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315观影心得体会篇一
消费者,相对于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经营者而言一直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往往在消费过程中会出现消费权益受损害却又无法追偿的情况,因此需要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来缓和消费过程中出现的该类矛盾。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也体现出了对消费者保护力度的加强,更好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商家的不良行为予以严惩。以下是该法此次修订的三大亮点。
在该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修装饰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一般瑕疵举证责任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但往往在举证过程中,由于技术手段的欠缺及信息采取艰难,消费者很难拿出有力的证据。而该法条的`规定就有效的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但应当注意的是,该法条的适用仅限于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等耐用品及装修装饰等服务时,其它消费情况下举证责任仍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
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这一条为新增法条。该条明确经营者披露信息的义务,这缓解了消费者维权过程中找人难矛盾,经营者消息的公开化也让经营中不能为所欲为。当然为了能够让该条具有可操作性,该法的四十四条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与经营者的连带责任,也即当消费者利用网络等远程方式购物时如若权益受到侵害,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也就从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双管齐下来使经营者披露自己真是有效的信息。
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对于这一条我们要注意两点:其一,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的赔偿金额由过去的物价的两倍变为物价的三倍,并且将最低赔偿额度定为500元,增加了赔偿倍数及最低赔偿额度;其二,经营者明知有商品或服务缺陷仍提供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还可以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这种情况下经营者不仅要补偿消费者损失,还有可能要承担惩罚性的赔偿。
综上所诉,此次《保护法》的修订加大了对不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纵使修订后的《保护法》仍存在某些不足,但它是法制建设过程中进步性的代表,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15观影心得体会篇二
还是那么一个舞台,却一年比一年奢华;还是那么大量的观众,却一年比一年增多;还是那么吸引人的内容,节目却一年比一年精彩。这就是一年一度的315晚会。
昨天是315,是全国消费者的节日。晚上19:45,我就已经早早的售后在电视机旁了。
现场的观众朋友,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大家晚上好!随着主持人热情洋溢的开场白,20xx年315晚会正式开始了。
晚会首先曝光了骗人治疗的神床。卖神床的工作者们用夸张,夸大的推销手段和甜言蜜语拉近与老人之间的感情,让这些老人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床能治病的说法,并心甘情愿的花一万多元买下这个完全没有任何治疗作用的床。
看到这里,我心里愤愤不平,对那些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商人生起了阵阵恨意。今天我才知道,原来我们身边的人是如此没有良心,竟然会为了自己挣钱而不顾别人的经济损失及身体健康,这些商人太可恨了。
更可气的是那些只做一次性筷子的工人们,他们居然使用工业硫磺和具有漂白作用的工业双氧水漂白。这些都还不说,在筷子加工的过程中,工人们居然用脚翻筷子,脚与筷子这样亲密接触,你难道还敢吃吗?
这些工人们只想着自己赚钱,从不想别人的利益,真的良心呗狗吃了吗?
看了今年的315晚会,我十分愤怒,气愤商人们只想着自己怎么赚钱,却从不为消费者考虑。最后,我希望消费者们不要被商品美丽的外表给迷惑。
315观影心得体会篇三
又是一年315,又有老百姓津津乐道的315晚会。然而,业内却戏称,315晚会就是办给各个企业老总和公关部看的。进入3月份,公关总监们就开始千方百计打听今年自己的公司有没有“上榜”,315当晚,他们紧张地守在电视机前,如果被点名就立即开始危机公关,如果没被点名就庆幸又平安度过一年,洗洗睡觉。只留下第二天老百姓们照例对晚会上被曝光的企业和产品义愤填膺。
但是,剩下的364天呢?这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产品和行为就不存在吗?回答是同样存在,只是不那么引人关注。因为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投诉渠道不够畅通。
我国的消费投诉电话是12315。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曾透露,调查显示只有70%的城市居民知道“12315”。有个部级领导买的商品出了问题,不知道怎么办,找到张茅,才知道是工商总局管消费投诉。
而且,12315投诉电话推广了这么多年,有一个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就是热线太热,打不进去。张茅自己也承认,工商系统内部检查12315的时候也打不通。现在统计12315投诉总量的时候,工商部门其实对数据也“发虚”,因为有些投诉相关部门并没有接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去年3月份,工商总局建设了12315第一期互联网平台并正式开通。只要关注微信12315公众号,就可以网络投诉。上线仅9个月,网络平台就解决了38万件投诉,效率非常高。
不过,这套系统还有待改进升级。比如,同电话一样,投诉时消费者需要提供商家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消费者往往很少记得商家的准确名称。而且,有的洗衣店、小饭馆根本没有证照,在工商的市场主体系统里查不到,无从投诉。
这些问题,把消费者拦在了投诉的大门外。怎么解决?首先还是应该借助技术力量。据了解,工商总局即将上线二期互联网投诉平台,将增加电子地图功能,消费者点击购买地点后,工商系统将通过大数据,在线处理举报。
其次,相关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市场监督作用,及时处理投诉信息,依法处理不法商家。
第三,还要尽可能地把消费者的投诉变成强有力的威慑。比如,继续推进企业投诉公示试点,将企业被投诉的情况经由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以后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选择服务时,可以提前查询。如果发现这个商家有多次被投诉的经历,或者是解决投诉特别不给力,就要多留个心眼。同时,还要发挥媒体的作用,及时曝光这些被投诉的企业和商家,让全社会共同监督。
总之,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该只是企业公关在315当天的一次大考,应该成为所有商家时时敬畏的一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