子最好,尤其是一男一女,她们看来两个并不为多。在对待农村生育与中国人口压力的问题上,35%的村民肯定农村超生会增重国家人口压力,应该严格控制农村计划生育,只有严格符合条件的夫妇才可以生二胎,然而65%的村民给出他们的看法,认为国家人口压力与农村无关,只要人家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接受罚款就让生育二胎。
中国人口压力因农村超生而加大。这是最为严重也最为明显的一个问题。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国家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国家的发展关系着农民的衣食住行,农村的落后制约着国家的改革发展与创新。对中国而言,农村是其兴衰的命脉。我国的资源总量并不少,但为何我们只能排在发展中国家的行列?显然是人多!计划生育是针对中国人口压力大而制定的一项国策,我们应该积极响应号召,严格按照要求,有计划的生育。
2、多子多福
对你愿意生二胎这个问题我向所询访的几十个人进行了调查,他们的年龄集中在25-40岁,结果分析,其中,大约78%的人暗示愿意生二胎,20%的人不肯生二胎,另有大约2%的人暗示,一胎都不想生。该查询拜访预示出了我国农村现阶段主要育龄夫妇的生育观念:大多的夫妇愿意生育二胎,少部分夫妇只愿生育一胎,极少部分夫妇不肯生育。而希望生二胎的大多集中在30-40岁。
这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育观念的改变等各种原因,我国也有部分大中城市逐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国家虽然连续举行计划生育政策,但为了缓解国度老龄化趋向,在计划生育政策的节制尺度上有所放宽,部分符合生育第二胎 的夫妇开始考虑是否生育第二胎。而在农村许多生二胎的家庭并不是被允许的。
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的发展,使妇女教育水平提高与生产率上升。这一方面使得生育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农村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可能改变了小孩对于家庭中的消费属性,因为某些地区生育的原因之一是妇女无事可做。生小孩来养就像城里人养狗、猫当作宠物一样。有些人表示,多生个小孩现在家庭就可以多一份换了,以后老年时生活就会多一份保障。一些35岁以上的家庭表示,第一胎在外地读书,一般男人也常年在外打工,妇女在家无聊,生二胎也可以说是为了有一个精神上的寄托。所以有些人宁愿违反政策规定,被罚款也要生二胎。
而对于一些不想生二胎甚至不想生小孩的人来说,原因有三点:1.政策这道红线不敢逾越
2、生儿生女都一样。第三点也是大多数家庭不愿多生小孩的主要原因:生小孩成本太高了。生育成本对于农村的生育主体来说是较为实在的东西。人们往往从小孩的经济效益来进行考察,即生育小孩的成本和小孩成长后可能带来的效益的一种比较。而这种比较的结果则是影响农村生育主体生育行为的重要因素。如今社会较高的生育成本毕然使得生育主体少生孩子,也使超生游击队减少。另外西方文化传入中国,西方的生育观念、个人独立的观念在中国农村也悄然兴起。市场经济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人们,对生育问题的看法绝对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代。另外西方文化的介入,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和同性恋的宽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降低了人们的生育欲望和对未来小孩的期望。
另外教育水平的提高,人们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人们认识到了在知识经济时代重点是人的质量而不是数量。不仅要生孩子,更重要的是使子女得以良好教育,使其成才。生育成本越来越高,培养一个孩子,往往要支付各种费用。高额的生育成本使得父母必然放弃数量,转而重视质量,也就倾向于优生优育。
3、重男轻女
中国封建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男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个体家庭的经济状况乃至整个家族的兴衰妇。而如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妇女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作用也显露出了,于是,随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男女平等地参与工作、参与竞争。尤其在今天,教育水平提高,妇女知识水平提高,男女地位进一步平等,于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育观中,女儿也是传后人。
所以现在大多数农村人的生育观念大多也变为生儿生女不重要,关键在培养。能让孩子从小受到好的教育,将来有出息,父母晚年才会有依靠。本次调查显示,85%的被访者在生育前是不知道孩子性别的。在现在的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已大大淡化了,87%的被访者表示自己对孩子的性别不介意,但还有很小一部分人表示会介意,喜欢男孩子;不到一成的被访者表示如果生的是女孩,会有失落,但也不会太介意。(稍有失落感的人群中,男性比例多于女性。)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表示,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孩就减少对孩子的培养和投入,因为对孩子的期望值是一样的,将来孩子面临就业压力和社会挑战也是一样的。
农村居民对子女性别的偏好趋向平衡,一男一女是多数人理想中的家庭结构,但隐含着对男孩的偏好。诚然,在现代文明社会里,养儿防老的观念是落后的。但是倘若在社会化养老程度低下,养老缺乏保障的情况下,人们不得不靠养儿去防老。而现在国家开始重视农村的养老问题,而且也在逐步地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
生育观念的改变是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层次巨变之一,农村生育观发生这些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的方面。
高额的经济处罚迫使有的农村家庭实难承受,使一部分人想生又不敢生。近年来,各地加强对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也促成了当地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中国目前已有很多地方在尝试通过奖励扶持的办法,鼓励、引导人们接受正确的生育观。
这种生育观的改变,也是30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之果,更与农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而城市则提供了农村观念变革的现代意识之源和榜样的力量。进入21世纪的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农村的青壮年大批走出家门挣钱,外界的先进文化和超前思想也促成了农村育龄人员生育观的转变。城市的一些思想意识开始通过打工者的渠道,对农村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关于2016年铁路春运的社会调查报告 2016年开放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关于春节调研农村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经过30多年的努力,加之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和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大为缩小。从这次调查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多年来,计划生育国策的实行,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推行以及生育文明的倡导,不仅控制了人口数量,也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育观和抚育观的进步,这其实也是农村走向现代文明的一大步。观念和文化传统的改变虽然通常比较缓慢,但它一旦形成,也将在很长的时间内发生效力。农村居民生育观正在发生的变化,当然也是社会变化的结果,同时也提醒我们对未来农村人口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要提前有所准备。
三、调查结果及描述性分析
重庆自1997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截至2009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317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4.9%,高于全国比例2.9个百分点。预计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超过1637万,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17.8%。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城乡空巢家庭、农村五保老人、农村留守老人比例加大,他们中的多数人将逐步进入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状态。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0条规定,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以下10个再生育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其中,非农业户口的夫妻再生育条件有4个:
一,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三,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四,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农业户口的夫妻在以上4个条件的基础上,再增加了4个条件:
一,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二,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三,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四,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另有两个条件没有户口限制: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二,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民众对二胎政策的了解程度:
由此可见大多数民众对二胎政策或多或少是有所了解的。
城市居民被访者愿意生二胎主要的原因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这是出于中国传统的儿女双全的思想,和自己时间和精力的考虑,其他重要原因还有经济允许、减轻子女生活负担和喜欢孩子等。农村居民被访者中原因较为均衡,相比而言选择养儿防老的更多。根据调查员的得询问和调查,主要原因有:
城市居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保、退休金较为齐全,农村居民则不完善,所以他们认为养儿防老较为重要。
另外一个区别在于较少的农村居民被访者会选择经济允许,主要原因:
在农村消费支出较少,抚养孩子的代价较小。
由上分析可知二胎政策不宜全面开放,针对经济允许的家庭,可以试行;全面开放后会加重家庭负担,降低国民的素质水平。不符合国家的人才强国战略。所以可以对经济条件允许的家庭或地区试行允许生育第二胎,来缓解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局面,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更加完善农村地区的医保、社保等建设,使其养老要得到保证后可试行二胎政策。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得出的意见是:
经济允许的家庭和地区试行开放第二胎,完善农村地区的医保、社保建设后可开放二胎政策。
全面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二胎政策调研报告篇六
一、序论
1.立题背景
1966年我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此对人口的出生增长实行计划性调节和控制性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13年,我国又推出单独二孩基本国策,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双胞胎,可生二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6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修正案的实施,最大的体现就是对人口的宏观调控,即政府希望通过两孩政策的实施,促进人口的均衡发展,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二胎政策是可以解决很多社会与民生问题,但在二胎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问题也不容小视,在全面二胎政策的初始阶段,对二胎政策存在的问题与解决也就很有研究的意义。
2.选题
对我国全面二胎政策中存在的问题研究
二、本论
(一)我国实施二胎政策的原因
1.家庭层次原因
(1)独生子女养老压力
(2)失独家庭的痛苦
2.社会层面的原因
(1)男女比例失调严重
(2)人口老龄化原因
(3)生育率处于低水平状态
(4)劳动力短缺原因
(二)二胎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可能忽视家庭需求自我控制人口的作用:家庭需求是一个看不见的手,可以自我控制人口的均衡;但在政策的实施中,很容易破坏该自然调节规律作用的发挥。
2.容易加重家庭抚养的负担:常见现象是越贫困家庭或越贫困地区,生育的孩子越多,这也更容易造成发展不平衡问题。
2.可能激发家庭矛盾,造成家庭动荡:二胎政策最大的影响就是家庭的父母,夫妻会因为二胎问题出现不同意见,造成家庭矛盾;独生子女的家庭,相对于多子女家庭,会得到父母更多的关爱,受教育的程度也更高了,二胎政策很可能会降低他们的生活质量,而且对家庭已有的孩子,可能出现二胎阴影,造成性格与心理方面的阴影,严重的情况会出现家庭的动荡。
3.高龄孕妇难产率的提高:二胎政策的出台,高龄孕妇不断增加,高龄孕妇的生产问题一直存在,在这政策下,高龄孕妇的危险会有个显著增加趋势。
4.可能侵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权利:很多女性有一个事业的心,但由于二胎政策的放开,来源家庭的压迫,必须辞去工作,负起生育二胎和抚养二胎的责任。或是很多企业因为年轻女性可能面临两次生育,而影响工作的成本,企业不愿意招收。现实情况很多是越是缺乏教育的家庭,更想生更多的小孩;同时很多缺乏责任心的父母,也更可能随意生小孩,对于这些情况,就是对儿童权益的侵犯。
5.择偶观的不利影响:独生子女可以直接解决房子等现实问题,结果出现很多错误的择偶观念问题。 6.短期内破坏劳动力的供给失衡:女性休产假增多,供给将会减少,我国女性劳动力居多,短期大量减少,很可能出现劳动力严重失衡现象。
7.增加社会就业压力:我国早已存在就业压力问题,如果人口再不断增加,更容易激化这个问题,对于养老问题,更应该从社会公共服务方面进行解决。
(三)针对二胎政策的相关建议
1.优化社会公共服务建设:社会公共服务是解决养老问题的关键之处,必须利用好,在发达国家最大的优处就在于健全的社会公共服务。
2.建立高龄孕妇咨询中心:对众多的高龄孕妇问题,必须提供专业的知道,这样才能有机会降低高龄孕妇出现的众多危险机率。
3.增强教育资源公平的发展:例如取消当地户口的教育要求、当地户口的加分政策,本身的降低录取分数等等措施,还有是增加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
4.增加就业创业机会:国家必须加强大学自主创业的优惠与扶持政策,也必须对一些实用性较强的专业进行扩招计划。
5.健全社会保障法: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问题实施二胎政策的重要原因之一,努力健全养老保险,消减二胎政策的负面影响;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还有治病难的,在养老问题中,其实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医疗方面;关于生育保险制度,必须严格规范好生育保险,避免不必要的漏洞。
6.完善配套政策:要保证配套政策跟上全民二胎政策,最基本的就是婚姻法和劳动法。婚姻法中的几个司法解释的更新,看似提倡了男女平等,但忽视了现实国庆和我国的传统伦理,很容对女性造成不公平。劳动法对女性产假的规定,从现实中来看,远远不能满足产妇的需求,国家必须对配套政策进行不断的完善。总结总之来说,对于全民二胎政策的开放,必须给予全方面的考虑。对于不同的家庭,要进行不同的权衡二胎的利与弊。全面二胎政策存在的问题会逐渐的显现出来,必须引起必要的注意,在实施一项政策的同时必须有一套配套政策的计划,可以及时的解决该政策遇到的问题。
全面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二胎政策调研报告篇七
二胎政策
全面二孩政策2016最新消息:计生法修正案通过 “全面二孩”政策元旦起实施 “晚婚假”正式取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法将原法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1.前提背景
一是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1.6,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人口总量虽然保持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2012年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约800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3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本世纪30年代中期将达到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7提高到1/4。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高位徘徊,2012年仍高达117.7。
三是家庭规模持续缩减。“六普”数据显示,全国户均3.1人,较“五普”减少0.34人,与上世纪80年代初户均4.43人比较,下降1.33人。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家庭的传统功能有所弱化。
四是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当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
2.实施时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通过此次修法,中国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3.对企业的影响
从企业hr反映的情况来看,二胎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具有普遍影响,影响的程度与企业的类型、人才队伍的结构等诸多因素有关。
1、企业成本将加大 。一是招聘成本。女员工休二胎假,国家法定产假再加上企业年假,员工不在岗时间可能有4个月。“一个萝卜一个坑”,在女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需要招聘劳务派遣工、大学生临时工等短期人手,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招聘,都要增加企业的招聘成本。二是培训成本。新招聘的员工要胜任工作,企业必须要做好培训。同时,一些符合二胎政策的员工往往在企业担任骨干或中层管理者,对企业内部接替者的培训也必不可少,培训费用也会随之增加。三是福利成本。按照一些企业福利制度规定,对生二胎的女员工,除了给予生育津贴外,还要给予就医报销政策,也将会增加企业费用支出。
2、员工管理面临新的难题。一些符合单独二胎的女员工在怀孕期、哺乳假,请假次数会大幅增加,身心疲惫感加大,个别女员工为保胎会长时间请病假,工作效率和工作投入度将会降低,将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作。男员工在妻子怀孕二胎期间,可能也会向企业提出请假要求,在妻子生产后,也要享受两周的有薪陪产假(一些企业有此假)。企业管理制度在单独二胎问题面前将要接受新考验。
3、员工离职风险加大。一些企业在解决因员工休产假而带来的人手不足问题时,可能会采取不招新员工,将工作分摊给现有组内成员的做法,这会增加其他员工的工作量与工作压力,在薪资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现有员工离职的风险将加大。另一方面,家庭条件好的生二胎女员工,为不给企业添负担,多点时间陪孩子,在休完产假后可能会提出辞职申请。此外,家里有要二胎妻子的员工,因受生活成本增加的影响,如果企业不能满足其涨薪要求,离职也许是其无奈的选择之一。
4、对hr的建议
毫无疑问,企业员工有权享受二胎政策,hr要保障好符合二胎政策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从人力资源管理和hr的工作职责看,hr不容忽视二胎政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需要对二胎政策的影响做出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为企业减少或避免负面影响。
1、需要摸清底数。二胎政策对本企业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摸清基本情况是关键。需要了解和掌握的“底数”包括:企业男女员工的构成比例、女员工年龄结构、适龄女员工生二胎的计划、员工的生活计划,等等。在调查了解过程中,需要注重方法,不应侵犯员工隐私权,可通过与员工谈心、绩效面谈、网上讨论等形式实施。通过掌握的第一手数据、信息,形成专题报告和工作方案。
2、加强人文关怀。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建立兼顾公司和生二胎员工利益的弹性工作制、目标考核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生二胎员工的企业归属感、使命感、责任感;邀请专家实施压力疏导,正确处理生二胎与工作的关系、生二胎与发展的关系。协调企业工会,组织更多的亲子早教活动、开展新手父母交流等活动。
3、节约运营成本。企业无法回避因实施二胎政策所增加的招聘、培训和福利成本,节约运营成本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选择。hr应该在加强内部自动化技术、业务流程改造、跨部门人力资源的整合等方面向企业管理层提出建议,通过其它环节节约成本从而弥补二胎政策增加的支出费用。
4、扩大人才供给。 为确保二胎员工产假期的人才供给,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hr应加强与市内外大学及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的合作,不断扩大企业的人才库,及时安排“替代者”上岗工作。在招聘新人的时候,根据企业员工年龄、性别结构,错开年龄段选人,适当调整招聘人员性别比例。
附:【最新“单独二胎”/“两孩政策”实施动向】 1.十八大计划生育新政策
2013年11月15日,中央公布消息,决定放开“单独二胎”,即一方独生子女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2013年11月1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同时明确,现阶段不会实施普遍两孩政策。预计部分省份2014年一季度可以实施。
2.2013年12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代表国务院作说明时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今后一个时期,出生人口将适当增加,2015年总人口在13.8亿人以内,但不会超过13.9亿人的“十二五”规划控制目标,也不会突破国家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
3.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两孩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推进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4.一些地区已启动“两孩政策”等不同的生育政策。例如河北、山西等地规定,农村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为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5省区规定,农村居民可生育两个孩子。目前北京还未出台单独二胎具体规定。
全面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二胎政策调研报告篇八
二胎政策
二胎政策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对于符合特殊情况的已经育有一个孩子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2013年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表示,中国开始出现低生育水平,可以开始逐步放开二胎生育政策。编辑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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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生育第二胎的条件
二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十二)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十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1]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2]
二胎政策有望放宽政策
2012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指出,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胎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5]
二胎政策-学者观点
反对政策放宽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小平
1.放开二胎政策,百害而无一利。如果当前公共服务措施不先行、不到位,即便放开二胎政策,很多家庭都不敢生;
2.老龄化所产生的劳动力不足问题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劳动力短缺现象不是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而是用工方式的问题。那些针对所有年龄段的工作,不仅劳动力充裕,还面临劳动人口过剩的情况;
3.当前教育投资不断提高,抚养一个0至16岁的儿童,平均所需支付的抚养费大幅增加,如果放开二胎,多出来的几亿人口将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6]
支持政策放宽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
1.中国人口净增长量已进入负增长阶段(注:人口自然增长率负增长不代表人口总数负增长,中国的人口数量增加缘于惯性。);
2.过低的出生率使得人口结构不合理,中国的老龄化比例已达8.3%(2009年),显著赶超世界平均水平7.5%;
3.计划生育带来性别比例失调。[7]
全面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二胎政策调研报告篇九
实施了六年多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过重新修订于今年1月1日正式亮相了,新、旧对比有什么变化?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昨天,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请其介绍了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在生育政策的微调、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综合治理、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行政处罚的增设等方面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将使哪些群众受益,如何体现新《条例》“以人为本”的精神。
变化1
生二胎条件适当放宽
重点照顾再婚和残疾儿家庭
在许多群众看来,新《条例》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关于生育二胎政策的一些调整,主要是针对再婚夫妻和残疾儿家庭,符合下述情况的便可提出再生育一胎的申请。对再婚夫妻,新《条例》规定:“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可以申请生二胎。”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经医学鉴定后可申请、批准再生育一胎。”
对已生育残疾儿的家庭,“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的,可申请、经审批后再生育一胎。”
另外,对不能生育、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新《条例》规定: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安排生育一胎子女。
昨天,深圳人口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符合上述情况的,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再生育。
同时,这位负责人介绍,新《条例》处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生育理念,尤其加强了对生育病残儿家庭的特殊照顾,考虑他们的实际需要,给予他们再生育的权利,同时充分尊重和保护了再婚夫妻中未生育子女一方的生育权利。
据了解,经过此番修订,新《条例》中生二胎的条件由原来的7条细化为8条,操作性更强了。
变化2
“生二胎”间隔期取消
不必间隔4周年,可自由安排生育
原来的《条例》规定,对符合政策可生育二胎的群众,必须有4年的间隔期,此次新《条例》则取消了这项规定,即此类群众可以自由选择生育二胎的时间。
据人口计生部门介绍,取消“二胎间隔”也是从实际出发,体现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有些已婚育龄妇女在间隔期内发生了意外怀孕,却因为此项规定不得不去采取补救措施,这反而给她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损害。”同时,“二胎间隔”是过去在生育高峰期作为降低人口出生率、缓解人口压力的有效手段,现在这种作用正在弱化,反而给基层工作增加了工作量和处罚量,影响了当前的人口计生工作。
变化3
独生子女的奖励范围扩大
从“城镇职工”扩展到“城镇居民”
原《条例》规定,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没有生育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一次性奖励100%。新《条例》则将上述条款删除,修改为“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对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生奖励金。”同时,新《条例》将获得独生子女奖的对象,从职工扩展到所有城镇居民,体现了奖励的公平性。
同时,新《条例》又增加规定: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据人口计生部门介绍,新《条例》从关心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困难和生存需要出发,所设计的奖励政策是使这些群众都切实得到好处,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从“城镇职工”扩展到“城镇居民”,既兑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经济上得到实惠的承诺,又体现了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和执政目标,实现了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公平、公正。
据了解,这些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具体办法和扶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变化4
计生的处罚力度加大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最高罚3万
原《条例》中对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等已经比较严格,但新《条例》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则更加严格了,而且增加了处罚的范围。
据人口计生部门介绍,为了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加强管理,新《条例》增加了以下处罚:增加了对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者的处罚,罚款500元~2000元;明确了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3万元;增加了对不按规定参加孕情检查或者落实避孕节能措施、补救措施和对替代他人参加孕情检查、落实节育措施的处罚,罚款500元~2000元;增加了对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胎,但未办理审批手续的,要接受处罚,征收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为了加大惩罚力度和威慑力,如果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则从原《条例》规定的“行政记过”修订为“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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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可申请生二胎的情况
7种取消生二胎资格的情况
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作业、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5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计生部门备案。
7种取消生二胎资格的情况
新《条例》中规定,那些原本符合再生育条件,但具有以下7种情形之一的,同样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
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
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
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
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
违反本条例再生育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全面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二胎政策调研报告篇十
关于“单独二胎”新政在现今中国实施的可行性的思考
——以广东二胎新政策为例
目录:
摘要„„„„„„„„„„„„„„„„„„„„„„„„2
一、问题的提出„„„„„„„„„„„„„„„„„„„2
二、社会各界的观点与看法„„„„„„„„„„„„„„3
三、单独二胎政策实施的背景与可行性„„„„„„„„„5
四、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9
五、讨论和总结 „„„„„„„„„„„„„„„„„„11
参考文献 „„„„„„„„„„„„„„„„„„„„„12
1 摘要: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回应“单独二胎”政策称,实施“单独二胎”新政,符合人口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也符合民众的切身利益,广东将坚决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将尽快依照法定程序,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并依法组织实施,使广东省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享受到这一新政策。但是,在新政出台之前,广东人民还应该遵守现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生育二胎的规定,否则,按再生育处理,征缴社会抚养费。
关键词:单独二胎,计划生育,再生育
一.问题的提出
日前,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然而近期也有不同的声音传出,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小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放开二胎政策,百害而无一利。”两种相反的观点,到底谁接近真相?延续了这么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否需要调整?是继续坚持“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还是索性放开“二胎”?
于是关于“单独二胎”的政策的呼声出现了。“单独二胎”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计划生育今年成为热点话题,多位委员和党派提案都涉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的修改完善。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计划生育今年成为热点话题,政协委员李冬玉提议可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即在全国已普遍实行“双独二胎”的基础上,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情况,在部分城市先试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此提案一出,引起轩然大波,专家、网民、普通群众皆议论纷纷。
2 值得一提的是,之所以此次“放开二胎政策”呼声高,是建立在今年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的一份公开建议上。按照当时的说法,“目前人口红利加速消失,老龄化加速以及未来可能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将成为新的重大挑战,建议尽快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可考虑全面放开二胎,否则,越晚越被动。”实事求是讲,正因为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二三十年来“少生了一代人”,我国的经济发展才没有被资源消耗拖后腿,而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作为人口大省的广东省,也是因为计划生育的政府政策,在限制人口的过度增长中迅速发展起经济。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严格限制二胎的计生政策,是在特定历史和社会发展时期做出的。在新的形势下,需要进行更科学严谨的研究,及时做出合理调整。有经济学家指出,“一孩制”的计划生育加速了老龄化进程,而严重的老龄化将消灭“人口红利”,加重养老负担,导致经济衰退。有社会学家指出,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可能是新生儿性别比失衡的重要诱因。各种证据表明中国应当对未来人口发展形势进行科学全面的研究,顺应民意和当代“马寅初”们的意见,考虑对生育政策适时作出合理的调整。单就我个人的看法,“单独二胎”政策是其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二.社会各界的观点和看法
专家提出,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专家的理想很丰满,然而现实很骨感。如果“生育自主”,富翁富婆要生多少孩子?明星名人
3 要生多少孩子?连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上也有嘉宾想生“一个足球队”呢;“倡导节制”当然很好,可是有多少人会响应倡导、会节制?之前不是吃过“父母熊熊一对,孩子熊熊一窝”的亏吗?为什么要走回头路?“素质优先”是一种幻想,十个指头有长短,一窝鸡也有几个不叫的,生的孩子多了,能保证每个孩子的素质吗?此其一。其二,“素质优先”怎么体现和衡量,是否制造另一种不公平?“全面发展”更是让人难以理解,全面放开二胎莫非就全面发展了?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放开二胎,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看来专家想得非常周到,把“单独”贻误时机的问题也想到了。但是,假如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一者,可能很难避免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二者,可能会出现一个人口生育高峰,为社会带来诸多隐患。
通过对大众人群关于单独二胎的调查访问,半数以上受访者愿生两孩 40岁人群想"抢生",调查显示,在符合"单独两孩"条件者中,愿意生第二孩的超过一半,达50.73%。其中,50.41%的人表示新政一实施就生,49.59%的人表示过几年再生。此外,不愿生两孩的占1/3,为33.46%,表示"看看再说"的占15.81%。由此可见,单独二胎的政策对于生育适龄人群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而且大多数是偏向于生一个以上孩子的。
除此之外,也有一部分人(包括部分学者,专家)对于单独二胎政策是持反对或观望态度的,其原因在于,其实从1987年开始,甘肃酒
4 泉、广东南海、辽宁长海、山东长岛、黑龙江黑河等全国十多个县市和地区都进行过二胎政策的试点。但由于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人口增长失控等问题,最后部分地区被撤销甚至不了了之,坚持到现在的也只是有限的几个地区。所以他们认为,如果贸然的实施二胎的放开,可能将会造成人口的突然激增,导致社会的失衡和混乱。
三.单独二胎政策实施的背景及可行性
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严格推行。推行其间略有微调,如放开“双独二胎”(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及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孩半”政策(第一个孩子为女孩,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等。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计资料表明,2011年之前,独生子女政策覆盖率大概占到全国内地总人口的35.4%;“一孩半” 政策覆盖53.6%的人口;“二孩政策”覆盖9.7%的人口(部分少数民族夫妇;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也可生育两个孩子);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覆盖了1.3%的人口(主要是西藏、新疆少数民族游牧民)。2013年8月2日,有媒体报道“单独二胎”有望重启,或于2013年底或2014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广泛关注。记者2日从国家卫计委了解到,“单独二胎”政策是否放开正在研究当中(8月3日《新京报》)。在此之前实行的是“双独二胎”(即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按规定申请生育第二胎)。2010年初提出“单独二胎”(即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据说已经设计了试点方案有具体步骤,但广东等地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
5 试点申请后却未获批复。可见,虽然官方曾经提出试点“单独二胎”,但在实际操作上很谨慎。
这次媒体披露“单独二胎”政策有望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国家卫计委没有明确否认,又称“正在组织调查研究”,尽管不能确定年底试行“单独二胎”政策,但已传递出积极信号,即已经从过去的“不可能”变成“有可能”。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确有必要调整了。无论是众多数据反映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人口红利加速消失,还是30多年来我国已经积累了上亿个独生子女家庭,或是我国“失独家庭”多达百万,都说明生育政策已经到了调整的时候。
然而,过去这几年针对“放开二胎”的呼吁和争论,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却多次强调,“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这一次虽然有关部门称“我国基本国情决定仍须长期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但是,关于“完善生育政策”,官方称“正在组织调查研究”。显然,官方表述已经有变化了。也就是说,民间对于生育政策有着浓厚的讨论兴趣,也期待与官方机构展开讨论。而在官方研究决策程序中,也有必要设计与民众互动的环节。这样,最终出台的实施方案,就有可能让民意与官意达到统一;而且,由于实施方案吸收了民意、民智,也会更合理,更具可操作性。虽然说过去数家官方研究机构就已接受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委托,就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展开调研。但研究机构的调研,与民间和官方之间的直接互动有着本质区别,因为,官与民公开互动的话,公众参与面更宽,意见表达更直接,也更真实。所以,官方研究与民间讨论不能分割。必须指出的是,完善生
6 育政策不会立竿见影,必须未雨绸缪,需要从未来经济、养老、国防等角度和高度来研究制订中长期的生育政策。另外,研究生育政策必须要综合考虑公共服务水平,或者说,公共服务政策要与生育政策配套,甚至要走在生育政策调整之前,因为人口变化会对公共服务带来新的要求和考验。
其次,我国长期执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带来潜在的危机使得我国人口控制政策的风险和代价正在显现和增长:30年来我国已积累了上亿个独生子女家庭,这些家庭面临独生子女的成人风险、成才风险、婚姻风险和养老风险,还有独生子女家庭的儿女养老风险、结构缺损风险,同时也有社会的发展风险、国防风险和责任风险等。二胎放开政策能最大限度降低个体家庭的人口风险。而且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就进入稳定低生育期,综合生育率和生育意愿子女数在最近十余年内都相对较低,具备适度放开二胎的现实基础。
再次,我国已经进入并将长期处于人口老龄化社会。到2007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53亿人,占总人口的11.6%。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速度快,受现行人口政策影响,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二是“未富先老”矛盾突出,我国是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社会,现有经济和社会保障水平不足以应对来势凶猛的老龄化问题。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不久的将来我国将进入劳动力短缺时代。同时,我国养老服务极为薄弱,家庭养老负担日益加重,相关社会问题凸现。老年抚养系数上升,家庭和社会抚养老人的负担加重,传统的养老模式构成冲击,7 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人口老龄化问题影响到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环节。国家要发展,就需要年轻一代的拼搏,面对老龄人口日益增长,部分地区放开二胎就显得尤为必要了。第四,从“单独二胎”到“完全放开二胎”是一个逐步调整,平稳过渡的过程。我们还应认识到即使放开二胎,人口也不会无限增长的事实。发展实践证明,经过三十年的计划生育,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明显已经放缓,在一些大城市,甚至已经出现了负增长。这跟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和思想观念进步有关。当少生快富成为人们的一个基本认识时,国家强制性计划生育显然就少了很多存在的必要性。其实人口的增长快慢,除过国家强制干预影响之外,是有着自我调节机制的。特别是社会发展进步到一定阶段之后,人口的自我调节机制就会显现。社会越进步越发达,这种机制就越明显。当生一个比生二个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更能使家庭富裕幸福时,人们自然会选择只生一胎。这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趋势,因此放开二胎并不能像某些人所担忧的那样导致中国人口大爆炸。第五,事实上我国人口面临的不只是高速增长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人口质量偏低,而“单独二胎”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国民素质,使原独生子女的自私、任性等品质得到有效地解决。“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兄则友,弟则恭,长幼序,友与朋”,这两段文字说的就是兄弟姐妹的情谊。兄弟姐妹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很难用文字说明的。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一个人与外界发生的最基本关系,就是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这其中与父母是一种关系,与平辈的兄弟姐妹则是另
8 外一种关系。兄弟姐妹之间所相互影响的,是独生子女很难体会到的,他们对于宽容、理解、分享也缺乏深入的理解。这些内容恰恰是书本无法讲述,无法传受和无法体验的。非独子家庭或多胞胎家庭的孩子们则很容易掌握这些人类的基本关系准则。考虑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时候适度放开二胎政策了。
更为重要的是,放开二胎政策,体现出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对社会公平的追求。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一项人权,强制限制生育,以侵犯个人人权为代价,长期以来颇受诟病,特别是一些不理解中国国情的西方国家,总以此指责我们。另外,长期以来计划生育现实中,不许生二胎往往会在一部分人身上流于形式,比如富人、明星等,最近的张艺谋的超生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说明社会上存在着生了交罚款,交了罚款我还生的现实,加剧了人们的不公平感。放开二胎政策可以缓解社会矛盾,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能有力打击西方国家的指责言辞,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和社会影响力。总之,以“一胎化”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政策已完成其历史使命,男女比例失调、人口基数下降、廉价劳动力枯竭等才是当前中国所面临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是无法继续依赖计划生育政策来解决的。
四.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以广东省为例,“广东上一次修订计生条例,确定了双独二胎的政策,是走在全国前列的,这一次我们要做好充分准备,通过抓紧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尽快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昨日表示,将尽快把这项工作列入明年的重点工作中。
9 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回应,截至2011年9月,户籍双独家庭24420个,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双独家庭313个,占双独家庭的1.28%;户籍单独家庭62065个,已生育一孩家庭39273个,已生育两孩及以上的家庭数3322个。广州正常情况下每年出生的新生儿达7万~8万名,因此6.2万家庭这一数据并不大。数据显示,双独家庭可生育两名子女,但现实只有1.28%真的生育两孩。市人口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广州生活成本高、工作压力大、孩子照料人力物力耗费高等因素,都可能造成广州户籍人口两孩生育意愿低。因此,单独二胎的政策对于像广州这样的广东省内的大城市来说,其影响并不是特别的大,对其社会的发展带来的不利后果也随之减低。但广东省的大部分地区主要还是二三线的城市为主,还有大量的农村区域的存在,相比之下,二胎政策对这些地区的社会的发展就会有较大的影响了。一般这些地区和城市,经济形态一般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对于劳动力的需求较大,并且在这些农村地区,人们普遍有多子多福的观念,这就导致了二胎政策在这些地区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一旦单独二胎的政策大幅度的放开,这些地区就会成为人口激增的源头,而对于本来就不是很发达的地区经济来说,对于收入不是很好的家庭来说,就会造成人口在经济上的压力,造成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甚至是混乱和倒退。
因此,尽管“单独二胎”政策在广东省得以实施,但如何在地区不平衡的情况下做好地区的试点以及如何防范人口的突然激增都是对于整个广东省的一次考验,在势在必行的二胎政策下,我们需要的是更谨慎和严密的做好准备和预防措施,来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以及人口
10 政策的顺利实施。
五.讨论和总结
2013年3月7日,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我国应积极稳妥地调整生育政策,根据各地情况分类指导,而不是简单地“放开二胎”,更不能搞一刀切。放开所可能带来的影响,在已试点的地方得到了检验,并不会产生想象中诸如人口暴增等问题。
从广东省试行单独二胎政策的情况来看,政府对于二胎政策并非是简单的放开,而是渐进式的进行,由试点慢慢铺开,对于当前的中国实际情况而言,生育政策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而单独二胎作为生育政策改革的重点,有其必然性,但也有风险性,而国家政府采取试点的方式,也是出于风险和后果考虑的,放开二胎后,对于中国的社会发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否会引发人口的激增,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进而影响到经济等各个领域,都是未知的,都是需要慢慢的实践和改进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政府确立了要全面改革的目标,而生育制度的改革也将成为其中的重要部分,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就是改革的开始。
在我看来,放开二胎政策是中国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在面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时的必然举措,我们也通过实例看到,在做好应对工作和防范风险下,二胎政策对于社会发展是利大于弊的,但其实施的过程是长期的,由局部向大部扩展的,而且对于不同地区的不同情
11 况,也要相应的作出政策的调整和变动,这样才能使政策的实施适应与当地的实际。其实,纵观社会每一次大的改革,在带来好的方面的同时,也必然需要作出牺牲和取舍,没有完美的改革,只有通过不断的调整和弥补,来使政策带来尽可能的大的益处。对多年的生育政策制度的调整,是当前中国发展中必须触碰的部分,而“单独二胎”就为生育政策的改革提供了方向,或许它不是解决中国人口问题和社会发展最好的方法,但却是目前可行且有效的措施。所以我们还是有理由相信二胎政策有其实施的可行性,也是值得支持的。参考文献:
马芒,2007,《关于人口问题的观察与思考》,安徽大学出版社 何亚福,2013,《人口危局:反思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中国发展出版社
陈平原,2008,《中国人口政策的方向与出路》,《社会科学论坛》2008年6月上半月期•学术评论卷
刘忠良,2013,《大国危途:民族兴衰与人口政策再思考》,经济科学出版社
田雪原,2009,《中国人口政策6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全面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二胎政策调研报告篇十一
符合生二胎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2)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3)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4)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5)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6)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7)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除以上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2)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3)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4)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5)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6)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而且现在地域不同,各政策也不一样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子女的,终止其享受的有关优待和奖励,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经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其他计划生育奖励。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