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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垃圾分类推进会上的讲话篇一
通过实施考核,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各区(市、县)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力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强制分类,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完成“到2019年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强制分类实现全覆盖,全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的工作目标。
本实施细则主要分为《贵阳市2019年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贵阳市2019年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两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贵阳市2019年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1.组织领导。主要检查各区(市、县)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2.示范片区建设。主要检查各区(市、县)示范片区创建工作中,在设施建设、人员配备、宣传引导和机制运行等方面情况。
3.宣传引导工作。主要检查各区(市、县)在组织宣传培训活动,利用户外载体宣传,开展学校分类知识教育,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配合宣传等方面工作情况。
4.硬件配置。主要检查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在宣传设施和分类设施建设上的完善化和标准化情况。
5.分类作业。主要检查各区(市、县)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运作情况。
6.组织动员。主要检查各区(市、县)是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调动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基层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7.分类效果。主要检查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和知晓率情况。
8.加(减)分项。主要用于鼓励各区(市、县)加快分类工作步伐,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可复制模式形成。
(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占比情况详见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二)贵阳市2019年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1.组织领导。主要检查各市直单位是否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2.宣传工作。主要检查各市直单位是否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员和督导员,是否按要求每月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3.配套设施建设。主要检查各市直单位办公区域,是否建立完善的分类宣传设施和分类投放设施。
4.分类作业。主要检查各市直单位是否明确分类投放、分类收运责任主体,是否存在乱扔垃圾、混投混收等作业问题。
5.分类效果。主要检查各市直单位在分类知晓率、分类投放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情况。
6.加分项。主要用于鼓励各市直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建立有效的分类工作机制,树立典型并积极推广。
(一)查阅资料。各市直单位、各区(市、县)要注重收集、整理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检查考评、创新管理等工作资料。要求真实、全面、整齐,便于翻阅和检查。
(二)实地检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督办督察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市直单位、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以通报形式反馈,限时整改。
(三)自查互评。各市直单位、各区(市、县)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要职责范畴,经常开展自我检查、自我考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单位之间可以开展互相观摩、互相考评,做到问题互查、经验共鉴。
在垃圾分类推进会上的讲话篇二
20xx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县农机局多重举措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成立农机局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分管同志为副组长,明确了办公室副主任作为垃圾分类工作具体经办人员;方案同时明确实施范围、目标任务、分类要求和具体措施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本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二是发放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以“举手之劳小动作,破解环境大难题”为主题,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宣传员、养成保持低碳环保生活习惯当好引导员、积极维护垃圾分类成果当好督导员。
三是开设宣传专栏。在办公楼主要出入口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四是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专门订制分类垃圾桶,投放在办公大楼出入口、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场所,共计投放约40只。
截至目前,我局已与环卫处签约,实现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定时定点、直收直运、日产日清,全体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氛围基本形成,应当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群众期望达到的效果还有不小差距,一定程度上存在群众中消极抵触不愿分、感到麻烦懒得分、被动应付随性分、了解不够不会分等情况,特别是前来办事人员随手扔垃圾现象比较普遍,说明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程度还有待提高。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内部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减量氛围,同时扩大宣传范围,在机关院内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垃圾分类减量知识海报,引导办事人员共同遵守垃圾分类规定。
二是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在容器标识、颜色、宣传氛围布置、台账等方面进行查漏补缺,针对少数职工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不足、分类投放质量较差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通报,并采取问责等刚性措施。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主动与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征求指导意见,及时上报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完成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等一系列任务。
在垃圾分类推进会上的讲话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xx〕30号)要求,切实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到2020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有效衔接,按分类进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一)有害垃圾处置要求。有害生活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危险废物。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易腐垃圾处置要求。易腐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生产区域设置专门容器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密闭容器存放;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易腐垃圾每日上门收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
(三)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处理。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辖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的意义的宣传和发动,增进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理解和参与。
(二)试点阶段(2018年10-12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单位,要起积极带头作用,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积累经验。
(三)推广实施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县卫计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建立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并安排专门人员、专门部门负责落实。与此同时,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三)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四)强化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定期组织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附:
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医疗废物暂存
按照垃圾桶(袋)的颜色来进行区分
1、红色垃圾桶(有害垃圾):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绿色垃圾桶(易腐垃圾):易腐垃圾被土壤掩埋后可被大自然微生物和植物分解吸收,起到废物再利用的作用。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蓝色垃圾桶(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代表可回收再利用的垃圾,这些物质将被纳入废品回收系统,作资源再生处置使用。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灰色垃圾桶(其他垃圾):除了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质以外的垃圾,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这类物质一般会被焚烧、掩埋等处理。
黄色垃圾桶(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专用桶。
在垃圾分类推进会上的讲话篇四
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是医疗机构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和处理的重要内容。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国际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源头管理。医疗机构废弃物分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各医疗机构内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废弃物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医疗用品、具有计数功能的可复用容器,确保医疗机构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生态环境部参与)
(二)夯实各方责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产生废弃物的具体科室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鼓励由牵头医疗机构负责指导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提供后勤服务组织的培训、指导和管理。适时将废弃物处置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
(一)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各省份全面摸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要在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前,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等因素设置区域性收集、中转或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鼓励发展医疗废物移动处置设施和预处理设施,为偏远基层提供就地处置服务。通过引进新技术、更新设备设施等措施,优化处置方式,补齐短板,大幅度提升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处置能力,对各类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探索建立医疗废物跨区域集中处置的协作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进一步明确处置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严禁混合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严禁混放各类医疗废物。规范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不得露天存放。及时告知并将医疗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执行转移联单并做好交接登记,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配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转运周转设施和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至少每2天到医疗机构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转运处置医疗废物,防止丢失、泄漏,探索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交接、运输、处置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对于不具备上门收取条件的农村地区,当地政府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收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有关政策,将非传染病患者或家属在就诊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医疗机构职工非医疗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输液瓶(袋)等区别管理。做好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的接收、运输和处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明确医疗机构处理以及企业回收和利用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和要求,用好用足现有标准,必要时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明确医疗机构、回收企业、利用企业的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在产生环节,医疗机构要按照标准做好输液瓶(袋)的收集,并集中移交回收企业。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地方加强日常监管。在回收和利用环节,由地方出台政策措施,确保辖区内分别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业或1家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盖。充分利用第三方等平台,鼓励回收和利用企业一体化运作,连锁化、集团化、规模化经营。回收利用的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不得危害人体健康。商务部要指导地方做好回收企业确定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指导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组织完善处理工艺,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培育跨区域骨干企业。(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存贮、不规范登记和交接废弃物、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非法倒卖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有关企业违法违规回收和利用医疗机构废弃物等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的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依法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必要支持。公开曝光违法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牵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参与,2020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
(一)完善信息交流和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通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转移或自行处置情况。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行政审批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等。住房城乡建设(环卫)部门要及时提供生活垃圾专业处置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共享有能力回收和利用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企业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并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和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要促进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回收企业相关信息的共享联动,促进医疗机构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得到及时处置。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废弃物监督执法结果定期通报、监管资源信息共享、联合监督执法机制,相关部门既要履行职责,也要积极沟通,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废弃物的规范管理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牵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二)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政策。综合考虑区域内医疗机构总量和结构、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及处理成本等因素,鼓励采取按床位和按重量相结合的计费方式,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促进医疗废物减量化。将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所得列入合规收入项目。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作为医疗成本,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予以合理补偿。(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中央主要媒体、各领域专业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企业向公众开放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引导行业、机构和公众增强对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正确认知,重点引导其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价值、安全性有更加科学、客观和充分的认识。制修订相关标准规范时,要公开听取各方面意见,既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也做好知识普及。加大对涉医疗机构废弃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对不法分子和机构的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参与)
相关牵头部门要于2020年底前组织对各牵头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2022年底前完成全面评估,对任务未完成、职责不履行的地方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存在严重问题的,按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启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垃圾分类推进会上的讲话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镇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苏州市、常熟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省、苏州市和常熟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健全网络、明确职责、发动群众,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逐步形成“镇村联动、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科学分类、制度健全、依法治理、典型引路、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治理水平。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今年,重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集贸市场、居民小区等区域垃圾分类工作;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全域建设,落实好积分奖励制度,严格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构建有序的可腐垃圾收运体系,监管和协调覆盖董浜、徐市40多家企事业单位及两个农贸市场的餐厨垃圾转运线路和农业废弃物(田间垃圾)转运线路,保证绿博公司正常运作,力争餐厨垃圾和农户有机垃圾利用率达到90%、农业废弃物利用率达到50%;注重以点带面,打造垃圾分类亮点区域引领推进。
(一)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
1、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主次干道、文化广场等)等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发起倡议、组织培训、配发设施、宣传引导、分类收集,到2019年底,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完善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置。在落实董浜、徐市农贸市场有机垃圾源头分类的基础上,提质增效,有机垃圾全部纳入里睦村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处理。
3、拓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统计全镇居民小区数量,配套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全面推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四分类”,有序推进“干湿分类”,选择一个小区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内容。
4、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农村可堆肥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处理、企业运行”的分类收运处置模式,通过入户宣传、积分兑换、福利挂钩、红黑榜、纳入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快提质,依托“233专项行动”、三星级美丽村庄,加快垃圾分类示范区域建设,提升省全域镇建设成效。抓好农村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完善农村有机垃圾收、运、处信息化管理体系。
(二)推进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1、加快完善分类收运体系。根据我镇实际,确定本镇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按照“四分类”标准统一配套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建立分类收运专门队伍,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时间,实现规范运输。
2、全面推进大分流体系建设。到2019年底,基本建立好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置体系。各村设置大件、建筑、可回收物等垃圾临时收集点,镇在徐市民富路设立“大件(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临时堆放点,理顺“农户--村--镇”大件垃圾三级收运体系。
3、加快推进有机垃圾就地处理建设。完善覆盖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的餐厨垃圾转运线路,将餐厨垃圾与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户有机垃圾、蔬菜大棚种植垃圾等进行协同处置。根据镇与江苏绿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对绿博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运行加强监督,提高有机垃圾分类处置减量成效。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1、拓展垃圾分类宣传阵地。依托各类媒介、载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等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在教育机构普及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练习,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选择合适公共场所打造宣传阵地,引导公众参与分类工作。
2、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内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和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争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者、宣讲者、推动者、监督者。发挥居民小区党组织牵头实施作用,推动社区、物业公司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体组织和各类志愿者作用,招募一批垃圾分类宣讲志愿者,进学校、单位开展专题宣讲。
3、多层面开展分类知识专项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垃圾分类专项培训,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志愿人员、督导人员等的专业培训,提升垃圾分类整体工作水平。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地位
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垃圾分类工作是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体现;是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的核心内涵。要切实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放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高度来加以认识,通过创新的举措、扎实的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合力
各单位、各行政村要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成立董浜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等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负责工作指导、督查及考核工作。各行政村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民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其他干部和党员、村民代表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小组,合力推进工作。成立环境卫生督查协调组,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整改。
(三)加大专项投入,保障制度建设
镇政府加大对垃圾分类的技术投入,积极探索研究垃圾处理的先进技术,加强对垃圾收集、转运、终端处置设施的投入,确保相关设施正常运行;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结合市级补助资金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各村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配备专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人员,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建立激励引导机制,落实积分奖励制度引导农户正确分类,安排一定奖补资金分发到各村。
(四)严格监督考核,助推工作开展
镇根据职责制定相应的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和对村(社区)、保洁公司、物业公司考核内容。由镇环卫指导中心牵头,组织全镇推进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经常性开展检查考核。各单位要明确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具体任务,建立责任网络和考核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进行。
在垃圾分类推进会上的讲话篇六
绿风吹过,我们不知道我们的校园会因此改变多少,但我们希望“绿风行动”等够传承下去,一代一代,净化着校园,净化着我们的心灵。
今天,我们班的综合实践活动——“生活中的垃圾”完成了成果展示课的内容。同学们因为亲自去活动了,所以汇报起来很有条理。我原本以为农村的孩子在成果展示课上的表现不及城市的孩子,但今天的表现我很满意。
本次活动同学们通过上网查询,看电视,访谈资深人士,查课外书,走访调查,实施考察,亲自实验等方式分别对垃圾的来源,垃圾的处理,垃圾的分类,垃圾的危害,垃圾的变废为宝等内容进行了研究。全班共分为五个组,分别设立赵旭斌、相丽佳、高源、李雪舰张宏艳为组长组织研究。
在开题课上,大家对我班每天产生的垃圾,我班的高峰家庭一周产生的垃圾和我校每天产生的垃圾情况进行了了解。通过了解发现我们日常生活中产生了许多的垃圾,于是我们设立了本次综合实践活动的主题——“生活中的垃圾”。然后我充分放手,让学生各抒己见,说明自己真心想要研究的有关生活中的垃圾的问题。
同学们畅所欲言,最后在教师的引导下设立了本次活动的五个子课题,即垃圾的来源,垃圾的处理,垃圾的分类,垃圾的危害,垃圾的变废为宝。然后我们全体同学以最想要研究的子课题为载体开始自由结组,然后从组员中举手表决了该组的组长赵旭斌、相丽佳、高源、李雪舰张宏艳。然后每组的组员在组长的带领下,在教师的指导下撰写了研究计划,组员们也都建立了联系卡。看着他们的积极劲,我真的很高兴。
此后同学们利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进入研究活动,教师也及时了解同学们的活动情况,并给给予了他们相应的指导,还有很多的同学为了研究共同的子课题互相通了电话,那劲头真是十足。
在成果展示课上,各位组长先介绍了本组的研究课题及分工情况,然后各成员分别阐述了自己的活动情况,他们的语言虽不是很精炼,但都介绍的条理很清晰,在同学们的汇报过程中,我感到同学们是真心投入到活动中了,并把自己的活动过程记录了下来。
其中研究垃圾的变废为宝的那一组,有很多成员是亲自动手做了一些作品。吴迪、刘硕等同学的作品还不错呢?他们通过展示实物和介绍制作过程还进行的。同学们都听得很认真,时常对他们的介绍和作品报以掌声。
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更深层次地认识到了垃圾的有关知识,从学生了解垃圾的种类,认识垃圾与生活环境的关系;提高环境保护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学生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
在垃圾分类推进会上的讲话篇七
2019年以来,区垃圾分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共机构、学校垃圾分类全面展开
1、区136家单位均已做到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到位。各镇街、各系统相继召开了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垃圾分类宣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到基层一线。
2、区分类办根据市、区要求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和港口码头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做到垃圾分类无“死角”。截止目前,针对全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已开展垃圾分类专项督查5次,印发垃圾分类工作通报5期,下发整改督办单4次。
(二)小区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推进
1、11月1日,区首批8个试点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2月31日,第二批6个小区生活垃圾工作启动。其中,12个社会化定点定时投放模式小区硬件设施全部配置到位。每个小区2名督导员现场引导指导居民分类投放。
2、2个市场化智能收运模式小区,配备了22组智能化分类箱且使用率为100%。截止目前,2个小区入住1152户共发放921张智能积分卡,对于还未领取积分卡的用户,通过挨家挨户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宣传,力争最短时间做到小区全覆盖。
目前,14个试点小区正在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开始厨余垃圾的收运,每天可收运厨余垃圾460余公斤。
(三)创新宣传形式,助力垃圾分类
1、结合主题宣传日、党日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大力宣传垃圾分类。
2、区环卫利用保洁车辆小喇叭循环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知识,流动宣传;组织开展“垃圾分类,‘鼠’能生巧”迎新春积分兑换活动。
(四)各部门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1、区城管局联合商务局给农贸市场商户进行宣传培训并每个商户配置了厨余垃圾桶。
2、区教育局组织各小学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举行知识竞赛、绘画等比赛,开展主题班会,利用垃圾制作艺术品等方式提高学生垃圾分类的意识;创新实行班级垃圾分类回收积分制;鼓励每个学生争当家庭记录员和监督员,互相监督,创造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五)督查常态化,完善考核机制
1、区分类办根据“五大项十四小项”每星期对小区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积极整改,对于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列入年度考核。
2、区召开了五次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完善和印发对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和招标公司的考核暂行办法和细则;每月印发工作月报,对典型和积极做法进行宣传和报道。
(六)落实拒收制度,倒逼分类成效
1、区计划对五个中转站进行改造升级,增设厨余垃圾分拣、可回收物暂存和有害垃圾暂存点,目前三个中转站已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
2、对存在混装垃圾行为的单位或小区累计三次告知拒绝整改的拒绝收运,直至分类达标后恢复收运。
(一)宣传工作宣不到位,传不到心,落不到行
垃圾分类宣传仅限于垃圾分类本身,但对于垃圾分来何用、真分假分等受到质疑,造成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用途和目的尚未形成共识,对分类环节和处理能力尚存疑虑;分类宣传浮于表面,与倡导行为、促成习惯,仍有很大差距。
(二)执法保障机制存在不足
垃圾混投混装混运禁而不绝,各类扰乱市场的违规运输行为时有发生,缺乏刚性执法和监督,没有制度和法律法规保障。同时,
(三)督办通报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对于各镇、街、主管单位考核督查不够严格,督办通报制度不够完善。
(一)全力做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严格落实市、区要求,坚决执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积极开展撤桶并点工作,督导员现场督导、破袋指导发挥作用、分类运输转运车车辆合理配置到位,提高小区居民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探索垃圾分类工作新亮点。
(二)巩固加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学校的分类成果
坚持常态化的检查和通报,查缺补漏,积极落实不分类不收运等措施。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造势,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受益、人人参与,全民共享绿色生活”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环卫收运承接能力
提升厨余垃圾转运能力,购置厨余垃圾收运车,合理制定居民小区厨余垃圾收运方案,进一步规范中转站管理,落实准入、不分类不收运制度。
(五)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力度。
建立月度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任务;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各镇街、各单位自查自纠,对于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