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一
地址:滁州市城东工业园南京北路346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拥有的位于 的仓库及其他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仓库用途及管理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仓库用于但不限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家电类产品(含其不良品和退货及促销品或其它产品等)的存储。
2、乙方应保证仓库地面平整、干燥、不漏雨,协议期间乙方对于所提供仓库的结构和设施的调整须事先知会甲方并确保不影响仓库的贮存条件。
3、乙方保证所出租厂房消防设施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并根据甲方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4、在不违反安全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本协议中仓库的使用、运作及管理由甲方自主决定。
5、未列于本协议中的甲方其他需求,包括临时或长期增加的库房及办公室的需求等,乙方承诺将给予妥善解决,具体条款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人员需遵守乙方的园区管理制度及安全规定,切实做好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甲方应对租赁使用仓库的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维护,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需负责修复或赔偿。
3、 对于乙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甲方应给予配合。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在仓库启用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仓库,确保仓库库内、外安装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且完好可用,能保证仓库可24小时收、发货作业。
2、乙方在园区内提供车辆停放场地,并保证园区内道路限高不得低于4.5米,满足目前甲方使用车型进出库作业顺畅。
3、乙方不分节假日每日24小时向甲方提供整个园区门卫巡视和园区内的清洁卫生服务,仓库内的清洁服务由甲方自行负责。
4、乙方负责做好园区的防火、防盗、防涝、防漏雨等工作,并定期对仓库硬件、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和修缮,甲方货物存储期间,如因仓库硬件等缺乏维护、修缮或修缮过程中对货物的防护措施不足而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本协议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雷击等),对甲方储存物资和乙方仓库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6、乙方免费提供仓库及办公所需水、电、照明设备等日常检查及维修、维护。
7、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乙方应配合甲方保管好货物(不可抗拒的事故除外)。
8、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储存的货物。
第四条 仓库租赁期限及面积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3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计费。
2、仓库结算面积以双方实际测量为准,为 平方米 。
第五条 费用结算
2.15日,按照结算周期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20天内付款,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
31日双方抄表确认后,由乙方提供收据,甲方在收到有效收据后20天内付款。
2.3付款方式: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付款,乙方开户银银行及账号有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均视为违约。
2、 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乙方将无条件承担甲方因紧急搬仓产生的所有转仓费用及其他损失,作为违约赔偿。
第七条 文本及时效
1、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消防验收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复印件。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变更、补充或提前终止,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协商续签书面合同,乙方授予甲方以不高于本合同约定标准和其他条款的优先续约权。
4、 若本合同期满甲方不再续签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取回货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货物及财产。
第八条 纠纷及仲裁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由一方就争议存在的事实书面通知另一方后三十日内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2、如果在上述协商期限内双方之争议未获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取代各方先前就本协议相关事宜所达成的全部口头的、书面的协议、承诺或理解。
2、 合同中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甲方(盖章):滁州德丰高科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产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都江郾市 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及院坝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产用于自行居住、休闲、娱乐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在使用期内居住、经营不受甲方干预。
第二章 改扩建及租金支付
2.1 为改善甲乙双方共同的居住环境,甲方拟对本房产进行改扩建。但由于甲方资金短缺,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总计40年的房产租金,用于对本房产的改扩建。
2.2 第2.1条约定的40年的租金总额为改扩建房屋实际发生金额。为确保本租金确实用于改扩建房产事项上,该租金应由乙方监管。改扩建房产的过程中,每实际发 生一笔费用由甲方从租金总额中支付。待房屋改扩建及装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实际发生总金额,该总金额即为40年的房屋租金。
2.3 改扩建房产所需各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垫付办理改扩建手续的各项费用。改扩建手续办妥后,甲方可凭政府有关部门收费凭证要求乙方在所监管的租金总额中予以支付。
2.4改扩建后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改扩建后的全部房产以及院坝 平方米,在改扩建完成后40年内全部归乙方使用。
第三章 租赁期限
3.1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六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xx年,自本房产改扩建完成之日起计算。
3.2 本合同3.1条约定的20xx年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无条件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租赁期仍为20xx年,该20xx年房屋租金已包含于第2.2条所约定的房屋租金总额内,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租金。
3.3乙方连续租赁满40年后,本合同房产全部归属于甲方。
3.4 续签的合同租赁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章 税收及费用
4.1 乙方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气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4.2 乙方只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约定属于乙方应当承担的租金、费用。
第五章 甲乙双方保证及责任
5.1 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 保、卫生、消防、建筑要求和或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格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措施。
5.2 甲方保证办妥房屋改扩建批准手续,若改扩建手续不能办妥,而因办理改扩建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3 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给乙方,并在签订合同前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的租赁资格。
5.4 甲乙双方须确保对方根据其居住、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确定生活、经营事项,并确保乙方在其生活、经营期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项公共设施。双方尤其应当避免在正常休息时间内经常性发出狗叫、鸡叫、娱乐等噪音。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再次对出租房屋所在区域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生活、经营为前提。
5.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欲将房产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 购买权,则甲方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下权利和义务,同时以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为转让或抵 押生效的前提。
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经通知甲方后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该受让方应继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8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5.9 乙方可对房产外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10 乙方除居住、经营所需外,不得在承租房产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有毒或爆炸物品带入房产。
第六章 合同提前终止
6.1在40年的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6.2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乙方可对房屋进行修复或重建,在房产修复期间不计算在房屋租期内,合同有效期相应向后顺延。
6.3在本合同期内,除发生市政统一规划、土地批租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对上述房产的使用权,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实际发生的和可 预估的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40年内本合同约定的房产被国家征收、征用的,征收、征用的各项补偿归甲方,但甲方应将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房屋租金退还乙方,并 支付剩余租金总额的20%做为乙方搬迁以及寻找新的居住、经营房产的费用。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若甲方根据第5.6条将合同约定房产抵押或转卖第三方的,(1)如果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不出具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及4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2)如果受让人未按原租赁合同履行义务从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及4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
7.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并承担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
7.3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本合同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并承担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的30%的违约金。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第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本合同附件均匀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9.4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三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厂房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厂房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河东区彭于埠社区工业园的厂房一处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范围:除一层南两间以外的所有厂房,另租二层两间,租赁方式为包租,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厂房用途:该厂房用途为搞生产经营。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届满,若续租由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厂房交付条件:甲方应提供乙方生产生活用水齐全,排污方便。
五、租金: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齐一年的租赁费,租金到期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
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在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不能随意对厂房进行改造和破坏,不能在院内私搭乱建,否则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应保证租赁物无产权纠纷,具有相应的使用性能,租赁前产生的债权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租赁后可对厂房进行装修。
八、租赁期内,若遇政府规划拆迁补偿,工人安臵费、及其设备搬迁费、误工费等属于补偿给乙方的项目,应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伺机侵占,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租赁期内的租金,交回租赁物。
十、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该厂房毁损和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诚心责任:租赁期内双方应信守合同,不得违反。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定,效力同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四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__年大连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大连出租房管理条例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厂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厂房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厂房所有权证(详见附件),厂房所有权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3、厂房(□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4、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厂房租赁情况
风险提示:明确房屋用途
订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
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否则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
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乙方租赁该厂房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
第三条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厂房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
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
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1、租金标准: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
2、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到期前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类推。
4、甲方同意从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该期间免收租金。
5、甲方应当于 _____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
6、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7、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_____元整 (¥:_____)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厂房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厂房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厂房的交付与返还
风险提示:明确财产交接事项
承租人进行房屋设施的清点与交接时,做好财务清单,如果可以就是进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赁合同终止时或者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产生纠纷,房东也会因此扣留押金。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1、厂房交付: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2、厂房返还
乙方经甲方同意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甲乙双方应对厂房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对厂房装饰装修部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未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对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a、合同期满的,对上述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b、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c、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第七条 维修、装修
风险提示:明确修缮责任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此外,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金额。
因维修厂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装修厂房时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5、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厂房主体结构。
第八条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厂房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供水、供电。
(3)甲方保证乙方能够使用该厂房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且应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所需的房屋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行政手续。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厂房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取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经营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各类许可审批手续,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
因乙方没有办理使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及证照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被罚款的,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2)乙方应保证遵守厂房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约。
第九条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厂房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不得改变厂房用途。
第十条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厂房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厂房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厂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厂房主体结构的。
(5)利用厂房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厂房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
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用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厂房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_______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实际交付厂房交付日期作为租金起算日。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厂房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_______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延付租金总额的 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文件,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场所不适于租用时,甲方应减收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租金。
如果租赁场所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厂房被拆迁或者被征收、征用,甲方应承担因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等所产生的费用,赔偿乙方停产停业损失。
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乙方如有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_______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六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年租金(大写): (每月 元/平方)合计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等。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镇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镇纪委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七
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乙方:租主( )身份证号码
甲方有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门面 间,室内水、电二通,设施完好,意欲出租,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自愿签订门面出租合同。
二、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租金每年为 元,合同签订之日起按 一次性向甲方缴清。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均需征得双方同意,甲方需提前收回,退还已收乙方租金,乙方需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租金甲方不退还。
三、乙方在租房期间,每月的水、电费按实数向收取水、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如实缴纳。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对乙方的停水、停电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在租房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治安条例,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及黄色等物品,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门面快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乙方必须接受租金价格随当地市场价格变化而浮动。并且应该提前壹个月一次性付清当年门面租金。如乙方无意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否则乙方赔偿甲方两个月门面租金。若乙方将下年度门面租金一次性付清,在租赁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转让,但需告之甲方。若是乙方自己联系租主,乙方有权收取装修费,若是甲方联系租主,乙方无权收取装修费。
六、乙方退回门面给甲方时,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任何装修费,门面内外及其它若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对于衣店牌、收银柜、挂衣架、玻璃门、房门、地面砖等其它属于乙方的财产,能搬走的财产乙方有权搬走,不能搬走的,不能对门面有任何的损坏。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发生水、火、电等意外灾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若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负责维修门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八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厂房(以下称“租赁物”)租赁事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方作为合同项下租赁物所有人,依法享有该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出租权。乙方具备承租资格且已经调研确认本租赁物可用作乙方营业场所,承诺在承租该租赁物后将自行全面妥善管理租赁物。如签订本合同的双方与上述声明不符,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做出虚假声明的一方负责,并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位于奉化方桥工业区路号,经甲乙双方确认可用面积(不含空地面积)为 平方米,空地面积为 平方米。
该租赁物的用途为标准厂房,承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厂房使用。如乙方需转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用途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申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租期为 年: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双方约定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将租赁物正式交付乙方。
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租。经甲方同意续租,甲乙双方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通知,视为乙方不再续租此厂房。乙方不续租或视为不续租或租赁期届满前15日内仍未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寻找其他承租人。
第四条
为保证本合同如约顺利生效,乙方应于双方签字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圆整)。待合同生效后该保证金转为履约押金。
该租赁物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8.5元,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该租金不包括出租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公用设施维修费等物业性收费以及与租赁物租赁有关的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须缴纳的印花税、所得税、公证费、登记费及其他有关税项和费用),本合同期内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公用设施维修费等物业性收费按承租面积计算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乙方在付给甲方租金的同时,须向税务部门缴纳甲方因租赁物出租而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发票开至甲方名下,并将缴纳发票在30天内交付于甲方。
乙方自愿与 共用变压器,按照当地同期同种电费价格缴纳,由收费单位负责开具发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和 共同承担。
乙方于合同签订时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履约押金。租赁期届满,在乙方向甲方按原状全部交还租赁物、结清合同项下的租金和各项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上述物业性收费、税费和供电费等一切费用)以及全面妥善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其他各项义务后,甲方应于15日内退还给乙方,否则应予扣留冲抵甲方相应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1)乙方每年分4次向甲方交纳全年租金:即每年6月1日前、8月15日前、11月15日前和次年2月15日前。每次应缴纳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
2)全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上述物业性收费、税费等),乙方应按相关单位规定如期全额支付。
3)乙方交付租金及费用应汇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号:甲方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4)如须变更支付方式,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5)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
第五条
1)租期内合同项下租赁物如因乙方经营需要须装修、改建或搭建临时用房,应当向甲方提交装修或改建设计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乙方自行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必须由甲方报批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报批),方可由乙方自行装修、改建或临时搭建。如装修或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则还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2)如装修、改建或临时搭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或相邻房屋使用人有影响,甲方有权对该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异议予以修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花费的各种装修、改建或临时搭建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向甲方收取,不得抵扣租金。
4)乙方自行搭建的临时用房在合同期4年内免租金,从第五年开始按每平方米3元收取租金。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进行的装修或搭建的临时用房不可拆除、损毁(除依法按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必须拆除的以外),全部归甲方无偿所有,否则扣除全部履约押金。
第六条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该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转租部分仍由乙方负责全面妥善管理,租金由乙方自行收取。
前述乙方应如约按期向甲方支付全额租金等合同约定的乙方各项义务,不因可能发生的转租行为而有影响。
1)转租合同应于签订后3日内交甲方存档。
2)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期。
3)转租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用途。
4)乙方应在转租合同中明确约定,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应同时终止。
5)乙方须要求次承租人签署保证书,保证其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甲、乙双方关于转租的约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合同同时终止,次承租人应无条件搬离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乙方应于该保证书签订后3日内交甲方存档。
6)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产生的纠纷均由乙方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因转租产生的各项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须缴纳的印花税、所得税、公证费、登记费及其他有关税项和费用),与甲方无涉;如乙方未能妥善处理,导致甲方因此垫付相应税、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第七条
1)租赁期间,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及租赁物内外所有财产投保“企业财产一切险”(如乙方认为其投保“企业财产综合险”即可达到完全防范风险之必要,可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就该合理性出具评估意见,提交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为投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乙方还应投保必要的意外险和责任险,以保证保险事故发生时相应损失可进行保险理赔。如因乙方怠于履行该投保义务,发生火灾、水漫、盗、抢等一切意外事故遭受损失或发生侵权事件遭受索赔等一切责任,均应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租赁物受损、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维护权益发生的交通费和律师费等一切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2)租赁期间若甲方明确知悉乙方未投保而认为确有必要代乙方投保所先行垫付的保险费等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支付,乙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次日起5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未在该期限内支付相应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3)租赁期间,乙方怠于履行本条项下第1)款约定的投保义务,而甲方亦未能按照第2)款方案代乙方投保,最终发生火灾、水漫、盗、抢等一切意外事故致使任何人遭受损失或发生侵权事件致使任何人遭受索赔等一切责任,仍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租赁物受损、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维护权益发生的交通费和律师费等一切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1)租赁期间,乙方应详尽掌握各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所有规定中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方面的规定,并应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日常巡查、风险识别、隐患排除、消防设施配备等)与安全防范。乙方因生产需要确须用火(包括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用电等,依法须由消防主管部门批准的,乙方应当报批后使用。乙方用火、用电时应符合一切安全要求和技术规范,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2)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内外及周边场地的消防管理责任人系乙方,乙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消防管理职责。
3)乙方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租赁物及生产安全,否则发生火灾、水漫、盗、抢等一切意外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因该等意外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租赁物受损、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维护权益发生的交通费和律师费等一切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1)租赁期间,厂区围墙、厂区大门、厂区空地、租赁物之间临界处、租赁物外墙、租赁物门窗、租赁物内部卫生、租赁物内部水电线路、租赁物内部生产器械及其他一切设施、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线路等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安全防范、修缮、年审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保证租赁物及相关专用设施处于完好无损和性能良好状态。因租赁物质量问题产生屋面渗水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发现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免存有安全隐患。
第八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一切法律、法规以及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维权发生的交通费和律师费等),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于乙方影响租赁物周边第三人的正常运作,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三人依法向甲方索赔给甲方造成的赔偿损失及律师费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第九条
乙方在承租期满不再续约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合同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内外清扫干净、搬离完毕,将租赁物完好无损交还给甲方。租赁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十日内租赁物内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理,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所得收益如不足以支付甲方因处理余物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输费、清洁工具及清洁材料费等),乙方应就差额部分进行补足。
第十条
乙方因经营需要须在租赁物本体上设立广告牌等构筑物,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乙方自行依法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上述条件达成,乙方方可进行,并应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书及构筑物设计方案交甲方存档。
乙方因经营需要须在租赁物周围设立广告牌等构筑物,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执行。
第十一条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根本不能履行,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剩余租期内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反之,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根本不能履行,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剩余租期内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拖欠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给甲方造成损失,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逾期15日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年租金10%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包括本数)的,甲方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提前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支付剩余租期内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因乙方不当使用(自然消耗除外)导致甲方租赁物及附属物毁损或使用功能基本丧失,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装修、改建或搭建临时用房,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未善履行安全防范和消防管理义务导致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照前述合同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以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因经营状况恶化或经营规模发生重大变化而须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如下手续方可终止合同:1)按第九条约定将租赁物交还甲方;2)结清租赁期间的全部租金及前述各项税、费;3)于终止协议签订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3倍的违约金;4)签订书面的终止协议。
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留置租赁物内属于乙方的财产,并依法就相关财产作出处理。
对下列事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拆迁而影响本合同执行。
由于地震、超强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执行。
双方就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精神充分协商;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奉化区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确认本合同中“联系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有效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通知对方,否则仍视合同中“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为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利法律后果由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自行承担。甲方通知乙方的各类文件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发出的,该信件或快递交寄两日或乙方签收之日为通知送达时间;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视系统记录的发送时间为通知时间。
2)租赁期间,租赁物内外发生工伤或侵权事件,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涉。
3)乙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用途使用租赁物,更不得在租赁物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4)租赁期间乙方所涉工商、税务、用电、用火等均与甲方无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且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4-1约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之日生效。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区设施基本情况
厂区坐落于________厂房,占地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厂区主要建筑物基本情况
建筑物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厂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一层长____米,宽____米;二层长____米,宽____米)。
厂房下玄高度为________米,采用结构,地面为水泥地面。办公用房为二层,地面为水泥地面,初装修。
厂房等建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第三条
厂区道路为水泥路面,宽度为____米,绿化带宽为____米,活动场所及人行道铺设水泥地砖。
供水:保证日常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
供暖:办公用房及厂房按设计标准配置供暖设施。
电力:配备________kva变压器,动力线接至上口(厂房配电箱),照明按有关规定配备。
雨污水排放:采用集中排水方式,雨污水分流,雨水和污水通过管网分别排入河道和污水处理厂。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厂房及办公用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合同期满前6个月,甲乙双方就合同延长进行协商,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第七条 租赁标准及支付方式
厂房及办公楼面积合计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
合计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支付合同保证金________元(相当于3个月租金);自________年____月起以上打租的形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____________元至合同期满。
第九条 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根据工商、税务的规定,乙方须在计租日起6个月内将公司注册地迁入园区内。
第十条
如乙方在生产经营中,确实需对厂房进行改造,由乙方提出书面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
租赁期内因甲方施工质量造成厂房及公共设施损坏(漏水,墙体开裂等),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无偿进行修复,如对乙方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时,给与合理补偿。
第十二条
如因乙方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不当造成厂房及设施损坏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并由乙方负责按原标准修复,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租赁期间乙方的房租外费用
厂房的运行费用(水,电,取暖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交纳。
第十四条
如乙方违规使用厂房及设施造成损失及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在租赁期间,保证按合同提供水,电、采暖等设施的使用,如需检修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不可预见的事故除外)
第十六条
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另附协议。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合同提供厂房,因故延期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如乙方在合同约定计租日前终止合同,则所交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扣除;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则所交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扣除,在完全解决后,方可撤离设备等物品及进行交接手续;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相当于3个月租金)。
第十九条
乙方未按规定交付租金逾期15天时甲方有权停止供水,电。
逾期30天时甲方有权解约并收回厂房,则所交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扣除。
第二十条 不可抗拒条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雷电,洪水,台风,战争等)造成施工延期及厂房设施损坏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因国家征用土地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其他事宜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合同副本具有和正本同样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名称:________法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十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十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_______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
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_______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用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5、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免费使用权。
3.3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_______元,甲方应在乙方签订合同后从租金内扣除再付剩余租金(第一年)。每月支付。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每年支付为在__月__日支付第二年租金,即每次交付一年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5.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5.3甲方权利与义务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6.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2、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条、其它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1、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和押金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十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 ,租赁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 , 结构________________。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 年 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租赁优先权。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___元。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租金,租金应预付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租赁费每半年(六个月)为付费结算周期,付费为使用六个月后付费。甲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于乙方,乙方在10天之内付清所发生的款项。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10天内付款。
2、甲方应该为该厂房的水、电、煤气、电话提供方便单独使用计算的水表与电表等设备,乙方在租赁期间实际发生使用的水电费用以水电表的数据为准。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六、违约责任及相关约定
1、甲方应保证租赁厂房的所有权,如若产权不明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害。
2、甲方在合同租赁期间若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合同对厂房所转让后的的所有人有约束力。
3、甲方应该在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尽快安排人员对厂房进行维修,若厂房因甲方的不作为或因厂房自身的构造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害。
4、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租赁费,若迟延给付租赁费,每迟延一天,按该迟延款项的当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率为违约金。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有转租的权力,该收益归乙方所有。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甲乙双方如对租赁期间应当本着诚信原则,适当、完全的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若对合同的履行有不同的意见,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所租赁的厂房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十三
出租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1.出租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并存续有效的企业法人,承租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成立并存续有效的企业法人。出租人依法拥有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的出租权,现承租人有意承租出租人享有合法出租权的房产,且承租人已查看了租赁标的,并对上述房产现状知悉。
2.出租人和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就承租人承租租赁标的的事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双方确认租赁标的的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具体由如下部分组成:
(1)厂房: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 一至四层, 1部电梯;
(2)厂房: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 一至四层,2部电梯;
(3)厂房: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 一至四层, 2部电梯;
(4)厂房: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 一至四层, 1部电梯。
(5)办公楼: 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 二至四层,1部电梯;但办公楼1层不在此次租赁范围之内,办公楼一层由出租人使用。
(6)宿舍:a宿舍: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 b宿舍: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
(7)其他:天桥:建筑面积x平方米,c栋空调房: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d栋空调房: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
租赁标的的建筑面积总计为x平方米,承租人确认已经实地查看了租赁标的,对租赁标的的情况已知悉且无任何异议。租赁标的的具体位置、范围及租赁标的建筑面积明细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的使用
承租人对租赁标的使用用途为生产,经营范围为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上述房屋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当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第三条 转租转借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其所承租的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借用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标的并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承租人承租租赁标的的期限为5年(不含免租期),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租赁期限起算日为出租人将租赁标的交付于承租人之日。
2.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但本合同约定的因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情形除外。
3.租赁期满,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租赁标的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承租人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之前书面通知出租人并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有权另行出租。
第五条 免租期
1.出租人同意向承租方提供2个月
2.免租期间,承租人无需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但应交纳水电费等能源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
3.承租人确认并同意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承租人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没有出现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给予承租人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或违反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承租人不享受前述免租期,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期租金标准向出租人补交该期间的租金。
第六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双方同意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为每建筑平方米x元人民币/月,月租金共计x元人民币,租金从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5%。
2. 双方约定,承租人应以1个月为一期,采取上付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承租人应于每期到期前的7天之前向出租人支付下期租金。出租人在收到承租人上述每笔款项后,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其中向承租人开具已付租金金额50%的租金发票,其余租金金额开具普通收据。承租人与出租人双方进一步约定,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租金标准,出租人仅需向承租人开具50%的租金发票。如在本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出租人需开具全额租金发票(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开具全额租金发票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出租人开具全额租金发票),则出租人另行开具租金发票所需支付的税金由承租人承担。
3.双方约定,承租人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期的租金x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其它相关费用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空调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停车管理费等均由承租人另行支付,对于承租人使用的前述各项能源,如尚未设置专用计量仪表则由承租人设置并按实际使用量支付。如遇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对其价格调整,则承租人应按调整后的标准交纳。
第八条 承租履约保证金
1.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保证承租人经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签订本合同同时,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2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x元整,作为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
2.在本合同期满时,在承租人完全撤出租赁标的,双方办理完毕场地交接手续后45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承租人且不计利息。
3.如租赁期限内承租人违反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或由于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其支付了本合同第十九条第2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及第十九条第5款约定的滞纳金的情况下,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如承租人未承担违约责任,则出租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4.双方一致同意履约保证金不得折抵租赁期内任何时间所拖欠的租金及能源费用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 租赁标的交付时间及状况(条件)
1.在承租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付清应交纳费用的前提下,租赁标的交付时间为20xx年1月1日,如出租人未按上述时间交付租赁标的,则本合同约定的相关的承租期限、免租期及一切相关事宜相应顺延,最终以实际交付的为准。延期超过三个月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承租人未在出租人发送的交房通知中确定的交房日前三日内向出租人提出解除本合同或承租人已接收租赁标的的,视为承租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出租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已交纳的款项,出租人无须承担其他责任。
2. 承租人应当派人接收租赁标的、房门钥匙及相关固定装置、设备并与出租人签署交接清单。(交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3. 出租人将租赁标的交付给承租人时,租赁标的的现状为:。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的现状已知悉并无异议,承租人同意按现状接收租赁标的并签署租赁标的交接确认单。
第十条 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标的,如出租人中途收回租赁标的的,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人如欲将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承租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标的转让时出租人应当保证使租赁标的的购买人充分了解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且租赁标的购买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4.双方约定,因整体装修改造或经营业态整体调整出租人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45天通知承租人。双方约定,依据上述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出租人只需赔偿承租人经折旧计算后的装修损失,折旧期为5年。折
旧后的装修损失按如下公式计算:装修损失=经出租人认可的装修费用×(租赁期限-合同已履行的期限)/租赁期限,除此之外出租人无需赔偿承租人的其他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预期利润、员工辞退、库存货物等)。出租人应于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无息退还承租人已支付的本合同解除日后尚未履行期限的租金。出租人及承租人双方约定如双方对承租人的装修损失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双方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因进行日常保养或故障抢修而引起用水、用电、煤气、空调、电梯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供应中断不超过48小时(如该故障非因出租人原因造成,能源及设施供应中断超过48小时,出租人也无需向承租人承担任何责任)及因其他承租人、小业主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出租人无需向承租人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及承租人、第三人、政府相关部门或能源供应单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设备质量问题、维修、大修及改造等原因)导致前述情况发生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内,出租人有权在营业时间联同新租户进入租赁标的视察,但须提前24小时通知承租人。
7.租赁标的的公共区域管理由出租人负责。
第十一条 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报批手续,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无权对租赁标的结构、承重、外观及公共区域进行改建、变动或分割。否则,由此给出租人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承租人承担,同时应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费用对租赁标的和公共区域修复原状。承租人应在装修施工动工前将装修图纸和工程设计方案提交出租人批准,在获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进行任何装修工作。承租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保、市容、工商等,上述报批的义务不得因出租人批准而予以免除。承租人在与其所聘请的施工承包单位订立任何合同之前,须将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提交出租人确认。
4.承租人自行办理该租赁标的之经营行为的一切政府批准和许可手续,并在开始营业日前办理完毕,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交出租人留存。
5.承租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及出租人有关使用租赁标的安全的规定,如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标的损坏,直接或间接致任何人的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损害,则承租人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6.无论何种原因,承租人如发现租赁标的出现不安全状况,均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租人应对租赁标的内和承租人独立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保养以保证租赁标的及共用设备、设施、消防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
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出租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承租人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承租人拒不维修或赔偿的,出租人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赔偿。如因承租人之使用出租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的过错导致人身受到伤害和/或财产受到损害,应承担(包括对出租人)赔偿责任。
8.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约定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供货方侵犯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应由承租人承担,如因此使出租人遭受损失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承租人有权在厂区门口增加承租公司招牌。双方进一步约定,在实际设置广告位的过程中,关于承租人所设置广告招牌的具体位置、尺寸及面积必须经过出租人的书面确认,否则承租人不得设置。
10.广告招牌由承租人自行寻找相关的具有安装能力的装修公司并按出租人指定的悬挂位置进行广告招牌制作、悬挂,且承租人应负责办理广告牌发布所需手续,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需出租人协助完成者,则需与出租人另行协商,并支付相应费用。承租人保证其发布的广告内容、广告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所悬挂安装的广告牌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安全规定,如因广告发布及广告牌悬挂、安装等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及出租人遭受的政府处罚等责任,均应由承租人承担。
11.承租人应负责租赁标的区域内的消防责任。
12.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人对包括但不限于其在经营期内对外产生的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均由承租人承担。
13.双方约定如因承租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致使出租人由此遭受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损失,承租人均应赔偿出租人的全部损失。承租人应在收到出租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一
次性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如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14.如承租人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害赔偿金)及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租人应承担出租人为追讨欠款(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害赔偿金)或要求承租人履行本合同或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拍卖费、评估费、审计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15.承租人所用电话线路租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有关单位支付;承租人如需转移其原有电话线路,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可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承租人在对租赁标的进行装饰、装修,施工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及出租人的相关规定。如因承租人从事上述施工活动影响第三方的,承租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后果和责任。
17.租赁标的中的厂房共配电梯6台,办公楼配客梯1台。上述电梯的维修、保养、年检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
18、租赁标的中a、b、c、d厂房电梯若需改造,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费用进行改造,但改造的方案应当经过出租人的书面确认后再实施。租赁期满后,上述改造成果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19.宿舍a、b栋配有太阳能热水系统,承租人自行维修使用。出租的厂房、 宿舍、绿化、道路等其它设施均由承租人负责维修保养。
20.承租人保证其员工不得在宿舍做饭、炒菜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21.承租人独立门口在厂房d栋后边, 出租人应将租赁标的以不锈纲栏河隔开管理。
22.出租人保证提供600千瓦至800千瓦的变压器给承租方使用,同时承租方每月所产生的电费,出租方需要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
第十二条 租赁标的的抵押
1.在承租人和出租人关于本租赁合同签订之前,租赁标的及租赁标的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状况为未设定抵押。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租人对租赁标的设定抵押,则无需征得承租人的同意,但需通知承租人。
2.出租人有权将《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收益质押给境内外商业性银行,承租人应当按照出租人的书面通知将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直接汇入出租人指定的
账号并按照出租人的要求签署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第十三条 保险
1.在承租期内(包括免租期),承租人须将租赁标的向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投保 “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及“财产险”等保障租赁标的的装修安全、结构及其内财产的安全 ,达至出租人合理的满意程度。承租人需将保单及已付保费凭证提供给予出租人查阅。
2.遇有承租人或出租人的过失而须向第三方作经济赔偿时,而该赔偿责任已经由中国法院裁决,但保险公司不认可此赔偿的话,承租人或出租人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解除
1.在承租人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10日通知承租人。
(1)承租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超过7天(含7天)的。
(2)承租人逾期支付第一期租金超过30天(含30天)的。
(3)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接收租赁标的,逾期超过7天(含7天)的。
(4)承租人拖欠交纳的租金额累计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
(5)承租人拖欠交纳的能源等单项或多项费用额累计超过2个月(含2个月)的。
(6)承租人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7)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2.在出租人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10日通知出租人:
(1)因出租人的过错导致承租人经营租赁标的产生严重阻碍时,达到无法开业经营连续超过1个月;
(2)出租人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3)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本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出租人或承租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还应按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在本合同终止或因其他原因解除之日(以下称“本合同终止日”),(1)承租人应无条件地将租赁标的返还给出租人;(2)在结清相关费用后,出租人应向承租人返还其已支付的租金中本合同终止日后的期间按日计算的租金的金额;(3)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承租人未向出租人支付的截止至本合同终止日止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人应在7日内无条件将租赁标的交回出租人,交回出租人前承租人可以占有租赁标的。
4.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标的时,承租人负有撤除租赁标的内废物、清扫等义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租赁标的存在由承租人造成的毁坏,应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同时承租人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7日之内将租赁标的内的属于承租人及其员工、客户的全部物品、财产、设备设施搬出租赁标的,如到期未搬出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上述物品、财产、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出租人有权直接处分上述物品、财产及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扔掉、变卖、采取公证提存或公证证据保全的方式保存上述物品、财产及设备设施,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处分物品、财产及设备设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装饰、装修所形成资产无偿归出租人所有。除上述约定及本合同第十九条另有约定外,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装饰、装修所形成的资产按如下约定处理:(1)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复原装修的,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按租赁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进行复原装修并拆除现有装饰、装修,否则应承担出租人进行复原装修所支付的费用及损失;(2)如出租人未书面要求承租人进行复原装修的,则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装饰、装修所形成的资产及租赁标的内的设备设施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
5.如承租人逾期交还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租赁标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人支付当年日租金标准3倍的违约金。同时出租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承租人撤离租赁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类似于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其发生和其结果的事件。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且应在遭受该不可抗力后的15日内,提供说明该不可抗力的详细的状况及该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有关书面文件和与此有关的有效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是指经该事故的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的公证的证明文件。
2.不可抗力发生期间及其后果影响期间,本合同自然中止履行,期间出租人与承租人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若上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导致租赁标的所在建筑物全部损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紧急避险
当租赁标的或租赁标的周边建筑或财产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爆炸等灾害的威胁时,承租人在此同意,出租人有关人员可不经承租人同意,进入该租赁标的并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而中断供应租赁标的的能源,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空调、供暖或供水,以保证租赁标的或出租人及第三人的安全。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及赔偿金。
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履行本合同,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或由于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出租人单方行使权利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3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同时还应按照第十九条第5款的约定支付滞纳金。前述违约金、滞纳金应在合同解除后15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履行本合同,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或由于出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承租人单方行使权利解除本合同的,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支付3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滞纳金应在
合同解除后15日之内一次性支付。除上述违约责任外,出租人只需赔偿承租人经折旧计算后的装修损失,折旧后的装修损失按如下公式计算:装修损失=经出租人认可的装修费用×(租赁期限-合同已履行的期限)/租赁期限,除此之外出租人无需赔偿承租人的其他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预期利润、员工辞退、库存货物等)。同时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装修所形成的资产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约定如双方对承租人的装修损失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双方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在通知承租人无效的情况下,即可由出租人以至少中断租赁标的的水、电、煤气、热力、电话等供应的方式敦促承租人更正其违约行为,如在出租人发出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承租人仍未更正,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同时承租人知悉并确认,由于出租人中断租赁标的供应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设备毁坏等损失),全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标的结构或损坏租赁标的;
(2)改变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标的的用途,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额累计超过15日(含15日)的。
(4)拖欠能源费等单项或多项费用额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 依前述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还应按本条第2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5.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未支付租金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6.根据本条所发生的损害赔偿义务不受本合同的解除的影响。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当事人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租赁标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除外。
第二十二条 通告与送达
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之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出租人在租赁标的之任何部位(包括信箱)留置该文件及张贴于告示栏内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以发出日为送达日;如出租人采取在租赁标的门前或其它任何部位留置(包括张贴),则该留置之日为送达之日;如张贴于告示栏内则以张贴日为送达日;如系直接送达的则以承租人签收之日为送达日。双方可任意选择前述任何送达方式。
2. 本合同首部所列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如任何一方欲变更前述情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的前三日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依变更前的地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
第二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出租人或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签字或未加盖公章的,本合同均不生效。
2.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重大问题或重大变化,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3.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须由出租人出具的确认函、变更函、承诺函、补充协议等一切文件均须出租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出租人公章,如出租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签字,或未加盖出租人公章,该文件对出租人无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用中文制作4份,出租人执2份,承租人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出租人和承租人代表在 签订。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十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关系,甲方和乙方就厂房租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厂房地址、面积:
1、地址:__。
2、租赁面积:厂房面积为1581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期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为元每平米。(实收按照每年万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年月日先预付万元租金,年月日再付万元租金,以后每年分两次付款(1年租金为万元整)。
四、甲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漏雨等情况,甲方应积极修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建筑物破损,由甲方承担。
2、土地使用税和房屋使用税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如期交纳租金。
2、乙方根据使用量交纳电费。电费价格按照威海市现行标准交纳。水费按使用量交纳水费,水费价格按照威海市现行标准缴纳。
六、在租赁期内经甲方的统一,在生产必须的范围内可以改造,搭建或增设建筑物。但乙方使用的建筑物应积极修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增设的建筑物,按照增设面积加收租赁费,若乙方增设的建筑物,增设的部分不用缴纳租赁费。但甲方负责协调增设的建筑物的行政手续的办理。
七、租赁期满,改造、搭建、增设的部分建筑物甲方无偿所有,乙方自行增加的设备可以拆走。改造、搭建、增设的部分甲方不得提出恢复原装的要求。
八、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尽量保证原设备的完好无损。期满前三个月应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果续租,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租赁价格根据国家物价上升指数双方协商确定。
九、乙方不可抗力无法持续经营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可提前终止合同。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第三者。如需转租必须甲方书面同意。
十一、乙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遇到困难,甲方应积极协助,但不能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前面上述合同条款的规定要求向乙方交付厂房,否则应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自延长交付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支付总租金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2、乙方不缴纳或不及时缴纳租金及水电费时,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乙方应交清所欠租金。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由威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确定。所有合同的修改解释都应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双方签字盖章。
十五、本合同由中文书写,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拟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报送审批机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十五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依据《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租赁合同:
一、租赁内容:
甲方同意将以下资产租赁给乙方有偿使用。
1、(标准厂房)生产及办公房平方米(详见平面图现状);
2、占地面积(包括公用地分摊数)平方米;
3、供电设施,包括
4、其他无形资产:
二、租赁期限:
为期年,从年月年
三、租赁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用合计 元/年(不含有关税费)其中:
1、房屋租赁费/年;2、土地租赁费元/年;
3、设施租赁费 元/年;4、其他租赁费 元/年。 并在租期内第___年起,租赁费每年按前年基数的____%提增额交纳。
四、付款方法:
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签约时乙方应首付甲方属当年租金,自下一年起每年___月前必须先付当年全部租金。乙方如不按期支付,按违约处理。
五、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乙双方签约履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元,待租赁结束后如无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全额归还。
2、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原有设施,乙方需要装修、修理、改造或新建,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但租赁结束后,乙方投入的房屋设施、场地等不动产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3、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财产保险,如遇非常损失,乙方必须将房屋及其他租赁物修复至原状归还甲方。如不投保,所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负担并负责赔偿。乙方还需经常做好租赁物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
4、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使用,不得作任何抵押,如发现乙方擅自转租他人或抵押,甲方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如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还要做好环保、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工作,为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都有乙方承担。
6、乙方的用电、用水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水、电费由乙方直接向有关部门按规定缴纳。
7、租赁期内,如出现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和政府、村委规划建设拆迁需要搬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合同。
8、违约责任:租赁期内如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支付另一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即按合同总额的_____%计算。
六、其他事项:
租赁期满后,甲方对出租标的物另行招租时,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附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各一份。(必要时可向公证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半)。
签 协 地: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鉴证单位(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小厂房租赁合同篇十六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