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员工奖励制度与方案文档篇一
学院的校舍、消防、用电、用水、交通、饮食、治安、建筑工程、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公众聚集场所等方面,严重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均有权对校内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秩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部门和人员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由学工处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学工处。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
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学工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保卫科复查和存档。
员工奖励制度与方案文档篇二
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一、总则为鼓励创新、激发热情,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研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制度。
二、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1、对“目标”的要求:明确、量化、可行;
2、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要求定期评估、考核、面谈与辅导;
3、绩效考核的结果要求定期公布执行。
三、绩效考核的组织原则1、“集体讨论、主管执行”,即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绩效考核要经由考评小组集体讨论通过;
具体的面谈、辅导由直接主管负责一对一进行。
2、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在结果/结论未批准前,不准泄露任何有关信息;
结果/结论批准后,不准泄露讨论过程的任何信息。
四、制定目标的程序1、经理部针对具体项目向总经理请示,要求组建目标制定小组,其成员必须有经理部经理、公司主管领导参加,经理部经理为组长;
2、目标制定小组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具体的绩效目标,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3、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部门经理与人才中心人员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正式执行;
4、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人才中心送经理部备案,同时也供经理部经理监督执行。
五、绩效评估的程序1、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评估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评估会议。
2、逐个将人才中心人员实际完成的情况与《绩效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形成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要求清晰、明了,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差距;
3、评估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评估结论要形成书面材料,由经理部保存,作为面谈、考核之用;
4、绩效评估结论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经批准的绩效评估结论,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
6、评估周期:每月一次。
六、绩效考核的程序1、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考核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考核会议;
2、逐个将研发人员的月度评估结果与《绩效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形成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的形式为奖励、惩罚、表扬、批评的一种或几种;
3、考核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由经理部保存,作为面谈、考核之用;
4、绩效考核结果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5、经批准的绩效考核结果,研发部门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执行,并送人力资源部门一份存档;
6、考核周期:每季度一次。
七、绩效面谈与辅导1、由经理部经理负责与人才中心人员进行具体的面谈与辅导;
2、面谈与辅导的时机:评估结束、考核实施前后或部门经理认为恰当的时候;
3、面谈与辅导的周期:每月最少一次。
八、附则:
1、本制度由经理部及人才中心负责起草,解释权归经理部及人才中心;
2、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根据需要定期评审修订。
xxxx有限公司xxxx年xx月xx日
员工奖励制度与方案文档篇三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员工奖励制度与方案文档篇四
为更进一步促进职员积极性,提升人员品质,让公司形象效益与职员利益挂勾,做到该奖则奖、该罚则罚,以让达到人员同公司共同成长的目的,特订立如下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分为表扬、奖励、晋级、晋职。
1、表扬:对平常工作表现积极、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勤恳踏实,无不良记录、有表率带头作用的公司职员,公司在月例会上给予荣誉上的表扬,并于当月绩效奖金上具体体现其应得的绩效报酬;
2、奖励:
a、销售员在当月销售业绩中签单超过人民币10万元以上,且居销售业绩第一名者,可获得人民币1000元的现金奖励,奖金在评选的当月发放;
b、销售主任所领导小组的销售业绩以每月度计算,平均业绩达到人民币30万元/月,主任可获得每月人民币300元的通讯补贴。销售主任可根据消费城市的情况获得公司予以的适当房补;
c、分公司经理所领导分公司的销售业绩以每月度计算,平均业绩达到人民币50万元/月,分公司经理可获得每月人民币500元的通讯补贴;
d、销售员在销售业绩上有突出贡献,年销售业绩达到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分公司将予以丰厚的年度奖金,并于每年春节前以现金形式予以发放;
e、分公司职员能挖掘到公司竞争对手的最新投资讯息或新产品开发设计款式经公司确认并采用后,此讯息在一年内所产生的盈利的10%将作为信息提供者的奖金,并于产生经济效益的当月底前予以发放;
f、如分公司月销售额达到rmb60万以上,则公司全体员工均可获得当月薪资的10%的奖金,此奖金同当月薪水一起发放,具体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进行统计并根据结果直接处理;如销售额在达到更高程度的提升,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奖金幅度;
g、公司职员在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的情况下,能力挽狂澜,让公司避免或一定程度上减轻名誉或经济损失,公司将酌情予以一定数目的奖金;
h、对检举损坏公司名誉、公司利益或公司机密的事件,并证明属实的公司职员,公司将根据实际避免的损失予以50---500元奖金;
3、晋级:
a、销售员在年销售业绩达到人民币80万元以上,将获得高级销售员的晋级,根据综合素质体现每月可获增加职务津贴人民币100---300元不等;
b、销售主任所管属的销售员因表现优异获得晋升为销售主任,则原销售主任可获得晋级为高级销售主任,每月可获得增加人民币300元的职务津贴,并除可获得自身负责小组的管理佣金外,还可获得其提拔的销售主任所管理小组佣金总额的10%的管理佣金;
c、公司部门文员在年度考核平均分数可达到90分以上,可获得高级文员的晋级,同时每月增加职务津贴人民币100---300元不等;
d、设计员在年度考核平均分数达到90分以上或在设计布局方面体现出确实与众不同的高水准,可获晋级为高级设计员,同时可获得每月人民币100---300元不等的职务津贴;
e、工程安装员在年度考核平均分数达到90分以上,且在工作上表现确实积极、主动、能独立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和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甚少收到公司内部和客户的投诉,则可升任高级安装技术员,获得每月人民币50---200员不等的级别津贴;
4、晋职:
a、销售员年销售额达到人民币150万元,可获得销售主任的晋职,同时获得每月增加职务津贴人民币500元及属下销售员业绩的管理提成;
b、销售主任在经过公司考核,属下团体业绩达到rmb450万、计划、组织、控制等管理能力达到公司要求的情况下,可获得销售经理的晋职,月薪及职务津贴可获得每月人民币1500元的增加,并在销售成绩达到每年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便可获得参与公司年终纯利润的分红15%,并根据业绩的提升获得相应比例的增加;
c、分公司经理在一年内销售纯利润达到人民币40万元以上,且管理能力能达到公司标准,则可获得公司公司奉送之40%分公司股份,正式升任分公司总经理,享受分公司总经理待遇及年底股东分红;
d、公司职员在经考核表现突出优异者,予以升职,并可获得相应提升职务的福利待遇。
5、资历奖: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考核结果公司满意并与之续签聘用合同者,每增加一年的资历,公司将酌情考虑予以增加人民币100元的资历奖金,同每月薪金一起发放。
(二)惩罚制度:分为警告、记过、降级、降职、开除
1、警告:公司对平常工作表现怠慢、消极、违规,对公司营运有负面影响的公司职员,予以口头警告,若口头警告三次以上,则以书面警告,每书面警告一次,公司将列入其当月绩效考核表现中之不良项目,并直接影响其当月的绩效奖金;
2、记过:公司对职员因违反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予以记过处分,并酌情处以罚款及赔偿,具体体现为:
a、销售员:①未测量工地而造成的布局失误及定色错误,导致公司蒙受损失,销售员须负担50%的经济责任;②拖延下单而没有充分理由造成交货延迟,销售员将承担3%0的迟纳金罚款;③销售员收款延时,其所有佣金将被延迟到所有应收款全部收回,方予以发放佣金;
b分公司经理及销售主任:在未得到总经理特许的情况下,因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越权降价造成的合同亏损(毛利率低于20%以下的部分即算作亏损额),及布局计算错误或管理人员责任颜色定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将承担损失的50%的经济责任;
c、工程组安装员:①安装质量出问题、人为造成产品损坏、工作表现差、安装费用超支、未完善工作而未汇报,将被列入当月绩效考核中,扣除绩效奖rmb100---300元不等;②安装员费用乱报或重复报销,将取消当份报销的所有项目,并在当月考核中作不良记录;
d、工程部组长:因工作安排不当、安排交代不清楚、工作能力、工作表现、敬业精神等达不到公司要求,将列入当月考核,与所得的奖金挂钩;
e、公司职员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降级、降职:经公司考核不合格或在管理上有重大判断失误给公司造成潜在的损失或直接经济损失,或是荣誉上的损失,公司将酌情处以降级或降职的处分,相应的福利待遇根据职等发生变化;
4、开除:公司所有职员,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分:
a、经公司考核长期不合格,而屡教不改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分,并于开除三日内予以薪水结算;
b、经公司考核不能胜任该职位要求,经教导没有提升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分,并于开除三日内予以薪水结算;
c、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经确认有违规行为而没有足够理由不接受公司处分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开除处分,并于开除三日内予以薪水结算;
d、盗窃公司商业机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重大不良影响者、偷窃公司、职员财物经确认属实者、违反国家法律并受到惩罚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并无任何经济补偿。
以上奖罚制度,与公司各位职员的发展和直接利益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希望大家引起高度的重视,发挥积极性,创造最佳业绩,争取最高奖励,避免受罚,此奖罚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
员工奖励制度与方案文档篇五
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营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坚持上稿采纳分类奖励的原则,奖励宣传报道全系统为建设平安南郑、和谐南郑、幸福南郑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成就的新闻作品。
全系统新闻宣传撰稿人员。
被新闻媒体采用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新闻作品(含图片新闻),按照稿件所刊(播)发的新闻媒体、版面(栏目)、篇幅等予以不同的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凡被《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3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5000元;被《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和《中国工人报》采用的,每篇奖励2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的每篇奖励4000元;被《中国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10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二)凡被《陕西日报》或陕西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5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1000元;被《当
代陕西》或《陕西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8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三)凡被《汉中日报》或汉中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200元,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400元;被《汉中经济》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3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150元。
(四)凡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头条播报或3分钟以上专题播报的每篇奖励200元。
(五)凡被汉中其他新闻媒体或市级部门宣传材料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头题刊播每篇奖励100元。
(六)凡被省人民政府的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市人民政府的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登载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
(七)凡200字以下的简讯(含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按标准的30%奖励。
(八)各项奖励不计作者人数,只按篇数计算,一稿多发的以奖励最高的一篇兑现。
(九)负面报道及关于案件等社会新闻的报道不在奖励之列。
(一)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设专人负责,凡对外宣传材料要及时报局办,由局办把关后统一上报。
(二)局办每季度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新闻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末进行总结,并评选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
(三)稿件发表后,作者可凭样报、样刊或电视台、电台、网站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局办核实后,填写兑奖通知单,统一报批后予以兑现,每季度兑现一次,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稿件丢失、剽窃、虚报者,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奖励资格,并退回奖励资金。
(五)本办法从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员工奖励制度与方案文档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宣传工作力度,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宣传报道学校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人、新事、新经验,展示教育教学新成果,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凡我校教职工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正式发表或播出的有关我校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做法和成绩、师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等方面的新闻稿件(包括消息、通讯、新闻评论、新闻摄影等),具有正面宣传效果的将予以奖励。
二、报刊新闻稿件奖励标准:新闻稿件以稿费为基数,稿费以汇款单为凭证(无汇款单的,国家、省、市三级稿件千字以上分别以100元、50元、30元为基数,千字以下按每百字10元、5元、3元计),奖励标准分别为:党报、党刊及教育专业报刊,国家级8倍,省级6倍,市级2倍。国家、省、市三级党报和教育专业报刊头版头条,在原稿费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头版其它稿件和二版头条在原稿费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三、信息稿件奖励标准:被《山东职教信息》采用1条奖励100元,被《枣庄教育信息》采用1条奖励60元,被《枣庄教育》采用1条奖励50
四、电台新闻稿件奖励标准:被国家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200元,被省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100元,被市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60元(以各级电台稿件录用通知单或稿费汇款单为据)。
五、电视新闻(稿件)奖励标准:电视新闻稿件以稿费为基数,稿费以汇款单或用稿单位证明为凭证,(无汇款单或证明的,国家、省、市电视台分别按照每条200元、100元、60元计),奖励标准分别为:国家级8倍,省级6倍,市级3倍。电视新闻节目头条,国家级2000元,省级奖励1000元,市级奖励500元。
六、网络新闻稿件奖励标准:网络新闻奖励限于人民网、教育部网站、省政府的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枣庄市人民政府网。在人民网和教育部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0元;在省政府的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在省教育厅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在枣庄市人民政府网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60元;在枣庄市教育局网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七、各种付版面费、制作费等费用的专版、专刊、专题,不予奖励。
八、凡对外宣传新闻稿件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查签字、重要稿件须报经校长审批后加盖学校公章、登记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九、凡新闻稿件发表者需将发表稿件原件、复印件、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和媒体稿件录用通知及时到学校办公室登记汇总,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兑现奖金。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员工奖励制度与方案文档篇七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对学校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任何人均有权向学校或淄博市教育局举报。
二、学校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
举报电话:
传 真:
三、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四、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五、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处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六、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十、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适当奖励,奖励额度由学校班子研究决定。
员工奖励制度与方案文档篇八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环境建筑、财产安全、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2.学校指定安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按规定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xx举报电话:xx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
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4.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及按规定程序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5.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科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6.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7.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8.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10.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
(一)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2.每学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班主任奖励方案1.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教职工奖励方案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中加5—10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四)校外人士奖励
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报给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员工奖励制度与方案文档篇九
一.考核部门:中餐
二.考核时间:20年5月-----20年12月
三.考核内容:
水疗馆营业指标:为52万/月以上(包括52万/月)(包括酒水)
营业成本应控制在50%以内,经营净利润达15%以上
四.奖罚办法:
营业指标达到52万/月员工每人奖励100元,达到55万/月员工每人奖励200元,达到58万/月员工每人奖励300元。
责任营业指标超过(52万/月)的部份经理按5%提成作为奖励,主管、领班按2%提成作为奖励,未完成责任营业指标按实际差额的经理2%扣罚,主管、领班人员1%扣罚。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过1%奖励100元,经营利润指标每欠1%罚100元
点菜员制度另外。
奖励与扣罚当月兑现,酒店与中餐经理依据经营环境和经营变化,目标责任制可适当调整。
考核部门:ktv
考核时间:20年5月-----20年12月
考核内容:
ktv营业指标:为52万/月以上(包括52万/月)。
营业成本应控制在48%以内,经营净利润达25%以上。
奖罚办法:
ktv服务员的奖励为所服务包厢的瓶盖自拾自卖,营业指标达到52万/月员工每人奖励200元,达到55万/月员工每人奖励300元,达到60万/月员工每人奖励400元。
责任营业指标超过(52万/月)的部份经理按5%提成作为奖励,主管、领班按3%提成作为奖励,未完成责任营业指标按实际差额的经理2%扣罚,主管、领班人员1%扣罚。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过1%奖励100元,经营利润指标每欠1%罚100元
原来的业绩全部取消。
奖励与扣罚当月兑现,酒店与ktv经理依据经营环境和经营变化,目标责任制可适当调整。
ktv经理总经理
目的:调动员工积极参与经营理念,开源节流,使其目标利润最大化
一、考核部门:客房部(含前厅、楼层)
二、考核期限:20年5月-----20年12月
三、考核指标:
客房营业指标:为82万元/月(含酒水)
经营净利润达30%
四、奖罚办法:
1.客房营业额达到责任营业指标奖励为;客房部经理200元、主管、领班100元。
2.客房营业额超出责任营业指标部分,按实际金额5%奖励。经理、主管、领班按3:2:1的比例分配。
3.客房营业额未达到责任指标,按实际差额的2%扣罚当月工资。经理、主管、领班扣罚比例为3:2:1。
4.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出1%奖励经理、主管、领班各100元、50元,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欠1%扣罚经理、主管、领班各50元、30元。
5.酒店与客房部依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可作适当调整。
6.普通员工奖罚与清洁房间质量和数量挂勾:保底为12间/天,超出按3元/间计算(质量过关),质量不过关一间重做并扣两间奖金。
7.客房营业额达到责任营业指标前厅员工奖励为每人100元,豪华套房推销奖励:按8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15元/次、按6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10元/次、按5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5元/次(熟客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