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健全完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篇一
全油田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面临形势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始终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理念,始终坚持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保持不松懈、不麻痹、不厌战、不降格的警惕意识,将疫情防控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建立完善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常态防控、联防联控的长效工作机制,并且保证管控措施精准、管控力度不降、管控过程有序,通过思想再动员、政策再学习、措施再检查,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全员防控战果。
1.保持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常态化。各单位要将疫情防控临时机构转为长期固定组织,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机关部门分工负责、全员自觉属地防控的责任架构,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2.保持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常态化。各单位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舆情监测、疫情排查、信息推送、日查日报、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督导督查、工作调度、协调联动、宣传报道等11项防控机制,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防控重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指南》,做到“一切风险皆可预、一切病毒皆可防”。
3.保持各类场所消毒查杀常态化。定期开展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生活驻地、楼堂馆所、食堂伙房的消毒、杀菌、通风,完善企业卫生防护设施,改善作业场所卫生条件,强化食品安全和分食配餐,为员工创造安全洁净的工作生活环境。
4.保持疫情防控宣教培训常态化。长期开展防疫、防传染病等健康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健康生活、健康工作理念,引导员工养成“戴口罩、控距离、勤洗手、不聚集”的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全员公共卫生意识。
5.保持员工关心关爱常态化。充分认识疫情对油田员工家属心理和生活造成的实际影响,持续加大组织关怀和人文关怀,了解员工思想波动,关注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困难帮扶行动,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关注8小时以外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健康检测结果的分析,对健康达不到条件的员工及时调整岗位,完善健康干预措施。
6.保持应急物资保障常态化。应急物资保障是打赢疫情防控“持久战”的重要基础支撑。采购部门要深入分析疫情对油田物资调控带来的风险,优化采购、配发、使用管理流程,做好必须性防疫物资、生产物资、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重要应急物资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各单位要将人员流动性排查作为疫情防控的首道关口和长期工作,对油田公司内部人员、外来人员、重点人员摸清底数,建立管控制度。
1.加强疫情重点地区(境外及国内重点地区)驻留人员和往来人员的排查防控。按照“非必须不安排”原则,不安排员工进出重点地区、不安排重点地区人员来企工作。确需安排时严格执行医学检测、健康监测、隔离防护等制度,同时上报科、处、局三级主要领导审批以及局、处两级防控部门备案。
2.加强外驻项目疫情防控。境外项目严格做到“一国一策、一项一策”,设立“一对一”联络人,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员工与家属并重、在册员工与其他员工并重、中方员工与国际员工并重,保持人员稳定、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境外项目做好生产生活、防疫物资等储备工作,构筑疫情防控“安全岛”。驻省外项目要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和油田公司疫情防控制度,所在单位实行“一地一策、一项一策、一人一策”,设立“一对一”联络人,实行日排查、日监测、日检查、日报告,重点地区项目主要领导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防疫责任书,压实“包保”责任。
3.加强承包商及外来人员疫情防控。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引进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对承包商、服务商加强防控,实行“一项一策”,签订承诺书,严格执行入场前扫码、测温、登记、轨迹排查等制度。对进入油田生产现场的外来人员(包括承包商及分包商施工人员、上门服务人员、业务办理人员、来访人员、临时用工等)严格管控,掌握“四清”情况,留存排查痕迹。加强服务、办事等对外窗口疫情防控,采取设置接待室、分时工作、网络办公等措施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对窗口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状况监测,筑牢外防输入防线。
4.严格落实隔离、留观、检测制度。对从重点地区返回人员,在严格执行地方政府的隔离、检测等防控要求基础上,必须满足油田公司“隔离+居家观察+返岗前医学检测+返岗后健康观察”的防控要求。员工家庭成员(指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从境外和重点地区返回的,对员工同步采取隔离及观察措施。
各单位要在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基础上,完善疫情信息速报机制。高度重视并持续开展无症状感染者、健康携带者、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发热者等重点人排查工作,一经发现立即采取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向油田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包括人员基础信息、医学诊断信息、“一对一”联络信息等。同时,立即排查人员行动轨迹、接触人状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各单位、各部门应及时关注地方政府、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发布的疫情防控制度和各类指引指南,及时调整改进本单位防控措施,及时向社区、承包商、相关方通报重要信息,做到防控政策联动、防控措施联动、防控信息联动、防控监管联动。
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有效识别疫情爆发带来的人员思想波动风险,强化本系统安全环保风险防控,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曝光问题并督促整改。
对于疫情防控工作思想上不重视、工作方案制定不完善、措施要求执行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事故处理。
健全完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篇二
①在做好入境人员健康管理章节,增加了“学习借鉴上海、广东等地做法,应用智能门磁、体温贴等技术,确保相关人员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家庭要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规定,及时报告居家监测情况,主动配合社区随访,主动落实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居家健康监测管理不到位或不具备条件的,应实行集中隔离。”等内容。
②在“加强国内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流动人员的摸排检测”章节,增加了“优化区域协查的信息化支撑。各地在收到区域协查信息后,要第一时间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协查对象相关法律义务,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及配合协查。加强通信大数据与卫生健康、疾控、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掌握的多元数据融合应用,对多元比对后的风险人员依据风险等级赋健康码黄码或红码。对符合解除管控措施的人员,及时做好健康码转码管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健康码转码流程和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和申请转码,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异常信息。”等内容。
③在学校校园章节,增加了“加强校门管理,在入口处进行测温验码。”“教职员工、学生、其他工作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等内容。
④在重点商贸场所章节,增加了“商场超市营业时间内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提醒商户及顾客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人员聚集。”“商场超市每日正式对外营业前,集中空调提前运行1小时,每日正式结束营业清场后,集中空调延长运行时间1小时。并按照要求对空调定期清洗检测。”等内容。
⑤在餐饮单位章节,增加了“进入餐厅(馆)的顾客、网约配送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1米某某’。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实行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建议就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等内容。
⑥在做好重点场所和出行活动疫情防控章节,增加了“棋牌室(麻将馆)。加强环境通风,正确使用空调,规范消毒。保持公共区域等环境整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无智能手机或健康码的顾客要进行身份登记和21天内行程情况登记,签署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应急工作预案制定,加强健康培训。人员检测出现阳性的,立即按规定处置。”等内容。
⑦在加强组织保障章节,增加了“强化应急储备和值班值守。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扁平化运行的应急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和‘属地处置、区域协作、高效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开展实战性操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应急指挥体系,各方力量迅速集结到位,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完善大规模核酸检测指南。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信息系统,提高应急处置时核酸检测质量和效率,避免发生交叉感染。按照小于等于500万人口城市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大于500万人口城市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准备检测力量。加强隔离场所储备。以县为单位集中改造储备一批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每个县(市、区)设置1处以上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储备房间不少于400个,并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个隔离房间、不少于20间/万人口规模准备隔离资源。各地应急处置机制保持24小时运行状态,做到疫情常态化运行与应急处置无缝衔接。”等内容。
各工作组要组织所有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学习,熟练掌握政策调整变化,切实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
健全完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来输入感染及疫情扩散,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入,对出现的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减少二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发生,防止疫情局部暴发流行和发生社区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1.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防控。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市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2.做好湖北(武汉市除外)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湖北(武汉市除外)旅居史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7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来黔人员管控。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境外来黔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进行隔离。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4.加强社会群防群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境外、湖北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面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
(二)落实“四早”措施。
5.早发现。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一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工作;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行核酸检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立即转定点发热门诊。二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物。对购买退烧药物的顾客需进行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黔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取消市内公交车、非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省返黔师生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6.早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 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7.早隔离。及时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早治疗。省将军山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一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至省将军山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工作。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力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9.医疗机构防控。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推广非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10.校园防控。按照统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来黔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1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手卫生等设施。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12.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点人群防控。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4.社区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5.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16.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17.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18.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19.改善环境卫生。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五)补齐防控短板。
20.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人群相对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流调能力。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一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21.加强人员培训。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
22.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市、区、特区)名单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
(二)加强沟通协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宾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扫码通行及体温检测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药监部门要对药店售卖发烧药物进行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