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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2023(精选15篇)

2023-09-29 互联网 实用范文

按照《党员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理想信念坚定,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2023,希望大家阅读之后有所收获。

第一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一、校级模范共产党员每年评选一次,名额不限,由党支部组织评选、颁发奖品和证书,在教职工大会上表彰奖励。

二、区级以上模范共产党员人选从校级模范共产党员中产生。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评为校级模范共产党员: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党性强,在群众中的威信高,民主评议前60%;

2、工作态度端正,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所在集体达标,每学期都获得优秀教学奖;

3、本年度内获校级以上先进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或先进班主任;

4、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师德记录,并且党员量化积分在中等以上;

5、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满工作量上岗;

6、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请假不超过7天、迟到不超过3次且无早退、旷课、旷工、旷会(各种会议、教研活动)、缺监考、缺阅卷现象。

5、〈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办法〉

为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在干事创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经支部研究决定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活动。

1、有3名及3名以上党员的班、组、集体,参加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活动。

2、党员先锋示范岗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当选,在年度表彰会上表彰。

3、党员先锋示范岗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所有党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带头进行教学研究,教科研意识强,工作效率高;

(2)所有党员讲纪律、讲党性、讲团结,真正形成一个特别能战斗、会战斗的集体;

(3) 党员在集体中的示范作用发挥的好,工作业绩居中游以上;(4)党员均获校教学优秀奖或被评为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5)党员在培优补差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竞赛、会考、统考成绩居全区前三名;

(6)党员所在的集体为先进集体或示范集体。

4、有2名及2名以上校级模范共产党员的先进集体自动当选党员先锋示范岗。

5、党员有下列现象,示范岗评选时一票否决:

(1)表现差,有不良师德记录;

(2)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3)工作业绩居后20%;

(4)不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等。

第二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身边正能量,展示本校共产党员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服务群众的风采,学校党支部决定举办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全体共产党员

二、评选条件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五带头”要求,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带头学习提高。信念坚定,认真学习理论,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

2、带头争创佳绩。爱岗敬业、埋头苦干、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

3、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顾全大局,以身作则,吃苦在前,做好表率,受到好评。

4、带头遵纪守法。遵守维护党的纪律,执行党组织各项决议,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依法执教。

5、带头弘扬正气。有良好师德、教风和学风,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评选办法

1、支委会讨论评选方案和日程安排。

2、党员大会传达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通知。

3、广泛发动,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广大党员意见,认真进行推荐评选,产生校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

4、上下结合,严格把关。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在汇总梳理推荐名单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研究确定,做到严格把关、好中选优。

5、党员个人上交事迹材料,并进行公示,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6、抓住庆祝教师节的契机进行表彰,并通过各类载体,将推荐评选表彰工作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积极营造氛围,广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

第三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1、有好的支部班子。党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定期召开支委会。班子成员整体素质好,能带领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支部工作,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党内业务培训。班子熟悉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掌握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关系,做到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班子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支部班子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有好的党员队伍。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努力学理论、学《党章》、学业务,在教书育人、促进发展、创建和谐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3、有好的工作制度。党支部建立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创先争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党费收缴管理

制度等。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2次;按照标准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临时外出学习、培训时,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支部委员会会议。

4、有好的工作业绩。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党支部能团结带领群众,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群众公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有好的思想作风。党支部能认真开展党的优良作风和优良传统的再教育,牢记宗旨,端正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和好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二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斗争。

优秀党员的评选方法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促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在学生党建工作中实施党的先进性建设系统工程的意见》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评选和表彰红旗学生党支部、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标兵、优秀学生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先进学生党员工作站8个左右,先进学生党支部30个,优秀学生党员200名,优秀组织员10名左右。在各学院党组织推荐申报的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的基础上,分别评选出红旗学生党支部10个和优秀学生党员标兵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

1.党支部设置合理、机构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团结协调、战斗力强;组织生活、思想汇报、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党支部原则上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组建,人数一般不超过25人。

2.组织学生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积极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3.结合学生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生活和党日活动,引导学生党员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

4.积极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等工作,认真开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5.党支部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政治核心。

6.支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生活、班级活动、学生社团等方面表率作用突出,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二)优秀学生党员

1.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2.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出色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主动关心和帮助困难同学,了解和掌握所联系宿舍同学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4.在品德修养、学风建设、维护稳定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严于律己,谦虚谨慎,为人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入党时间原则上应为20XX年XX月XX日之前。。

三、有关安排和要求

1.评选工作采取由各学院党组织推荐申报、学校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的办法进行。

2.各学院推荐的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数量不得超过分配名

3.各学院在推荐时要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优秀学生党员人选应在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党员先进性述评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学生党员工作站、先进党支部等先进集体也应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推荐时应对拟推荐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4.各学院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主要事迹,应采取写实的手法,字数在1000字左右,直接填写在相关登记表上,确有需要可另附相关材料。同时将推荐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情况按要求汇总填入《学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登记表、汇总表均需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于6月9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5.各学院要认真核实报送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主要事迹中的事实和数字等,确保准确无误,学院党组织负责同志须在相关登记表和汇总表上签字。

6.各学院党组织和广大学生党员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要把评优过程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鼓舞干劲的过程。

第四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一、目标管理的内容

(一)政治学习及业务技能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分)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积极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争做标准作风的表率。(10分)

(二)组织生活

3、按时参加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会议、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集体活动。(10分)

4、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党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10分)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8分)

(四)遵守规章制度

6、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当职工满意的党员。(5分)

(五)服从组织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4分)

8、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踊跃参加并圆满完成支部和车间交给的各项任务。(4分)

(六)做好本职工作

9、积极投身到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10分)

(七)联系职工

10、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向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职工意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5分)

11、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5分)

(八)党员作用发挥

12、坚持党性原则,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时时处处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做群众的表率。(10分)

(九)团结互助

13、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搞好同志之间的团结,不做破坏团结、有碍稳定的事。(4分)

(十)缴纳党费

14、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10分)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实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形式,按照自评、互评、支部评议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凡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被支部审定为优秀的党员,方可参加上级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第五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1、澌岸小学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党支部的所有党员教师。

2、党员的党龄必须有二年以上(含二年),方可获得申报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资格。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知行统一。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2.按照《党员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理想信念坚定,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主动按时交纳党费。团结同事,乐于助人,爱护集体,无私奉献;在思想道德、教育教学、精准扶贫、学风建设、创先争优、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切实能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3.勤奋学习、求实创新、踏实诚信、勇于实践。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本学年度无请假现象,党员民主测评为“优秀”。

三、评选办法

1.学校党支部推荐3名优秀党员。由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评选出1名优秀党员上报。

2.通过党支部于5月16日支部会议民主选举,现场公开公正投票选举产生。

四、组织领导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是澌岸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评选过程中,要按照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老师们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对学校共产党员进行一次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的教育,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和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激发党支部领导下的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六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公司党支部: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展示公司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经研究,决定在2019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X公司所有在册共产党员

二、评选办法和评选名额

在确保推荐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基础上,以党小组为单位在公司范围内推荐产生X优秀共产党员。

三、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业务精湛,成绩突出,敢于奉献,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职工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四、时间安排

1X月X日前,各党小组完成初步人选的评选推荐工作,将评选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评选推荐结果报公司党支部。

2.X月X日前,党支部对各党小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公示,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并报公司党委审核。

3.X月X日,召开“X公司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暨表彰大会”,进行集中表彰。

第七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一、校级模范产党员每评选一次,名额不限,由党支部组织评选、颁发奖品和证书,在教职工大会上表彰奖励。

二、区级以上模范产党员人选从校级模范产党员中产生。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评为校级模范产党员:

1.有坚定的产主义信念,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党性强,在群众中的威信高,民主评议前

2.工作态度端正,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所在集体达标,每学期都获得优秀教学奖;

3.本度内获校级以上先进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或先进班主任;

4.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师德记录,并且党员量化积分在中等以上;

5.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满工作量上岗;

6.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请假不超过天、迟到不超过次且无早退、旷课、旷工、旷会(各种会议、教研活动)、缺监考、缺阅卷现象。

第八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1、澌岸小学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党支部的所有党员教师。

2、党员的党龄必须有二年以上(含二年),方可获得申报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资格。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知行统一。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2.按照《党员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理想信念坚定,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主动按时交纳党费。团结同事,乐于助人,爱护集体,无私奉献;在思想道德、教育教学、精准扶贫、学风建设、创先争优、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切实能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3.勤奋学习、求实创新、踏实诚信、勇于实践。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本学年度无请假现象,党员民主测评为“优秀”。

三、评选办法

1.学校党支部推荐3名优秀党员。由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评选出1名优秀党员上报。

2.通过党支部于5月16日支部会议民主选举,现场公开公正投票选举产生。

四、组织领导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是澌岸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评选过程中,要按照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老师们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对学校共产党员进行一次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的教育,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和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激发党支部领导下的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九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解放思想、服务发展、创先争优的热情,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进程中不断奋发进取,作出更大贡献,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学院拟在全院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院级“七一”评优,并在院级评优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自觉践行,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4.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5.2016年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党支部民主评议等次可作为推荐的重要参考。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3.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推动党建工作为中心大局保障有力。

6.需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三)先进党支部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3.坚决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依法治校、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

二、推荐名额

学院“七一”评优表彰在教职工党支部和非毕业班的全体学生党支部中开展。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15%推荐产生(本学期转正的可计入正式党员基数);学生党支部如有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的,可推荐一名参加评审;院级先进党支部请支部根据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决定是否申报。

学院将在院级评优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我院可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并推荐1个先进党支部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二)各党支部要以评选先进工作为契机,把表彰对象的事迹宣传与纪念建党96周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支部建设结合起来,积极营造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请认真填写附件3《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登记表》、附件4《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登记表》。要申报先进党支部的支部请认真填写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先进党支部审批登记表》,支部主要先进事迹材料请以支部建设、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的具体事例、数据说话,切忌假、大、空,确保质量高、有份量。

四、时间安排

请各党支部于6月13日(周二)17:00前将支部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kjdjbgs2013@163.com,并在6月15日上午9:30—11:30将支部审批表(附件2、3、4)纸质档交至弘远楼207办公室杜超吾老师处。

第十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它是全党全国人民在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的工作中心和奋斗目标,学校党委在“十五”规划中也指明了学校的发展方向。为完成十五期间的各项任务,尽快实现小康目标,学校广大党员及教职员公文易爱心文秘网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学校事业的兴旺发展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汗水。时值建党82周年之际,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推荐评选并表彰学校“十佳优秀党员及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加评选对象:

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党员:8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员: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3、敬业爱岗,师德高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强。对学生有爱心,有耐心,深入细致并能执着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5、勇于开拓,锐意进取,能针对目前学校生源状况,肯在教育教学管理上下功夫;因材施教,积极参与学校综合治理,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勤于管理。

6、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吃苦在前。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必须是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其基本条件同优秀党员;

2、在党组织的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党委的指示和决议;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深入了解、反映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评选办法:

1、成立“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评选时间安排:

4月21---5月16日:各党支部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5名优秀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5月19-23日: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党支部上报的候选人情况,分别按得票多少选出前10名优秀党员、前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名单;

5月26-30日:校党办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投票,产生8名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各党支部根据所在支部产生的候选对象组织候选人的事迹材料;

6月2-6日:学校党委公示8名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情况,校党办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印发到各党支部、各科室组织学习,并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听取意见;

6月9---13日:召开党委会,确定学校“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名单,校党委拟文并准备荣誉证书及奖金;

6月16-7月1日:校党办积极组织宣传“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并召开表彰大会。

五、有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2、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各支部在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时,要坚持评选条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平衡照顾,真正把党内外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要把评选推荐工作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照党员标准和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找差距。通过评选推荐,要使广大党员受到一次党员标准的再教育,增强做全格党员的自觉性,激励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共产党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一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一、评优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全校教职工,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二、评优程序

1、由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按党员人数20%的比例充分讨论酝酿,然后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产生候选人,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2、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优秀党员名单,并进行表彰,获评对象填写好推荐表上交党委存档。

3、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在学校宣传窗、校园网站上宣传。

三、评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理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能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谋私利、廉洁奉公,深得群众称赞。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具有优良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教育任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4、有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能自觉遵守国法、党纪,积极参加党的活动。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敢于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5、有群众观点,能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师德高尚,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6、党员会议、学习、教育实践等活动缺席,党委建设活动个人缴交材料迟交、缺交,党费拖欠、迟交,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旷工,进行有偿家教,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师德考核不合格等,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不能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四、名额分配

本次拟评选表彰校级优秀共产党员48名:第一党支部9名,第二党支部10名,第三党支部11名,哲理党支部18名。

五、时间安排

12月20日前,各支部上报优秀党员候选人名单。12月23日前,学校党委确认优秀党员人选并公示。

第十二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评选活动为载体,挖掘优秀党员立党为公、服务群众和讲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的道德“闪光点”,变优秀党员评选由支部“批”转为党员“推”、群众“评”,将“优秀标准”具体化、“优秀事迹”公认化、“优秀形象”熟识化、“典型带动”扩大化,让每名党员“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实现党员群众“学做互动”、群众监督“学超促动”,在全镇范围内掀起“群众评党员、群众看党员、党员学标杆”的比学赶超热潮,实现“做实一项评选、树立一批典型、带动一方风气”的目标。

二、评选标准

(1)、政治思想过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集中学习、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认真。(2)、工作作风过硬。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工作勤奋、扎实,讲奉献,任劳任怨;团结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心、爱护集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突出表现;人格高尚为人诚实、坦荡,言行一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无迟到、旷课现象,工作态度端正。(3)、业务能力过硬。在工作中无私奉献,敢于承担重要工作、困难工作和重大任务。勇于创新,工作、服务成绩突出。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德教双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学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活动。积极参加活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认真撰写各种材料,并及时上交。

三、评选办法: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3、党内评选与群众测评相结合

四、表彰和奖励

经评选,荣获支部优秀党员称号,党支部张榜公布,设优秀党员示范岗,事迹放入业务档案

第十三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党员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学校党支部根据闵教委〔2017〕18号文件《关于开展闵行区教育系统2017年“七一”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开展区校优秀党员的评选活动,结合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2017年“七一”系列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学校党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一般推荐教育教学一线的党员教师)

(二)表彰名额

推荐参加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2名;评选闵行二中优秀共产党员3名。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师德高尚,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

4、作风扎实,业务过硬,教学方法科学,教学理念先进,落实减负增效措施,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5、积极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各项党员学习活动,表现突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要求

评选表彰活动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宣传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把“七一”系列评选表彰活动与“师德标兵”、“园丁奖”等先进典型的评选结合起来,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加强审核,确保质量。坚持党内推荐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二)树立典型,广泛动员宣传

突出评选表彰活动的群众性,扩大师生员工的参与度,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发掘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发挥评选活动在弘扬进取精神、营造发展氛围、推动当前工作的有效载体。

(三)规范程序,及时报送材料

1、组织推荐。按照群众举荐、党员推荐、支委会讨论、党员大会表决等方式推荐候选人和学校党支部优秀党员。

2、考察公示。对被推荐对象要进行考察和公示,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

3、报送材料。6月12日前,学校党支部将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交局党委组织科,同时将各类材料电子稿发局党委组织科OA信箱。

4、审核公示。局党委组织科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后,报局党委研究决定,具体表彰名单将在局党务公开网上公示。

四、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教育局党委将召开闵行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座谈会,作出表彰决定,并对受表彰的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给予相关奖励。学校党支部对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第十四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激励我校广大党员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积极投身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中,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参评对象是在册正式党员。

2、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遵纪守法,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4、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工作中,

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践行“四有”教师要求,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带头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7、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班级管理、教育科研、行政工作等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

8、对失职、渎职和违纪现象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四、评选办法

1、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推荐原则,即以学校党支部为单位,在互相评议的基础上,通过自荐与推荐,经支部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表,报校党委。校党委根据党支部上报材料,经集体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全体党员大会测评后,产生学校优秀党员。

2、优秀党员要填写《优秀党员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在无异议的基础上,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表彰。

4、原则上近两年内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不予以参评。

五、评选时间及名额

评选在每年6月中下旬完成,名额比例为全体正式党员人数的15%。

六、表彰办法

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要在校内广泛宣传,让他们的模范事迹在党员队伍以及全体教工中得到发扬光大。在纪念建党94周年庆祝大会上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进行表彰。

第十五篇: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党的十七大对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战略部署,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央企业“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国资委党委决定,在2008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保证效果

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作为党建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活动,加强领导,认真制订和完善“创先争优”活动方案,使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弘扬先进精神,树立模范典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及时总结本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先进经验和事迹,在党内形成争作贡献、争当表率、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重要贡献。

2.全面落实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取得新成效;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作用突出。

3.尊重人才,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5.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动,理想信念坚定。

2.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勇于开拓创新,业务精湛,成绩突出;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甘于奉献。

3.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敢于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危急关头,能挺身而出;密切联系群众,诚实守信,在党员和群众中表率作用突出,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3.自觉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并运用于实践,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在企业党建实践与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

4.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同腐败行为作斗争。

5.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从事企业党务工作两年以上。

三、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包括中央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在各地的所属企业。

(二)推荐名额原则上按中央企业党组织数及党员数进行分配,详见《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四、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以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单位,具体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

(二)推荐对象原则上应是本企业表彰对象,同时要向生产经营和科研工作第一线倾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认真把关,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员、职工群众及纪检部门的意见。企业推荐数不超过分配名额数(名额数较少的企业,在总名额不变情况下,经与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沟通后,可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项之间进行调整)。

(三)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按要求填写《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中央企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和《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排序表》,同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排序表和事迹材料需附软盘,审批表和排序表中填写的单位、姓名及职务要准确规范),于2008年5月10日前报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四)国资委党委成立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标准对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资格审查,评选确定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提交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五)召开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六)经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在国资委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其所在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如确有问题或不能及时上报说明情况的,经国资委党委领导同意,取消该集体或个人的受表彰资格,不再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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